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过破烂得过抑郁症做了25年公益,接手李星星案的“女疯子”竟然如此硬核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4月9日通报,2019年10月对该案再次立案后,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侦查仍在进行中。至发稿前,警方尚未通报最新进展。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4月13日撰文指出,鲍毓明有否利用其特殊身份对小芳实施洗脑式精神控制,需要警方重点调查。对该问题的调查和认定,或许是本案法律适用的核心关键。

女方律师:应全面查清两人的角色地位和相处模式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小芳(化名)称,从2016年起,当时刚满14岁的她被“养父”鲍毓明性侵,后被对方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某公寓里,又遭多次性侵,并尝试自杀。报警后,警方撤案后又立案,但一直没有进展。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4月9日通报,2019年10月对该案再次立案后,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侦查仍在进行中。

鲍毓明是否属于“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

鲍毓明称,他是在2015年10月在南京第一次见到小芳母女俩。那时,小芳的身高已接近1米7。“我和她妈说觉得这么大了不好相处,她妈说那你就有空带她出去玩或是到你家看看,试试能不能相处。她自己也说一看我就面熟,像失散多年的亲人。我就带小芳出去了两三次,她很开心,也诉苦说自己从小被遗弃,亲情是最大的遗憾,每次和我分手都哭着说‘叔叔我不想让你走’,那时我真的很感动,也觉得应该帮帮她。”

鲍毓明并不符合收养小芳的条件。《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而鲍毓明与小芳的年龄差为29岁。

但尽管这样,小芳还是被送到了时年43岁、单身的鲍毓明身边。有不少网友质疑小芳的母亲未尽到监护义务,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小芳和鲍毓明是如何相处的?小芳称,多年里她被鲍毓明长期控制,受到严格监控。鲍毓明则否认监禁小芳。

南风窗的报道称,据鲍毓明说,他在烟台家里装了监控,生活状态一清二楚。这个被李星星理解为监禁工具的设备,在鲍毓明看来,反而是有利的证据之一。

此外,在鲍毓明给澎湃新闻的书面回应中,他将小芳定义为“未来的妻子”。据南风窗报道,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鲍毓明曾给小芳写了一封保证书。保证书中写道:“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鲍毓明称,他有此想法还要追溯到2015年与小芳母女初识的时候:“因为我是单身,无法办收养手续,小芳妈妈就说那就等她到了年龄办结婚手续,反正都是一起生活。小芳自己也说爱我愿意这样陪我一辈子。我想反正我是单身,如果将来感情真能发展到那一步,也不是不可以。”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4月13日撰文指出,鲍毓明答应供养小芳后,尽管这不是法律上的收养,也未必构成法律上的监护,但认定其属于“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应该没有太大问题。关键是,鲍毓明有无“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特别是鲍毓明有否利用其特殊身份对小芳实施洗脑式精神控制,需要警方重点调查。

法学专家罗翔此前撰文指出,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则明确指出:“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该意见也明确了负有特殊职责人员的范围,也即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意见认为特殊职责人员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仍然限定为“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就范。也就是说必须在被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性行为才构成犯罪。

律师称小芳重度抑郁,需要救助

公益律师李莹2019年曾帮小芳联系医院和心理医生,劝她接受治疗。据南风窗报道,李莹说,“那时李星星多次报警、多次自杀,她有严重的抑郁焦虑,是很明显的PTSD的反应。”

李莹告诉澎湃新闻,多年来她在经办类似性侵害案件时发现,许多受害人在被侵犯后会产生严重的罪感和耻感,在自我消化的过程中,往往会合理化对方的性侵行为,例如:将其想象成处于一段恋爱关系中,以此来说服自己,但这也为后续的举证埋下隐患,“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这对被侵害一方都是很不利的。”

因此,李莹建议应由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的专家团队对被害人描述的相处模式和关系发生时的心理状态做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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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性侵案和北大女学生包丽被精神控制死亡案仍在持续发酵,韩国的N号房间事件又被爆出了受害者中有知名女艺人。

如果你关心热点新闻,你会发现这样一次又一次对女性的迫害和侵犯,几乎每年每月都会发生。

每一次发生这样的事件,都会有人站出来教女性如何保护自己,可是如果歹徒是别有用心或者是精心策划已久,那么女性真的是防不胜防。

最近有一张截图在朋友圈刷屏:

是的,比起教女孩如何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教会男孩不要强奸,不要羞辱、虐待女性。

那么我们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如何去教会男孩,而这些男孩之所以虐待女性,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又是什么?

