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进行时
海南法援地图——寻求法援的实用指南
编者按: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当事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本期特别推出海南法援地图,谨为全省群众提供最便捷的法援指南。
【法援问答】
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当向纠纷对方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应当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遇到法律问题请打法律援助咨询热线“12348”
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47号海口城建大楼10楼
海口市秀英区法律援助处
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秀英区人民政府办公区2楼247房
海口市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路南路112号2楼
海口市龙华区法律援助处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人民政府1号楼2楼226房
海口市琼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海口市琼山区中山路35号老干局大楼5楼
洋浦经济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
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9楼919房
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儋州市那大镇南京路51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县司法局办公楼1楼
东方市法律援助中心
东方市八所镇市委大院市司法局办公区1楼
乐东黎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人民三横路1幢101号
三亚市法律援助处
三亚市河西区新风街42号水利大厦2楼
五指山市法律援助中心
五指山市通什镇奥雅横二路市司法局办公楼2楼
白沙黎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县人民政府新办公楼3楼
澄迈县法律援助处
澄迈县金江镇解放东路老县委大楼1楼
文昌市法律援助处
文昌市文城镇和平北路9号
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办公楼3楼306房
定安县法律援助处
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第二行政办公区203房
屯昌县法律援助处
屯昌县屯城镇老县委大院锦绣大道1号
琼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琼海市嘉积镇人民路53号市司法局办公楼2楼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县司法局办公楼2楼
万宁市法律援助处
万宁市万城镇华侨街市司法局办公楼1楼
陵水黎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建设路县人民政府大院县司法局办公楼1楼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东路政务服务中心2楼
海南省法律援助大事记
★1997年4月,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法律援助制度在我省正式实施。
★1999年1月,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
★2001年,“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年底,全省所有市、县(区)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
★2009年1月,我省第一部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正式施行。
★2010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当年,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首次突破1万件,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0837.7万元。
★2012年起至今,法律援助工作连续三年被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事项。★2014年,“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被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3月,《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修改,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继续扩大,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