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6证券简称:ST顺利公告编号:2021-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回复: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神州易桥(北京)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桥财税科技”)发来的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宁检诉委辩/申援〔2021〕146号),该告知书载明: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彭聪等人及易桥财税科技涉嫌合同诈骗案一案已收到青海省公安厅移送起诉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之规定,被告知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如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经问询子公司易桥财税科技,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4日,易桥财税科技法务部工作人员拨打12345市长热线请求协助,经市长热线协调,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可以提供青海省公安厅要求协助冻结股权的通知书。
2021年6月2日,公司信息披露部门收到易桥财税科技汇报的股权冻结信息。
因疫情防控政策趋紧,且易桥财税科技的办公地点位于北京,法务部工作人员无法立即前往,致电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沟通确认后,于2021年11月30日到达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接受问询并现场签收了《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三份法律文书中仅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提到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彭聪等人及易桥财税科技涉嫌合同诈骗案一案已收到青海省公安厅移送起诉的材料,法律文书其他部分及问询过程中对于易桥财税科技涉嫌合同诈骗案的案件情况均未提及。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易桥财税科技发来的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从该告知书的内容中,公司初次得知易桥财税科技涉嫌合同诈骗案已由青海省公安厅移送至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易桥财税科技有权委托辩护人。
2、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3、律师核查意见
根据顺利办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资料,顺利办得知易桥财税科技涉嫌合同诈骗案已由青海省公安厅移送至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易桥财税科技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时点为2021年11月30日。经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研究决定后,顺利办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了编号为2021-069的《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的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顺利办已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了子公司易桥财税科技涉嫌合同诈骗案被青海省公安厅移送至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易桥财税科技有权委托辩护人等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易桥财税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近1年及1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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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桥财税科技股权被冻结、涉嫌合同诈骗等事项对其目前的融资授信、品牌形象及团队稳定性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暂无对外转让股权的意愿,易桥财税科技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