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纪大了,不知道怎么打官司,可以让我孩子替我起诉吗?”
“我想起诉离婚,不想见对方,可以让律师替我开庭吗?”
“我是公司的员工,可以代公司起诉追要货款吗?”
“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民事诉讼中
有的当事人会因各种原因不便亲自进行诉讼
或者需要别人提供法律帮助
这时候就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今天
诉讼代理人是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民诉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注:法院经审查发现当事人提交的委托代理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通知当事人限期补正;当事人不能按期补正的,或者接受委托的代理人不属于法定情形的,法院不予认可其代理资格,并通知委托的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本人可以出庭参加诉讼,也可以不出庭诉讼。但是,根据民诉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当事人亲自出庭可以提高诉讼效率,也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裁判,所以最好亲自出庭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