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二、发行人本次债券评级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含少数股东权益)为852,055.05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6.2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0.29%;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30,532.85万元(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2015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审计,公司预计各项财务指标不会发生重大变动。发行人经合理测算,预计2013年、2014年及2015年这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将不低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的变化,则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七、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小,违约风险很低。联合评级肯定了发行人丰富的保障房建设、物业管理和运营经验、资产收入规模持续增长等对公司信用的支持。同时,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波动及未来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等因素可能对公司整体经营及信用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考虑到联合评级对发行人和本次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联合评级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次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发行人所有权受限资产主要系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设定的担保资产,包括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等。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591,813.24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44.36%。受限资产可能影响公司的后续融资以及抵押资产的正常使用。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启宏为发行人的孙公司合肥京商融合置地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于2015年5月29日将其持有国购投资有限公司15%的股权共计3,750万元,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权质押尚未解除。除此以外,袁启宏、胡玉兰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十三、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以区域开发为主,经营项目主要集中在安徽省内,其中合肥市占比突出,达到60%以上。公司2012-2014年新开工面积分别为161万平方米、213万平方米和38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增速较快。随着合肥京商商贸城项目、合肥滨湖假日项目、合肥海棠湾项目等项目入市销售,如果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放缓及区域性房地产市场政策波动,公司盈利情况可能会出现波动。
十四、发行人所从事业务的投资规模及收益水平受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如果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经济产生周期性波动,将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从而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
十六、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场所为深交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十七、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八、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英大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九、发行人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属于房地产业,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会转借他人。
释义
在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性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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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释义
募集说明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oocooInvestmentCo.,LTD
法定代表人:袁启宏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实缴资本:25,0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66号汇金大厦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66号汇金大厦26层
邮政编码:2300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永海
传真:0551-65378887
所属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K70: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100000410208
税务登记证号:皖合税字340104554580676号
组织机构代码:55458067-6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投资;科技项目投资、高新技术投资;基础建设投资;实业投资;实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二、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人: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国购02,债券代码:112354。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6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附第3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6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4亿元的发行额度。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上市交易、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起息日:2016年3月17日。
1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7日;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3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2019年3月17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到期日。在到期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3月17日至2019年3月16日。
2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6、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英大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9、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0、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3月15日。
2、发行首日:2016年3月17日。
3、预计发行/网下认购期限: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18日,共2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66号汇金大厦
联系人:王永海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谢明、修瑞雪、房芮羽
传真:0755-83007150
(三)分销商: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联系人:单刚
传真:021-33389955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铭锋
传真:010-59013800
(四)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负责人:王子龙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浩、徐华燕
传真:010-88395449
(五)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东区16层
负责人:张晓健
经办律师:王炜、史山山
传真:0551-62620450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评级人员:刘薇、李晶
(七)受托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明
(九)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专项偿债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负责人:荣益民
联系人:韩夏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路59号
传真:0551-68118542
(十)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总经理:宋丽萍
传真:0755-82083190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传真:0755-25988122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A级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评级观点
未来,随着公司在建商贸物流项目、保障房、商品房和商业物业项目的完工以及配套物业的销售和出租,公司收入及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1)公司是安徽省较大的商贸物流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企业之一,具有丰富的保障房建设、物业管理和运营经验。
(2)近年来,公司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及收入规模保持快速增长。
(3)公司在建项目规模较大,预收款规模较大,未来可结转收入较多。
(1)公司负责的保障房建设毛利较低,前期垫资规模较大,对公司资金形成较大压力。
(2)公司主要项目分布较为集中,易受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政策波动影响,盈利规模可能出现波动。
(3)近年,公司业绩增长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依赖性有增强态势。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国购投资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没有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其偿还情况
2012-2014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行过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支出。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简介
(一)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自然人袁启宏、徐黎德、袁其福、袁其荣、陈峰、洪传海共同出资组建,于2010年5月11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401000004102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袁启宏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00%,徐黎德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5.00%,袁其福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0%,袁其荣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0%,陈峰认缴注册资本4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0%,洪传海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出资比例3.00%;股东认缴出资分期交付,设立时实收资本为2,000.00万元,其中:袁启宏出资人民币1,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00%;徐黎德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袁其福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0%;袁其荣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0%;陈峰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0%;洪传海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0%。本次出资业经合肥万事达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万事达验字【2010】016号验资报告。
