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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五届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候选人事迹展示
毛梅琴(女)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永中司法所所长
毛梅琴着力于以基层“一张网”助推智慧司法建设,将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管理与街道综治网格化管理有效对接,实现了司法行政职能在村居(社区)的有效延伸,提升了工作效能。
她在网格信息中收集民情,在网络管理中解决问题;她在规范运行中检验实效,实行村居司法行政单项目标管理,制定落实部门协调机制、法律服务项目清单、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和动态累进制考核等制度;她将河泥荡法治文化公园与民俗文化、旅游文化、地域文化相结合,推动增建三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她编导的法治微电影《回家》获全国优秀奖;她一年来成功调解重大疑难案件9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初审132件。
吴思远庆元县司法局黄田司法所所长
转业安置时,吴思远主动要求到农村工作,“我要扎根基层努力工作,多为农村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担任司法所长以来,他先后56次组织农民、学生参加法律课堂,发放法律书籍4万余册,张贴自制标语、宣传画8000余张。在他的努力下,黄田镇盗伐珍稀植物和盗掘古墓葬案件明显减少。在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教育方面,他创新推出的社区矫正“三三制”标杆管理模式得到司法部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并向全国宣传。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他带领司法所全体干警踏遍黄田镇的27个行政村、70余个自然村,化解矛盾纠纷38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3.7%。
余承芳开化县司法局华埠司法所所长
余承芳投身司法行政工作5年来,参与调解辖区内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的矛盾纠纷共140余起。江西广丰县人周某在华埠做工时,不慎摔倒,6根肋骨骨折,同乡包工头只答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在余承芳的组织调解下,包工头最终一次性支付周某误工费及后续治疗费18500元。在华埠镇郑家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当场死亡,死者家属与另一方当事人就丧葬费争执不下。余承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细致做好调解工作,最终当事双方都作出让步并达成协议。
在余承芳的精心组织下,由华埠司法所收集、整理、编辑的人民调解案例选编——《老娘舅坐上横头》一书,已于2016年7月中旬由红旗出版社出版发行。
林新法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他全面推进“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与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衔接工作机制。他还定期走进湖州新闻综合频道《调解有法》电视栏目演播室,用老百姓身边人、身边事讲法治、讲道德、讲和谐。他曾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称号。
吴良俊建德市李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为调解纠纷不分昼夜、三餐错时,对吴良俊来说都是小事,最令他痛彻心扉的是对妻子的愧疚。1991年10月8日早晨,吴良俊正打算出门赶早班车去镇里帮妻子买东西。这时,有人拦住他,说有村民因宅基地纠纷打架。他跟妻子说了一声,立即赶去现场调解,1个小时后却接到了妻子在购物途中遇车祸身亡的噩耗。遭遇如此变故,吴良俊对调解工作的热情并没有消退,更把它当作一生的事业去做。
2013年6月,吴良俊被聘为寿昌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2014年1月,以他名字命名的吴良俊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后,他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今年5月开始,他又成为李家镇派驻大同派出所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吴良俊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工作经验,在杭州西湖明珠频道《和事佬》栏目录制节目15场,并在杭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大会上作代表发言。
谢联正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谢联正从事调解工作21年来,共调处各类案件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当事人履行率达100%。特别是近3年来,他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案件35件,涉及赔偿金额1500多万元;调解企业群体性讨薪案件30起,追回工资1000多万元。
在长期的调解工作中,他十分注重工作创新和工作总结,积极探索实践“外来人口调解员聘任制度”,认真总结出“三四五”调解方法。同时,他还重视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落实,积极邀请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司法确认机制落实。截至目前,他共对37起调解案件及时促成当事人进行了司法确认。
王立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执业以来,王立新成功办理了一大批有重大国际影响和社会意义的涉外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其中,杭州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某集团的系列跨国商事纠纷案,是浙江省乃至全国对外开放以来最有国际影响和指导意义的涉外商事争议案件之一。此案对于如何在保障良好投资环境引进外资的同时又依法保护民族工业、防止外商并购而垄断国内产业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意义。