我们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男孩之所以虐待女性,和他的母亲有很大的影响。

因为母亲是他接触到的第一个异性,母亲对他怎么样,他和母亲之间的互动模式如何,这都会对他以后对待异性产生深远的影响。

心理学上有一个词叫俄狄浦斯情结,简而言之就是恋母情结,而一个男性将来会如何对待女性,受这个恋母情结的影响是极大的。

我们举例说明。

比如说鲍毓明,很多人说他是恋童癖,40多岁的男人喜欢14岁的女孩,其实这样的描述是不准确的,在鲍毓明的内心深处,他有着畸形的恋母情结。

直接说证据。

在《南风窗》的深度报道中,有这样一条信息:

“刚满14岁的李星星,还没有发育,个子也瘦小。但是鲍某明会突然掀开她的衣服,嗲着声音,叫李星星‘妈妈’,说自己是‘宝宝’。”

在李星星的自述《生命的遗书》中,也有同样的描述。

“他的声音突然变成像小宝宝一样,对她奶声奶气地说,妈妈我要喝奶”。

不仅是鲍毓明对李星星的性侵案中有这样的细节,北大女学生包丽自杀案中同样如此。

“妈妈,你在哪里?宝宝好想你”。

而包丽回复他:“妈妈今天给你谢罪了”。

也不只是这两个孤例的事件,在日本、韩国,这样的特殊癖好已经形成了风潮,想想在日本为什么要叫妓院的老鸨为妈妈桑,这是有引申意义的。

为什么?因为这些上了年纪的妓女可以给他们妈妈般的抚慰,产生妈妈般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日本,像这样有恋母倾向和乱伦欲望的男性,他们有理智,不会干出伤害亲人的事,因此只能通过特殊途径解决这样的欲望。

日本有专门有叫作“熟女宅”、“晚间水月”、“秋叶”之类的地方,提供服务的都是一些40岁以上的女性。

曾经有一名38岁的日本富商,他来到这里并不要求发生关系,而是要求睡觉前必须抚摸着对方的乳房和腹部。

原因是他小时候就是这样睡的,长大后患有精神衰弱睡不着,只有到了这里才能睡得安稳。

写到这里,可能很多人会骂,这不是变态么?

一个男人叫陌生女性为妈妈,像鲍毓明这样还叫比自己小30岁的女孩为“妈妈”,这简直太恐怖了!

那么,这样畸形的角色定位是怎么形成的?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回顾一下男性的成长过程。

男性在3—5岁的时候,会迎来自己的性发育,这个时候和他接触最多的异性就是他的妈妈。

因此几乎所有的男孩都会在很懵懂的情况下,爱上自己的妈妈。

这不是瞎编的,而是心理学上的共识,耶鲁大学的心理学公开课就有专门讲过这个事情。

记住,这并不是什么变态或有病,而是非常正常的心理。

所以,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一样,都是非常正常的,绝大多数人都能在父母的引导下,顺利地度过这一时期。

但是,如果这中间出了岔子,比如说母亲和儿子太过于亲密,在儿子裸露自己的身体,即使长大了还和母亲睡同一张床,各种方面都不避讳。

然后再加父母感情不好吵架,或者父亲缺位,这些都会让母亲和儿子的关系过于亲密。

想想本该是父亲和母亲关系好才正常,可是母亲和儿子紧紧捆绑到一起,这样很容易出问题。

这是其中一种,还有一种就是儿子和母亲的关系太疏离太冷漠,从未给过他母爱。

缺少的就会一直寻找,这样恋母情结就会如同一座没有翻越的山,一直横在他的心里。

总之太多或者太少,都会造成问题,这样的男孩即使长成男人,但心里永远有那么一块心结和永远填不满的欲望。

这样的人长大了,受到传统教育,成为行业的精英,有着光鲜亮丽的工作,他们心里这种对母亲的欲望会因为内心道德的束缚而就此止步。

但是,他们内心这样的欲望会转嫁到无辜的女性身上,当他们遇到异性,遇到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有了安全的掌控范围,内心的魔鬼就会被释放出来,靠虐待和侵犯比自己弱小的人来满足自己的兽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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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人系统研究过历史上的那些凶残杀手,有很多人内心都有畸形的恋母情结。

电影《沉默的羔羊》中,比尔疯狂地杀害了五名女性,并剥下她们的皮肤,他非常迷恋女性的皮肤。

为什么?

