根据工作需要,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大气科学、计算机等专业;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具有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2.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前往报名。
报名地点: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8号)。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三、聘用手续
(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或无法正常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二)工作岗位。聘用后人员具体岗位入职后由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
四、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五、其他
附件: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柳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编外合同制员工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柳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条件要求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情开朗,积极肯干,责任心强,有团结协作及服务群众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具有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掌握word、excel等现代办公软件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本次招聘程序主要为报名、面试、体检等。
(一)报名。
2.报名地点:柳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二)(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7号,即柳城县行政综合楼一楼东面)。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的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个人简历1份前往报名(9:00-12:00,15:00-18:00,周末和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三、人员聘用
(一)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本次招聘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聘用后人员具体入职岗位由柳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续签合同视具体情况再定。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