在为政府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时,王立新同样展现了专业专注、服务社会的精神。在刚刚结束的2016年G20杭州峰会的筹备组织工作中,王立新先后为峰会的会议注册、国礼征集、B20会务组织、峰会文艺演出等峰会核心工作项目提供了全程高效法律服务。
叶明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主任
叶明积极参与行业管理、推动行业建设,当选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和宁波市律协副会长以来,围绕省、市律协的工作思路,积极为行业管理建言献策,身体力行,创造性地做好律协工作。同时,他在人大代表工作中结合律师工作,提出了许多优秀议案和建议。
作为第七届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叶明在民商事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曾主持编写《浙江民商事典型判例研究》一书,并办理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民商事案件。
叶明还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回馈社会,多次出资捐助。
冯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今年7月15日,一场竞价会在绍兴市中级法院举行,13家企业、总计超过11亿的破产资金,首次通过竞价方式选择开立破产管理人账户的银行。这个由冯坚率领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倡导的力图规范破产审判流程监管、保证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新模式,在省内法律界开了先河。
全国500强企业之一的某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合并重整案件管理人的现场协调人、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案的债权人会议主席委派代表……这些都是冯坚的角色,2009年以来,他参与了40余件企业破产工作,创造性地提供了大量在省内乃至全国都具有典型意义和范例价值的解决方案。
童诚德金华市公信公证处主任
“让公证成为百姓合法权益的‘护身符’”,是童诚德的座右铭。他默默耕耘三十年,敬业勤勉,用如山铁证践行着这个信念。
他把一腔热血投在公证事业上。国企改革的前夕,他对承包制试行改革方案建言献策,完善合同助发展;“三改一拆”的现场,他“白加黑”“5+2”一身尘土,废寝忘食犹未知;为民服务的路上,他曾连人带着自行车摔下两米多高的田埂,咬牙继续向前行。那个寒冬,婺江三江六岸景观灯质量参差,腊月里他连夜取证,奔走得汗湿衣襟复又冻得瑟瑟发抖……
金中一海宁市司法局副县级干部
金中一是一位倾情普法工作的老司法局长。2009年,他在新浪上注册微博@中一在线,成为全国最早实名认证的政府官员个人微博之一。在他的指导下,海宁市司法局开设了“海宁司法”官方微博,并成为全国最早的政法机关官方微博之一。在他的推动下,海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内的科室、司法所、律所、个人均加入微博行列,由此构成了普法“微集团军”。
陶慧芳(女)舟山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处处长
曾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的陶慧芳,有一个最大的心愿:让法治好声音传遍新区。
一项项普法制度的出台、一个个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无不凝结着她的心血。舟山市青少年法治素质实践学校里,孩子们开开心心地上着法治互动课。为了这个基地的落成,陶慧芳半年来几乎所有的双休日都花在这里。2016年春运第一天,舟山市司法局主办的“把法带回家”活动在客运中心举行,形式多样的互动和演出温暖了游子的心。这个活动的策划组织者正是陶慧芳。岱山衢山龙亭村,村民们津津有味地欣赏着“法律进万家”文艺节目,这场演出的编排者也是陶慧芳。她通过创新融入淘文化平台,让偏远海岛群众免费欣赏到了高质量的法治文艺节目。
沈高阅(女)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12348”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9年来,沈高阅一直秉承着“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宗旨,带着杭州市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踏踏实实做好法援工作。
法援中心通过建立执业律师轮流值班制和局长值周制、增设公证服务岗位、实施窗口接待百分考核、实行“捆绑式”案件质量跟踪监督、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升级大厅服务设施等一系列创新举措,不断深化窗口建设,有效提高了法援服务质量。成立以来,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发生一起投诉,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群众满意度测评达100%。
林思可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熟悉温州法律援助工作的人都知道,林思可是见证、参与法援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地地道道的“老人”。1999年以来,148热线值机员、法援中心援助律师、副主任、主任,每一个岗位他都经历过。在林思可看来,法律援助不单是他的工作,还是一种情怀、一种奉献、一种收获。
在他的努力和坚持下,温州试点的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工作获得成功,并在全省推广;“智慧法援”建设成效显著;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工作取得突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司法所法律援助初审全覆盖;“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全面推进。
徐卫青浙江省南湖监狱一监区政治教导员
他敢于破难创新,善于根据基层实际对各类疑难问题攻坚克难,先后有“先固后用的证据固定”“入监教育小班化考核”“微心愿教育改造工作”“监狱基层教育者的三件事”等多项做法与经验得到认可和推广。