因为比尔疯狂迷恋母亲的裸体,他没有父亲,母亲是个模特,从小就看过母亲的裸体。

出于对母爱天然的向往,他对母亲既迷恋又惧怕。

同样的还有日本电影《告白》中的少年A,外人看上去,他外貌清秀,成绩优异,是个前途无限的好学生。

但是私底下,他凶残至极,不仅在网站上传虐猫视频,还杀害了班主任的女儿,进行虐待和羞辱。

而他做这一切的目的,都是填补内心缺失的部分,因为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他,从来没得到过半分母爱。

那些缺失和遗憾,统统化作锋利的仇恨,发泄在比他弱小的对象身上,比如猫,比如柔弱的女性。

母爱缺少了不行,可是太多了也不行。

还记得上海杀妻藏尸案吗?结婚才5个月,朱晓东就掐死了妻子杨俪萍,并将她的尸体藏在冰柜里,整整105天。

谁能想到,在朱晓东斯斯文文、清秀俊朗的外表之下,藏着的却是一颗如此恶臭、毒辣的心?

悲剧的发生,与朱晓东母亲对他的教育方式的关系密不可分。

她和丈夫离婚后,带着儿子朱晓东单独过,从小对他过分宠爱,在许多事情上都是无底线地纵容。

即使朱晓东杀害自己的妻子,她还在为他辩驳:

“他是害怕,他也是孩子,没经历过什么事情...”

这种过于宠溺的爱,对朱晓东是一种毒药。

没有结婚的时候看不出来,可是他结婚之后,随着毒药的撤离,他的内心会暴躁,会愤怒,会把这些东西转嫁到无辜的人身上,通过践踏弱者,控制他们的意识,虐待和剥夺,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杨俪萍不堪忍受,与他发生争吵,他觉得自己的权威被挑战,怒不可遏,便一把掐住了妻子的脖子。

纵观整件事,不难看出,是畸形的母子关系,才造就了朱晓东这个冷血的恶魔。

母亲爱孩子当然没有错,但是一旦过度,这样的爱就是毒药,只会害了自己的儿子。

儿子遇到的第一个异性就是自己的母亲,如果母亲真正想为了儿子好,应该多想想自己怎么做,才能让儿子在将来更好地和异性相处,这才是真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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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主要想说两点:

1、如果你现在还没有结婚,处在选择人生伴侣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多去看看对方的原生家庭。

虽然并不绝对,但一个人的性格、品行与他的原生家庭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考察一个男生是否值得托付,一定要观察他与母亲的关系。

