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700多万字民商法巨著的价值与意义
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需要民法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律出版界相互交流、相互探讨,通过法律共同体的构建实现知识体系的自主化
视觉中国供图
■《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
作者:王利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治周末》记者郑超
“洋洋700多万字,可谓法学界独一无二的鸿篇巨制。”1月13日,在“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研讨会暨王利明教授《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发布会上,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评价道。
据了解,《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系列十卷本收录了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公开发表的和未发表的民商法领域代表性研究性论文,是其见证和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丛书为民法典编纂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和理论性支撑。
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商务部、北京市高院等部门的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上述研讨会并展开热烈讨论。
从“搬运工”到“快递员”
“翻开《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开篇第一篇论文发表于1983年,最后一篇发表于2023年年底,本书贯穿了整整40年。”张文显评价道,“这套书不仅对民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也对整个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建设都具有指导和借鉴的意义。”
该文丛对法理学或者其他部门法学学者的研究也大有裨益,例如法理学研究需要涉及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公序良俗、人格权利等概念。这些概念都需要结合民法学理论进行思考,张文显说。
作为法学名家和法律教育家,王利明教授致力于中国特色民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设,并提出构建中国民法学制度知识体系应当以民法典的制度体系为基础,以民事权益为中心,同时面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面向市场经济,面向中国实际,体现出本土性、原创性、时代性、科学性、实践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一改过去“西方理论的搬运工”模式,逐步成为“中国理论对外输出的快递员”,张文显总结道。
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轶介绍,不久前,中国人民大学和“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大学联盟”在国家版本馆举行了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成果发布会(2023年度),会上着重介绍了《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系列十卷本。
在王轶看来,该丛书反映了新中国第二代民法学家为建构中国自主的学术体系和知识体系付出的心血与努力,并把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总编辑谢富胜在致辞中提到,王利明教授一直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事立法的重要见证者和参与者。这套丛书不仅对民法基本理论进行了深入探讨,还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对民法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崔建远同样认为,《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的问世对推动中国法治有重要作用。他提到,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应当防止两个极端,一是全盘照搬西方的民法及民法学,二是闭门造车,排斥一切域外民法和民法学理论。在他看来,可取的理念和路径是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精髓,同时借鉴域外已被证明过的合适的民法规则与学说,相应地形成中国民法学理论,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指出,所谓体系就是在一个思想下对多样性认识的统一,民法典七编内容各不相同,民法体系化需要找到一以贯之的思想。《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收录的《合同法的目标与鼓励交易》《民法的人文关怀》等体现了构建民法学体系的意思自治和人文关怀两大基石。
中国民商法“品牌化”
《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的出版对中国民商法“品牌化”具有重要意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卫球如是说。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杨永清则指出,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的目的就在于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中国民商法研究文丛》正是为了解决中国实际问题而诞生的。他还提到,王利明教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并多次在司法解释起草中提供智力帮助。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评价,该套文丛具有多个学术特点,如,始终是以中国问题为主,以中国民法为核心,对比较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合理观点兼容并蓄。
程啸还表示,从提出将侵权法从传统债法中分离出来到提出人格权独立成编,再到对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确权的研究,以及对人工智能发展产生的著作权归属等问题的研究,体现出王利明教授作为一名学者始终在思考、不断在创作的过程。
民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在许多与会者看来,王利明教授始终走在学术前沿,解决最前沿的问题,引导着中国民商法的学术潮流。
有与会者感叹,王利明教授勇于担当的家国情怀、知行合一的学术品格、守正创新的学术追求以及团结包容的学术风范,值得民法学者学习。
类似的例子还有,一位与会者出于工作需要“一次在早上6点40分给王老师发了一封邮件”,没想到“6点50分就收到了王老师的认真回复”。
在研讨会上,王利明教授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在改革开放初期,民商法学的研究存在很大空白,民法学习资料匮乏。中国人民大学的佟柔先生、北京大学的魏振瀛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王家福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先生等老一辈民法学家为中国民法作出了卓越贡献。如今,通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国民法学研究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王利明进一步表示,中国民法学在研究问题的深度、广度和前沿性方面,在著作和翻译作品的数量方面,在东亚乃至世界民法研究共同体中都已具备领先地位。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水平同样得到了各国的认可。
这是几代中国民法学人辛勤努力的结果,王利明说,民法作为基础性法律,民法学研究对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需要民法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律出版界相互交流、相互探讨,通过法律共同体的构建实现知识体系的自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