周裕明浙江省第一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政治指导
周裕明是分监区民警公认的“好班长”,民警在工作或生活中遇上烦心事,都会主动找他帮忙和倾诉;为家中临时有事的民警顶岗执勤。也是他的“家常便饭”。
他工作经验丰富、管理方式多样,不论是在监管一线带班,还是任分监区指导员,始终让领导放心、让同事信任。
他在工作中坚持“顽石可点化”的理念,在他真情感召、悉心教育下,幡然醒悟、洗心革面的罪犯不胜枚举。得知贵州籍罪犯高某的儿子因白血病需要高某的骨髓进行移植手术时,他积极组织爱心义演募集善款,并促成该犯安全转至原籍服刑,“移监救子”的故事传为佳话。
黄芳(女)省莫干山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管理科科长
从警20年来,黄芳以坚定的信念践行着戒毒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她坚信,总有一种真情,能滋润干涸的心灵;总有一种奉献,能唤醒泯灭的良知;总有一种浩然正气,能拨开阴霾见晴天。
2008年《禁毒法》实施后,她所在大队率先承担了全省女性戒毒人员的集中管理教育工作。非警校出身的她迎难而上,从细微处入手,制定戒毒人员一日行为规范等多项制度。她先后创办“七色光”心灵工坊、“健康1134”体能康复训练模式等适合女性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的新载体,切实打响“春晖”文化品牌。G20峰会安保期间,她抓重点、解难点,主动与全省各地公安沟通协调,圆满完成护航保障任务。
姚建飞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疗中心副主任
戒毒所内专门成立了以他名字命名的“脑康复工作室”,探索实践以“脑功能康复治疗”为特色的戒毒医疗。目前,他已开展脑康复戒毒治疗400余例,成功处置场所突发精神障碍12人次,在防治毒品所致精神心理障碍方面成绩显著。
冯力红(女)慈溪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局长
冯力红担任慈溪市社区矫正局局长以来,着力抓好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针对慈溪市刑满释放人员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她实行A、B、C类三级管理,对排查出来的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和“三无”人员落实帮教责任人,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管理方法。她按要求对回归5年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和3年内的期满解矫人员全面实行“一人一档”,确保每个帮教对象档案资料齐全。
在她的努力下,宁波3家企业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需要就业的矫正人员只要本人申请,并通过村干部调查、矫正办审核,就可以到基地就业工作,避免了因生活无着而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
骆跃军义乌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
骆跃军是社区矫正执法战线上的一名“老兵”。
他第一个建立“5+1”社区矫正监管模式,创新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第一个启用社区矫正“面部+指纹”考核管理系统,对各项社区矫正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第一个制定《社区矫正执法手册》,规范了社区矫正各项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第一个实施社区矫正“四项活动固定”制度,使社区矫正活动更加规范,进一步降低脱管失控风险;第一个探索境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模式,在境外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监管、教育、签证续签、走访、出入境以及驱逐出境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艾世奇嘉兴市司法局矫正处副处长
黄兴民安吉县孝丰法律服务所主任
从事法律服务25年来,黄兴民一直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主动要求加入孝丰司法所“三长一顾问”矛盾联调团队,积极参与全镇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一个个在旁人看来很难处理的“骨头案”,都被他“啃”了下来。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他一直心系群众。上门求助的困难群众一个接一个,黄兴民的“免费业务”也不断增多。他从无怨言,带领全所办理劳务报酬、工伤赔偿、抚养和赡养等各类援助案件,其中讨薪纠纷涉及670余人,涉案标的530余万元,使困难群众真正得到了救助。
他还一直担任全镇10个村和规模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通过送法进村入企、不定期为村干部讲解法律知识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薛建国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机构负责人
他从事文检工作37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受理各类刑事、经济、民事等文检案件1万余起,复核案件5000余起。通过文检技术协助侦破一大批重、特大案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他撰写有关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完成的《复杂背景彩色印文计算机鉴别系统》和《印文真伪自动鉴别系统》课题,分别荣获上海市公安局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和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2014年以来,薛建国作为浙江省司法鉴定协会文痕专业委员会主委,负责起草了《文书鉴定意见书(示范文本)》等文件,有效规范了行业执业行为。他带领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参与了杭州“7·5”公交纵火案被害者伤残鉴定专项工作,为烧伤患者提供专业鉴定,得到社会各界认可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