如果他和母亲既不过分疏离也不过分亲密,可以友好正常地相处,而他母亲本人也淳朴善良,那么这样的男人,多半可以信任。

而如果相反的话,就要好好考虑一下了,至少要在发现不对劲的时候,立刻止损。

2、请所有的父母,一定要好好教育自己的儿子。

第一,要懂得避嫌。

大家可能都听说过类似的事,有的男孩10岁了还和妈妈睡在一张床上,让妈妈给自己洗澡,嘴对嘴亲吻。

除了嘴对嘴亲吻,还有的妈妈在儿子面前换衣服,赤裸相见,毫不避嫌,其实这样是非常不妥的。

这样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儿子未来人生的伤害巨大。

儿童心理学家雷兹尼克研究认为,孩子的性意识最早在3、4岁的时候萌芽,也就是说,从这时候开始,父母就要有意识地在孩子面前避嫌了。

第二、要适时放手。

适时放手,不是说一开始就放手,母亲在儿子幼年时期给予足够的爱,这是必须的。

曼彻斯特大学的心理学教授EdwardTronick做过一个非常著名的实验——静止脸实验。

当妈妈与孩子互动玩耍时,孩子哈哈大笑,非常开心。

但当妈妈板着脸,面无表情,孩子很快察觉到了不对劲,没多久就崩溃大哭起来。

可想而知,如果母亲在孩子幼年时刻对他冷漠或无视,孩子的身心健康将会受到多么大的伤害。

但是到了孩子的成长期,我们的母亲就要想着慢慢退出了,他能够做到的事情,就慢慢让他去独立完成。

母亲希望靠自己的经验去为孩子搭建一个完美人生,殊不知,人生的路无论对错,真正好的人生,是需要他一步步去走出来的。

被一手包办的人生,前期可能顺风顺水,后面却必然错漏百出。

想想我们有的母亲太恐怖了,儿子结婚了还半夜偷偷溜到他和妻子的房间帮他盖被子,还有朱雨辰的妈妈凌晨4点起来为他熬梨汁,这样的爱真的太让人窒息了。

尹建莉曾说,母亲的第一个任务是和孩子亲密,呵护孩子成长;第二个任务是和孩子分离,促进孩子独立。

第三、教会所有的男孩,永远不要去伤害女孩。

曾经有一段视频很暖心。

在电视节目里面有6个男孩,主持人问了男孩们的名字后,就让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主持人先问男孩们喜欢女孩哪里,有人说喜欢她的眼睛,她的头发,她的手,有人说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想当她的男朋友。

继而,主持人让男孩们触摸女孩,他们摸了她的肩膀和脸。

主持人又让男孩们向女孩做鬼脸,男孩们都轻松照做了。

最后,主持人让男孩们抽女孩一个耳光,男孩们听到后都愣住了,不知所措。

尽管主持人催促了四遍,可是男孩们都不为所动,最后他们都摇头,坚定地说“No!”

主持人问男孩们为什么不?

他们说:

“她是女孩,我不能那样对她。”

“因为不能打女生。”

“我不想伤害她。”

“她漂亮而且是女孩。”

“打女生是不对的。”

是的,教育男孩不要去伤害女孩,这是一个无比重要的事情。

我们很多父母教育女孩要保护自己,可是没有人教育男孩不要去伤害女孩,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不去伤害弱小,不把任何愤怒发泄到女性身上,这是一个男人最基本的教养。

不管你多有钱,不管你多强大,当一个男人向女性伸手,靠欺负弱小来满足自己的时候,此刻的他就是无比丑陋的。

01

一个是最高检、公安部派出联合督查组赴烟台,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还有一个是千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郭建梅接受了李星星的委托,帮助她进行公益上诉。

受理此案件的正是千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郭建梅

总体说来,两个全都是好消息。

前者的意义当然不言自明,而后者——郭建梅的能力可能有些人还不了解,只是知道她是著名作家刘震云的妻子。

这位被称为“郭疯子”的女律师毕业于北大法学系,在34岁前途一片大好的时候,辞掉了《中国律师》杂志社的“金饭碗”,捧上公益律师这个“泥饭碗”。

郭建梅

做公益律师25年来,她穿梭在人世间的阴影中,致力于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尤其是弱势的女性群体,很多非常著名的案子都是她承办的。

比如:

董珊珊结婚十月家暴致死案;

湖北利川张某以暴制暴杀夫案;

四川资中李彦杀夫案;

山木集团总裁强奸女员工案;

河南平顶山小学教师性侵多名留守女童案;

辽宁营口嫖宿幼女案;

永州唐某之女张某某被强奸后强迫卖淫案;

央美姚舜熙案;

比如被关在北京制衣厂打工的女工,被无良老板长期拖欠工资,没有合同,生理期没钱买卫生品,带病打工。案件活活打了3年,她最终为25位女工争取到了应得的经济赔偿金和工资;

