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营造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良好法治生态。
一是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一次办成”改革,审核“证照分离”许可事项103项,取消证明事项114项,对107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将公平原则贯穿于我市制度建设全过程,审查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去除非法市场准入门槛,共清理规章67件,规范性文件516件。组织完成向章丘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等下放行政权力工作,向章丘区下放299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对下放新旧动动能转换先行区实施的3172项市级行政权力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企业需求导向,组建专业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为1200余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解决合同审查、重组改制等问题2200余个。运用法律援助手段成功破解某民营企业法律难题,得到市委副书记苏树伟的批示肯定。推出司法辅助业务公证、赋强公证、知识产权保护公证等服务产品,有效解决了有关企业实际困难。
二是服务新旧动能转换
组建新旧动能转换法律服务团,为征收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参与中央商务区、华山等重点片区拆迁和敏感案处置180余次,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1800余次,解决重点项目法律问题1000余个。调研考察广东等地“僵尸企业”处置的先进经验,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意见》,完善职工安置政策、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等“僵尸企业”退出政策配套支持机制10余项。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为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160余件,涉及财产金额466亿元,安置职工2.9万人,有力的保障了旧动能的有序退出。
三是助力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建设
高起点、高标准谋划设计自贸区济南片区法治保障工作,推动市高新公证处进驻片区开展涉外公证业务,设立国际商事纠纷调解组织,推进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合作,举办自贸区企业法律保障论坛,加快探索建立自贸区法律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济南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融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香港德衡律师集团等8家国际国内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已签约入驻,涉外法律人才库吸纳优秀律师40名,20名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人才”名录。
二、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加完备。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为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打造法律援助特色品牌
持续打造以社会法援、便民法援、质量法援、均衡法援、智慧法援等为内容的“温暖法援”工作品牌,新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0家,便民服务大厅推出“一小时办结制”,年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万余件,困难群众受益金额超过2亿元。联合市律师协会公开招募150名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和律师值班名册,刑事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研发推广全国首家法律援助网络管理服务平台——“济南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了法律援助网上办、指尖办,荣获今年司法部信息化大比武一等奖。
二是规范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三是提升民生法律服务水平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月均接听量超过7000件,实现连续服务群众22年不断线。办理12345热线问题1559件,全部按期回复,服务满意率99.3%,结果满意率98.8%。市中信公证处、市泉城公证处入选全省首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单位,参与人民法院送达、调解、保全、取证、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市高新公证处作为全国四个受委托公证处之一,承接司法部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严密组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特大考区考务工作,确保全市12495人次考生考试圆满顺利。全市执业律师6474人,律师事务所425家;公证机构16家,公证员133人,办理公证127389件;司法鉴定机构37家,司法鉴定人员521人,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0180件。
三、聚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平安济南建设基础更加牢固。
一是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济南监狱成功打造全国监狱系统首家“中华家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创新实施“MCT”劳动改造管理机制,办理的1100余件“减假暂”案件实现零投诉,实现连续第12个监管安全年和第23个生产安全年;第二监狱启动新监狱,监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选派15名监狱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首创“支队+挂职”用警新模式。建立社区矫正“四方联动”执法新模式,有效破解了社区矫正执法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衔接不畅问题,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为全省政法领域唯一单位、全国社区矫正领域唯一单位作交流发言,并被中央政法媒体刊发。全市年管控社区服刑人员近6000人,重新犯罪率低于0.1%,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做好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
坚持并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6531个、调解员23950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6个,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市医患纠纷调委会调解纠纷800余件,涉及医疗机构102家;交通事故调委会近两年调解纠纷5639件,涉及赔偿金额超过2亿元。借鉴“彩石山庄”集团性纠纷处置经验,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人民调解+仲裁”等形式化解集团性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30多起。办好媒体调解平台,全国电视调解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电视调解”已成为济南一张靓丽的“法治名片”,我市调解专家李荣凯在司法部举办的人民调解大讲堂授课,济南的调解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
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收集移交涉黑涉恶线索87条,其中涉保护伞16件,立案38件,累计收押涉黑恶罪犯113名;严格落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197个律师事务所544名律师上报代理涉黑恶案件594件,派员赴各地法院参加65起庭审旁听监督指导。
四、聚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法治济南“金招牌”更加闪亮。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扎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
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和委员会办公室,把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2019年经济社会建设综合评价体系,各区县均成立委员会及办公室,全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健全。落实法治为民实事,提出了全市法治为民实事清单。组织开展“济南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宪法宣传月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
二是创新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将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向深入。推动市政府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法治研究与实践基地”,在依法行政培训、人才交流、法律咨询、重大课题研究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建立政府与院校合作的长效机制,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资源、人才和成果保障。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率先“晒”出市级行政执法数据,并建立行政执法“年报”公示制度,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督促执法部门减少和避免不作为、慢作为;创新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征集案例61件,以典型示范引领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作用,打造市级行政复议大厅,新设行政复议街镇受理点4处,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年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00余件,综合纠错率35.3%;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08件,办理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省政府复议案件63件。
四是大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十个一”工程,采取建设完善一个好支部、一个好调委会、一本村规民约、一张村级权力清单等“十个一”举措,掀起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热潮,推进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目前135个“乡村振兴样板村”已全部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五、聚力加强队伍建设,
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更加过硬。
圆满完成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后的市司法局机关干部职工160多人,实现职能整合、人员汇合、力量聚合、人心融合。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驻在式调研80余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100余人次,形成调研报告70余篇。聚焦能力素质提升,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9期,培训6311人次。
二是突出抓好青年工作
完善青年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思想政治教育体系、青年递进培养体系、评先树优体系、监督约束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六大体系”抓实青年工作。市司法局青年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青春建功新时代奋斗逐梦新司法”主题活动,评选表扬第四届“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优秀)青年”和40名专项标兵,传承弘扬“五四精神”,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注入强劲、持久的青春动力。
三是培树先进激发队伍活力
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勇担当、善作为“出彩型”好干部、好团队表彰活动,评选出好干部50名、好团队15个,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担当作为,营造了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模范公务员集体”,并入选市委组织部宣讲团;3个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3人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司法所长”;5人入选司法部“新时代山东司法为民好榜样”,2人位列全国第一名。多家单位和多名个人获得“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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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系列发布:2019年济南市司法工作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