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成绩查询与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
做出如下安排↓↓↓
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合格分数线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湖北省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孝昌县、大悟县、阳新县、保康县、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1年、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选择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到我省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报名时户籍在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我省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