还有某地农村土地分钱,赔偿金全部被村里的男人拿走,女人一分钱都没得到。妇女们到处求助,请律师花了10万,败诉,遇上了假记者,又被骗了3万。

到她这里,官司又打了3年,最终翻案。

这些案子中的当事人,都是一些没钱、没门道、没背景的弱势群体,她免费帮助她们,捍卫她们的权利。

她用自己的努力推进了司法改革的进程,2012年在震惊全国的四川受家暴妇女“李彦杀夫案”中,妻子长期遭受家暴,投诉无门,奋起反抗杀死丈夫,却被判处死刑。

李彦的死刑已经被核准,是她在网上开展了呼吁免除死刑的联合署名活动,经过多番努力,让李彦由死刑改判了死缓,做到了“刀下留人”。

从业至今,郭建梅接手了近5600个案子。她的努力得到了世界的认可:

2005年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

2007年获“全球女性领导者”奖章;

2010年获“西蒙·德·波伏娃奖”;

2011年获“美国国际妇女勇气奖”;

2019年获“诺贝尔替代奖”;

“诺贝尔替代奖”又称“正确生活方式”奖或者“诺贝尔环境奖”,该奖创立于1980年,专门奖励在环境、生态保护、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人。

通常每年有4位获奖者。截至2019年,一共有来自70个国家的174人获得该奖项,其权威性和荣誉在国际科学界和环保界上都是毋庸置疑的。

她能够接手李星星的案子,我丝毫都不怀疑,她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李星星死磕到最后,这次鲍毓明绝对不会像之前几次那样轻易脱身。

02

郭建梅喜欢帮助弱势群体,是因为她自己也曾经是其中一员。

她出生于1960年,老家是河南滑县,父母都是当地农村的公办教师。因为父母工作忙,郭建梅从2岁到8岁一直和外婆住在一起。

郭建梅和姥姥姥爷/摄于儿时搬离北京前

上世纪60年代,当地民风还很传统——说传统是好听的,她的姥姥家和奶奶家都是典型的旧式家庭,封建思想,尤其是男尊女卑的意识十分浓厚。

男人打女人司空见惯,她曾听到隔壁好友的妈妈被男人打得嚎哭震天,全村子人都听到了,却没有人去制止。几天之后,那个女人死去了。

在郭建梅的成长过程中,有两件事特别刺痛她的心。

一件是卖馍的奶奶不敢偷吃饿死在路上。

爷爷家里男女的待遇泾渭分明,奶奶和女孩子常吃的是红薯头、黄窝窝,白面馍或是掺杂了黑面做成的白面馍是爸爸和爷爷的专利。

奶奶吃不饱,每天还要去卖馍,但馍的数量爷爷每天都数得清清楚楚。如果敢在路上偷吃,回家后就会被毒打。

有一次,奶奶出去卖馍,却再没有回来。找到时,发现她已饿死在了回家的路上,随身挎着的篮子里还有几个完完整整的馍——即使被饿死了,她也没敢偷吃一个。

那年奶奶才43岁。

还有一件是姥姥没有儿子被婆家抛弃。

姥姥生了两个女孩,公婆想要孙子,对她非打即骂,姥爷也不待见她。最后全家总动员,姥爷找了个新老婆,把姥姥从家里赶出去了。

姥姥也很倔强,哪怕到处流浪也不回这个家。

后来姥姥到北京给姨妈带孩子,嫁给了一个退休老工人,住在大杂院一处不到10平米的小平房里。郭建梅跟着姥姥的6年中,也是住在这里。

为了谋生,姥姥白天带孩子,晚上捡破烂。郭建梅和姥姥的关系特别好,从2岁多,她也跟着姥姥一起捡垃圾,过着贫穷而又寒酸的生活,得到过温暖,也受过排挤。

这些家族的悲剧和不平渗透在她的生命中,一生都经久不散,对她的世界观造成了强烈冲击。

她特别了解下层人民的艰难,也知道被压在最底层的女性的辛酸。

因为没有北京户口,到了8岁半,郭建梅回到河南上学。她一心一意拼命读书,只想跳出这个环境。

她的目标是清华北大。其实她根本不知道这两个学校有什么区别,反正有名,一定好。

高考她的分数是全省排名第三,地区状元,考上了北京大学——40年过去了,她依然是牛屯中学唯一一个考上北大的学生。

郭建梅在北大

在报高考志愿时,郭建梅不假思索地填上了法律系,成为一个大义凛然,可以为无辜者伸张正义的律师是她很多年的理想——她要做一个传送正义的使者。

在北大,她认识了自己的丈夫刘震云。

刘震云比她大一届,学中文,两个人不仅是同学,还是老乡。郭建梅入校时,刘震云受母亲之托去看望这位同在北大读书的故人,因此而结识。

他们两个是截然不同的人,学中文的浪漫,学法律的理性,但爱情就是容易在不相像的人之间产生。接触中,刘震云对郭建梅的世界越来越感兴趣,开始追求她。

结婚后,刘震云却逐渐改变了对妻子的认识,他这样说,“我一直以为她是个简单的人,现在看来,她非但不简单,还很不一般。”