(二)变更情况
2010年7月21日,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股东进行了第二期出资,本次出资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袁启宏出资人民币1,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00%;徐黎德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袁其福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0%;袁其荣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0%;陈峰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0%;洪传海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0%。本次出资业经合肥万事达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万事达验字【2010】033号验资报告。本次出资后,公司实收资本为4,000.00万元。
2010年9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股东进行了第三期出资,本次出资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4,000.00万元,其中:袁启宏出资人民币3,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00%;徐黎德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袁其福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0%;袁其荣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0%;陈峰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0%;洪传海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0%。本次出资业经安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皖中健验字【2010】第096号验资报告。
2013年8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徐黎德、袁其福、袁其荣、陈峰、洪传海将持有的公司19.00%的股权转让给袁启宏,洪传海将其持有的1.00%的公司股权转让给胡玉兰。
2013年12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其中:袁启宏以持有公司债权作价出资15,000.00万元。本次出资业经合肥万事达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万事达验字【2013】第0102号验资报告。
2014年12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股东将未缴付的注册资本金补足,本次出资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袁启宏出资人民币1,9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7.92%;胡玉兰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8%。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袁启宏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4,900.00万元,出资比例99.60%,胡玉兰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比例0.40%;实收资本人民币25,000.00万元,其中:袁启宏出资人民币24,900.0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99.60%;胡玉兰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0.40%。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袁启宏。最近三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部分。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重大收购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2年下半年起,安徽蓝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控股”)由于过度扩张及经营管理问题,导致资金链紧张。经过充分的尽职调查,发行人认为蓝鼎置地资产较为优质,通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适当资金投入,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2013年7月,经政府协调及双方充分的商业谈判,发行人决定以协议价格和市场化的交易结构并购蓝鼎置地。
为追求并购效益的最大化,并适当分散并购风险,发行人借鉴资本市场股权并购的成功案例,决定引入外部金融机构参与本次并购。鉴于中航信托与发行人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及其对蓝鼎置地资产的高度认可,双方同意设立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向蓝鼎置地增资的方式实施并购。
据此,中航信托·天启416号蓝鼎置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3年7月18日正式设立,信托计划总规模16亿元,其中:信托计划优先级金额为8亿元,由单一受益人全额认购;信托计划劣后级金额为8亿元,由发行人全额认购。根据该信托计划之补充协议,中航信托变更了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16亿元用于认购蓝鼎置地新增注册资本。
根据《中航信托·天启416号蓝鼎置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回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AVICTC2013X0360-4-1、AVICTC2013X0360-4-2、AVICTC2013X0360-4-3),该集合信托计划下标的股权回购人为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物业”)。
2015年1月18日,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与华源物业签署了《中航信托·天启416号蓝鼎置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AVICTC2013X0360-4-4),约定回购期变更为信托计划存续期满24个月。
2015年7月20日,中航信托与华源物业签署了《中航信托·天启416号蓝鼎置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AVICTC2013X0360-4-5),约定回购期变更为信托计划存续期满36个月。
(二)重大收购情况
2015年6月1日,中发科技就此权益变动事宜发布《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9)》。2015年6月3日,中发科技发布《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购机器人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安徽国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国购机器人51.00%的股份,是国购机器人的控股股东。袁启宏直接持有安徽国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6.00%股权,并通过实际控制的华源物业持有国购机器人60.00%股权,为国购机器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后的中发科技股权结构图如下:
五、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一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24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2):根据国购投资与交易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AVICTC2013X0360-50)和“中航信托天启416号蓝鼎置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购投资购入蓝鼎置地11.12%的股权,并通过认购“信托计划”间接享有蓝鼎置地44.44%的股权,因此,国购投资实际控制蓝鼎置地。
2、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760,014.78万元,总负债为1,276,015.91万元,净资产为483,998.8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2,592.27万元,净利润34,730.84万元。
(2)宿州国购广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94,521.28万元,总负债为85,758.90万元,净资产为8,762.3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56.58万元。公司2014年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处于开发建设期,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进而当年形成亏损。
(3)安徽蓝鼎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835,096.36万元,总负债为1,410,738.62万元,净资产为424,357.7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2,498.96万元,净利润17,101.56万元。
(4)郎溪国购置业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6,406.66万元,总负债为29,495.36万元,净资产为26,911.3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9.80万元,净利润-80.80万元。公司2014年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收入已结转,后期需支出维护费用。
(5)郎溪国购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郎溪国购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华源物业持有其80.00%的股权,郎溪国购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另外2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商业用房开发、房地产开发、营销策划、房屋出租、商业运营管理、物业管理(以上范围涉及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20,912.05万元,总负债为76,921.41万元,净资产为43,990.6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028.48万元,净利润10,441.16万元。
(6)郎溪国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7,398.10万元,总负债为51,305.27万元,净资产为6,092.8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52.15万元,净利润1,553.53万元。
(7)宣城国购置业有限公司
宣城国购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29日,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华源物业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业投资、商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销售及代理,物业管理。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1,208.44万元,总负债为24,590.54万元,净资产为6,617.9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0万元,净利润272.84万元。该项目已转结,净利润大于营业收入的原因系由土地增值税退税导致。
(8)安庆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安庆国购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华源物业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保障房建设投资;商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管理;营销策划;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78,785.68万元,总负债为69,829.89万元,净资产为8,955.79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8.88万元。该项目处于开发建设期,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大于营业收入的原因系由利润亏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导致。
(9)安徽国购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购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为2,100.00万元。华源物业持有其52.38%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及实业项目与基础建设投资,公司理财服务,企业融资及担保,资产托管,企业投融资咨询、财务、商务咨询;基金投资咨询,工业设备、照明器材、汽车(除小轿车)及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五金建材、电线电缆、包装材料及附料、太阳能产品研发、销售,生物工程研发。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9,449.99万元,总负债为9,090.11万元,净资产为359.8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13.39万元。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为投资性公司,无营业收入,但需承担运营管理费用。
(10)安徽国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80,218.52万元,总负债为46,549.57万元,净资产为33,668.9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17.26万元,净利润1,781.08万元。
