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市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留学人员)及在职人员入户申请
1、《印发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29号)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6]21号)
市直企事业单位接收的外市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并通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市直企事业单位接收的在职人员,且人事档案已转入佛山。
毕业生就业和人才交流部
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8个工作日
免费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薄原件(个人页及地址页)或《户口迁移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
4、职称证书原件(没有则无需提供);
5、工作单位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系统自动校验);
办事流程
2、在线填写并打印《佛山市人才引进入户呈报表》,申请人签字、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以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申请。
市直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禅城区
禅城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地址)
南海区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海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南海广场侧)
顺德区
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昊阳路5号尚云庭2栋
三水区
佛山市三水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三水文化活动中心4座4楼
高明区
佛山市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江新城滨湖路区文化中心5楼高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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