这个不一般的郭建梅最终走上了一条同样不一般的道路。

03

从北大毕业后,郭建梅先是进入了司法部研究室工作,参与了许多立法调研。

1998年,还不到30岁的她进入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组,全程参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工作,并且是主要成员。

这段工作经历让她对女性的生活状态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知,她发现原来她当年所见到的女性的不平等待遇依然存在,全国各地的每个角落都有重男轻女的幽灵在游荡。

1995年,已经从全国妇联到《中国律师》杂志社做主编助理的她,以记者的身份参加了世界妇女大会。

郭建梅在世界妇女大会上

各种信息量迅速涌进,她第一次知道了公益律师这个概念,第一次知道了,还有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专门化律师。

新的事业向她发出了召唤,3个月以后,她毅然辞去公职,转行去做公益律师。没人理解她的选择,都觉得她疯了。

四面楚歌中,她征求了刘震云的意见,丈夫支持了她,“你愿意做的事情我绝对不干涉你。你选择的事业是超前的引领性的,相信自己,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她创办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开启了一段艰难的创业旅程。

从无冕之王到四处求助、化缘、招兵买马的创业者,心理落差还在其次,案件的复杂和困难才是最要命的。

公益律师接的都是最无助、最弱势、最底层的人群的案子,当事人面对的通常是地痞流氓、村霸,甚至是黑社会。

这些案子往往积压数年都得不到处理,每一步都可能遇到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个个都是硬骨头。

中心接的第一个案子就败诉了。

那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一位老实巴交的江苏老太太,儿子“意外去世”,解剖尸体后发现很有可能是被人活活打死的。

她求助无门后上京伸冤,意外被大巴撞至多处骨折,眼球被摘除一个,全身到处骨折。交管部门认定了她本人无责,但公司却只赔偿了3万元。

这3万元甚至不够安一只义眼,钱还没揣热却被人割了包。老人失去了儿子、失去了一只眼睛、失去了用眼睛换来的3万元,走投无路时找到了郭建梅。

郭建梅一看案情如此清晰,各种材料证据也齐全,对老人打了包票,“这个官司肯定能打赢。”

出乎意料,官司却败诉了。从法院出来,老人坐在路边嚎啕大哭,郭建梅在一边默默流泪,内心彷徨无助。

当了四五年公益律师后,这种无奈越来越多,她压力越来越大,夜里睡不着,早上不愿醒,睁开眼就有处理不完的事,要办案经费、要发工资、要交水电费,她必须到处找钱。

她总是委屈想哭,陪着当事人哭,当事人走了自己还在哭,甚至会在公开场合失控。

41岁这年,她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需要入院治疗。

郭建梅患抑郁症期间

这期间,多亏了刘震云一直陪在身边,精心照顾,他还给妻子写了一句话,“你是你的敌人,只有你才能打倒你;你是你的天使,只有你才能拯救你!”

在亲情的呵护下,再加上从姥姥那里遗传到的不服输的个性,服药两个月后她病情好转,不出一年已经出院,奇迹般地从抑郁症的魔爪中逃出。

郭建梅和刘震云和女儿

2010年北京大学撤消了郭建梅的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据说原因之一是接受了国外资金资助,并介入了一些敏感案件。

撤出北大后,她重新创立了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继续自己的公益律师事业。

这一行收入低、工作强度大,接触的都是社会阴暗面和当事人悲惨的经历,还经常面临各种不可控的风险,但这是她的理想,她在艰辛之外感受到的是逆风而上的快乐。

“我不希望把我们说成是那种英雄式的悲壮的人物,我希望人们把我们称为追求理想的、快乐地做事业的法律人,仅此而已。我们在快乐地前行,不是在悲壮地奉献。”

