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智能在律师行业中的运用现状
总的来说,人工智能法律服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可以替代律师完成一些简单和重复性的工作,提高律师的办案效率,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但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显然还无法取代专业型律师。未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成为超人工智能时,它的法律服务能力可能会更加强大和高效,甚至有能力从事律师的大部分工作,这就引发了人们关于人工智能技术是否会取代律师职业的深思和担忧。因此,律师在直面人工智能技术对律师行业带来的挑战时,应当思考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律师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之道。
二、人工智能给律师行业带来的机遇
(一)法律研究
其次,人工智能还可以提高法律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传统的法律研究往往受限于研究人员的知识和经验,难以全面深入地分析复杂的法律问题。而人工智能可以通过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技术,不断学习和优化自身的能力,从而提高对各种法律问题的理解和分析水平。同时,人工智能还可以将不同领域的法律知识进行整合和交叉分析,帮助研究人员发现新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
人工智能在法律研究上的作用不可忽视,它不仅可以加速法律研究的进程,提高准确性和深度,还可以为法律研究和实践提供更精确的预测和决策支持。
(二)案例分析
人工智能在案例分析上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算法的更新迭代,人工智能已经能够处理大量的数据并从中提取有用的信息,为律师提供更全面、准确的案例分析支持。
其次,人工智能可以快速、准确地识别出案例中的关键信息。通过对大量案例的学习和训练,人工智能可以自动提取案件的关键要素,如当事人身份、案情描述、法律依据等,并将其进行分类和归纳,从而帮助律师更快速地理解案情。
总的来说,人工智能在案例分析方面的应用前景广阔。它可以提高律师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案情、预测结果并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
(三)合同审查
(四)诉讼支持
最后,人工智能还可以进一步对律师拟定的诉讼策略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诉讼策略对诉讼结果具有较大的影响,很有可能直接决定案件的胜败。正是因为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和变数,律师可以借助人工智能的海量数据库和学习算法对诉讼策略进行分析和预测,从而能够更好地评估案件的风险和可能的结果。
三、人工智能给律师行业带来的挑战
人工智能给整个律师行业带来重大机遇的同时,也因自身科技的局限性,给律师运用这项技术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一)情感缺失
法律人的思维一般都是客观事实分析和主观价值判断相结合,仅仅分析客观事实会使得在案件的处理上过分理性。任何法律上的争议都难免涉及人情世故,人类律师能够在案情理解上与当事人产生共鸣,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人工智能的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感性思维的缺失注定其无法完全替代律师的工作。这一点在婚姻家事领域更为明显。很多当事人在经历由情感问题导致的法律纠纷时,不仅需要代理律师从法律角度帮助其解决专业性的问题,更需要代理律师能够在情感上充分理解其处境,给予其精神上的支持与安慰。虽然人工智能可以通过算法和模型来模拟和生成情感,但这些情感往往缺乏真实感和人性化。在律师行业中,情感的表达和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律师需要根据客户的情绪状态作出决策和提供法律建议,还需要与客户建立相互的信任关系,这些都需要律师具备较强的情感智能。
法律实践并非单纯的逻辑推理,更是价值判断的体现。一纸判决书常常蕴含着天理人情,绝对不是“非黑即白”的对与错。人工智能发展至今,并不具有真情实感。对于简单清晰的案件,人工智能按照法律和事实作出的决策和人类律师相差不大;但只要是涉及情感的、事实复杂的,其作出的决策都会更为冰冷。当前社会,一份有温度的判决往往都是衡平各方利益的,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上也并非寸土不让,兼顾感情的因素才能让诉讼参与人都信服。所以,律师如果过度依赖人工智能,可能无法同客户共情,诉讼策略也很难得到法官的支持。解决案件纠纷的正当性策略本身也需要正当性的支持,结合道德情感和社会生活经验进行正当性的判断,这对于人工智能来说难度非常大。
在信息技术领域,“黑箱”是指存在于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输入与输出之间,难以为外界所观察、理解的隐层。算法“黑箱”的关键在于算法运行过程很难被观察,且难以被大众理解。当人工智能执行模型构建和算法运算时,我们只能看到输入数据和输出结论,并不知道系统如何执行运算。然而,法律实践不仅是对与错的判断,更重要的是进行法律上的解释。无论是律师进行答辩还是法官作出判决,都需要对其结果予以合乎法律的解释,人工智能的“算法黑箱”显然与法律的确定性与透明性相冲突。不透明的算法操作使律师难以得出一整套详尽的诉讼策略,逻辑上可能存在一定的理解偏差,甚至容易放大司法的不公。
四、人工智能时代下律师行业的应对策略
律师同人工智能之间并不是绝对的冲突与替代关系,恰恰相反,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和谐发展,可以携手共创更好的法治中国。在人工智能时代,律师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优势,比如通过技术高效、批量地处理一些常规性和辅助性的法律工作;另一方面还需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工智能的局限性,不可过分依赖于人工智能,且应当协助技术人员开发人工智能,使其可以更好地协助律师。
孙瑜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协理事、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主任、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杨浦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业务方向:人工智能、企业合规、融资租赁施建福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方向:民商事争议解决、资本市场、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