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小龙坎新街42-1邮编: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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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七)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文件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跨区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规定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教委等部门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统战、群团工作,并推进党风廉政、行风政风作风建设;负责政务督查以及行政效能及党纪政纪监督工作;负责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会议统筹、新闻宣传、党务政务信息、安全应急、机要保密、后勤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及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承担系统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修志、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系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防邪、政策法规、舆情监控、信访稳定、网站网络及新媒体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综合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对外发布的文稿、文件等合法合规性审核;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法治宣传、咨询、服务;负责系统内法治队伍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等。
(三)计划财务科
(四)就业促进科
(五)事业单位管理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区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考核、人员交流和岗位设置等人事综合管理以及科级领导任免职监督指导工作;承办区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负责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评价、激励等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办专家管理服务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市级部门国外智力引进发展战略;负责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
(六)劳动关系科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指导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指导企业制定经济性裁员方案及备案;协调企业改革、改制劳动保障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工作;承办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区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办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办理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劳务派遣许可。
(七)工资福利科
负责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及死亡抚恤等政策;承担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八)社会保险科
负责本级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基金监督科
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基金监督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区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的培训、资格认证申报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人社系统信息化规划与建设;负责指导实施全区“金保工程”应用系统建设和管理。
(十)劳动保障监察科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劳动保障管理制度;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资格申报和监督管理。
(十一)人事综合科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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