作为著名作家的妻子,没有生活压力的她本不用如此拼命,她却乐于拿着每月6000多元的工资,去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

25年来,她始终不忘初衷,在公益律师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扎实。当年那个曾为自己奶奶和姥姥的遭遇而痛心的小女孩,终于成长为一个有能力拯救弱者的女英雄。

04

时光回到郭建梅高考那年,她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叫郭勇攀,还把这个新名字刻在钢笔上激励自己。

她要上大学,最好的大学。去城里,做让别人羡慕的职业,让大家看看女孩也一样有出息。

那时她恨不得自己是个男人,一心一意想要挣脱自己身为女性的弱势地位。

但做了这么多年的公益律师,见到各种女性在人海中浮沉,她终于明白了,再优秀的女性也无法独善其身,所有的女性拥有共同的命运。

女性必须团结起来,走得快的女人,等一等走得慢的女人;有能力做更多事的人,要帮一帮没有能力的女人。

郭建梅在2010年度获得了“西蒙·德·波伏娃奖”,作为近代女权运动的创始人,波伏娃早就指出,“对女人来说,除了致力于自己的解放,没有任何其他出路,解放只能是集体的解放,它首先要求完成女性状况的经济演变。”

从法律层面捍卫女性的权益,尤其是底层女性的权益,唤醒她们对独立自主的渴望,替她们找回曾经丧失的公道,郭建梅所做的,就是这样一种推进集体解放的道路吧。

她从小见过女人处于食物链的最低端,看到过自己最亲爱的人被男尊女卑的思想残害,她从底层来,到高处去,再回到底层,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而是正义女神的回归。

正如她所说:“我就是最典型的弱势群体,但是我们弱势的人在做强势的事。”

单个的女性或许弱势,一群女性团结起来就是强势。

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就是以郭建梅其中一起案子的主人公为原型写出的故事,为了争回自尊,现实中的“李玉莲”在郭建梅的帮助中走上了捍卫名声的法律道路。

《我不是潘金莲》剧照

如果觉得不公平,就和这个世界死磕到底吧——郭建梅就是这样做的,她成功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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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及法律知识,服务群众的重要桥梁法律宣传与教育除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咨询热线还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的重任,通过热线的宣传和教育功能,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3、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法律咨询热线还具有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功能,部分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可以通过热线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化解矛盾,避免矛盾升级。 http://baike.njdzpf.cn/post/33.html
5.中国律师心系公益躬身力行——国浩律师事务所公益事业巡礼新时代、新征程,凝聚起律师队伍中的公益磅礴伟力,已成为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国内首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始终心怀大爱,于9月8日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资并设立专项基金,以绵延不断的法律力量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开展。今日分享《中国律师》发布的《心系公益 躬身力行——国浩律师事务所公益事业巡礼http://www.grandall.com.cn/mtbd/info.aspx?itemid=29007&lcid=1244
6.江苏维世德公益维权服务中心2010年4月,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经多方筹备,成立了公益法律援助服务部,同时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批正式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单位。目前,专职从事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有9名,为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该公益维权部已成为江苏地区一支颇具影响力的专业化、专职化维权队伍。 https://www.zcpi.org/?p=1387
7.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1997年至2008年在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工作。2 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成为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0年6月成为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公益律师。办案勤勉谨慎、恪守职责,坚决维护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赠送的多面锦旗和高度评价。https://zgnmg.org/jiangsu2/
8.法律咨询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咨询平台法律咨询就到南京明律律师网,这是南京一家30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官网,提供免费快捷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常识学习及经典案例查询,覆盖劳动、民间借贷、合同、婚姻继承、房产、公司、刑事等多个法律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决法律问题。https://www.soslaws.com/
9.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公益项目 爱心捐赠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最新公告 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4年度第一批资助案件公示 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4年度资助项目公示 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3年度第二批资助案件公示 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3年度第一批资助案件公示 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3年度资助项目公示 关于2022年度全省示范http://jslaf.org.cn/
10.南京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于南京。华律网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信息页提供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个人简介、联系方式、成功案例等,您还可以免费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http://nanjingyingke.66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