(11)蚌埠国购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蚌埠国购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17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华源物业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Z02-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商业、房地产投资;销售策划;房屋出租;商业运营管理;物业管理。(以上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涉及后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42,580.59万元,总负债为137,380.81万元,净资产为5,199.78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954.25万元。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处于开发预售期,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进而形成当年亏损。
(12)淮北国购汽车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淮北国购汽车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5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华源物业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商贸实体,企业营销策划,经销汽车(不含小轿车),房屋出租,商业运营管理,物业服务,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6,190.41万元,总负债为33,192.84万元,净资产为2,997.5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758.21万元。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处于开发预售期,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进而形成当年亏损。
(13)淮北市国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淮北市国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31日,注册资本为11,000.00万元。华源物业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策划,房屋出租,商业运营管理,物业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除外)。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22,999.98万元,总负债为203,919.36万元,净资产为119,080.6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180.43万元,净利润16,644.00万元。
(14)亳州市国购置业有限公司
亳州市国购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华源物业持有其6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商业投资。(涉及许可凭许可证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3,471.50万元,总负债为8,069.73万元,净资产为15,401.7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50万元,净利润34.97万元。
(15)合肥京商融合置地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105,904.00万元,总负债为833,633.09万元,净资产为272,270.9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1,291.97万元。该项目处于开发建设期,净利润主要是由非经常性损益土地评估增值产生。
(16)安徽蓝鼎伯廷酒店有限公司
安徽蓝鼎伯廷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6日,注册资本为5,634.50万元。蓝鼎置地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住宿;洗衣服务;中西餐;舞厅;酒吧;咖啡厅;美容美发;旅游服务;预包装食品及烟销售(以上均为筹备,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日用百货、工艺品、文化用品销售;家政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4,697.94万元,总负债为18,315.50万元,净资产为6,382.4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40万元,净利润-257.55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处于开发后自持阶段,尚未运营,进而当年形成亏损。
(17)无为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为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蓝鼎置地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建材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种)。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8,037.05万元,总负债为58,270.75万元,净资产为-233.7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1,187.76万元。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处于开发预售期,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进而形成当年亏损。
(18)安徽蓝盛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蓝盛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1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蓝鼎置地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建材销售。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17,671.34万元,总负债为178,792.13万元,净资产为38,879.2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796.42万元,实现净利润12,135.97万元。
(19)无为蓝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无为蓝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9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蓝鼎置地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服装、鞋帽、五金家电、金银饰品、文化办公用品销售;房屋租赁;商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4,499.76万元,总负债为22,521.54万元,净资产为1,978.2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19.88万元。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处于开发建设期,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进而形成当年亏损。
(20)合肥蓝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合肥蓝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蓝鼎置地持有期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日用百货、工艺品、文化用品销售、家政服务、室内外装饰、酒店投资、旅游服务,食品、饮料、烟酒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均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3,128.59万元,总负债为50,171.24万元,净资产为2,957.35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42.65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处于开发后自持阶段,尚未运营,进而当年形成亏损。
(21)无为天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为天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0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蓝鼎置地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4,571.90万元,总负债为19,602.70万元,净资产为4,969.2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0.79万元。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处于开发建设期,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进而形成当年亏损。
(22)无为蓝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8,971.12万元,总负债为8,423.67万元,净资产为547.45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45.87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处于拟建阶段,进而当年形成亏损。
(二)发行人在重要合营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发行人重要合营或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2家重要的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2、发行人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近一年的主要财务信息单位:万元
公司、发行人、国购投资
指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期发行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登记托管机构、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簿记建档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说明发行方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量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土部、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住建部、住房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国购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承销团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认购人、投资者、持有人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
律师、发行人律师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评级、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专户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付的银行账户
专项偿债账户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本次债券本息偿还的银行账户
新质押式回购
债券持有人在将债券质押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交易对手方进行质押融资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
最近三年、近三年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
最近三年及一期、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
募集说明书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公告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发行文件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交易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千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房地产开发投资
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和土地购置的投资;不包括单纯的土地开发和交易活动
新开工面积
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即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不包括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暂停缓建而在报告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竣工面积
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入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在整栋房屋符合竣工条件后按其全部建筑面积一次性计算,而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商品房销售面积
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商品房销售额
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由现房销售额和期房销售额两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