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管理本局国有资产。负责本局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本区司法行政工作重大政策措施调研,负责局机关信访投诉处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本局法制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组织、宣传、统战、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工作。监督和推进本系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线索。
(三)依法治区科。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措施的协调推进。开展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推进本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办理局机关承担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管理保障职责。指导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六)律师公证管理科。负责制订本区律师业、公证业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负责对本区律师行业、公证行业进行日常管理、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对律师、公证工作的投诉处理。负责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行政处罚和公证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期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管理、指导、保障本区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负责本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本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区人民调解协会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协调公安、司法110联动工作。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处理及行政处罚,对本区司法鉴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前期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社区矫正工作科。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赵英
党委副书记
目前主持区司法局工作,分管区司法局队伍建设(政治处)、行政复议局、纪检监察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
胡晓红
党委委员、
副局长
分管律师党委工作、律师公证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虹口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
赵伟
分管办公室、依法治区科、执法监督科、普法依法治理科。
周球
三级调研员
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科。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