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对于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应当获得赔偿均作了相应的规定。如《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上述规定均是原则性的规定,只是在原则上承认了被害人物质损害求偿权。司法实践中,侵财类案件被害人要想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则往往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如何追回被集资诈骗的钱
非法集资属公安机关管辖,抓紧报案,请公安机关最大限度追回被骗钱款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有关部门建议: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综合上面的介绍,非法集资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如何追回被集资诈骗的钱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
不止于金融案件。
还包括以下案件类型:
建筑工程纠纷,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婚姻家事,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股权纠纷等案件。
特别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能切实从实际出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