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积极推选报送和精心组织评审,确定发布《2022年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二批)》。现予印发。
2022年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典型案例选编
(第二批)
01
健全“1234”适法统一机制
持续推动辖区两级法院法律适用统一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市一中法院立足中级法院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的职能定位,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持续推动辖区两级法院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统一,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
主要做法
(一)架构“一个体系”
针对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的“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类案不同判”等影响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多次通过党组会、审委会、工作会等形式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召开两级法院推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建设专题研讨会,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架构起以《关于建立辖区两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体系的框架意见》为基础的“1+7”适法统一工作体系,形成“一把手抓总,分管院领导条块指导,各审执业务部门具体落实,两级法院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搭建“两大平台”
探索搭建连接上下级法院、辖区同级法院之间的“两大平台”,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推动两级法院在执法理念、司法观点、裁判尺度上更加趋向一致。一是搭建二审改发案件双向沟通平台。对二审发改的案件,就法律适用存在的理解分歧,分别与市高法院、辖区基层法院搭建双向沟通平台,增进上下级法院的沟通交流,“承上启下”助推三级法院适法统一。二是搭建特殊类型案件提级管辖平台。结合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要求,制定特殊类型案件“上提下”“下交上”系列制度,明确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或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的案件,辖区法院可以报请中院提级管辖,中院也可依职权提级管辖,有力推动特殊类型案件统一法律适用。
(三)做实“三类会议”
(四)用好“四项机制”
二
创新特点
一是围绕适法统一的核心本质形成整体运行框架。围绕适法统一应具备执法理念、价值取向以及裁判规则、裁判方法统一的本质,从遵循法律适用原则、构建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等多个方面,整体谋划和推进促进适法统一的制度机制建设。从宏观上形成统一的体系框架,中观上针对上下级法院、辖区同级法院之间的法律适用分歧全面搭建双向沟通平台,微观上进一步深化“三会”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指导作用,全方位系统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二是构建了统一法律适用的制度体系。结合两级法院审判实际,提出“院级统筹、条线负责、上下联动、统分结合”的基本原则,制定实施《关于建立辖区两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体系的框架意见》,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环资、立案审监、执行等条线分别出台具体细则,形成“1+7”工作体系,贴近审判一线,极具指引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形成了统一法律适用的工作闭环。前端通过完善建章立制为适法统一提供方向性指引。中端探索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发挥审判委员会等机构职能作用、用好类案检索等制度机制,在审判实践中扎实有序开展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后端及时跟进掌握适法统一工作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及考核力度。对严格遵守适法统一裁判规则的法院,纳入两级法院联动机制予以激励;对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违反审判管理规则或违法审判的,启动瑕疵司法行为责任或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程序。
三
实践效果
(一)审执质效明显提升
自2021年底正式建立统一法律适用工作体系以来,优化提升审执质效的正向效果突出。今年1-7月,共审结各类案件19556件,同比上升45.56%,结案率78.80%,同比增长13.53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非新事实新证据)0.13%,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生效案件改发率(非新事实新证据)0.08%,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0.49%,三项指标均在全市中级法院位列前茅。
(二)提炼规则渐成常态
(三)上下联动更加紧密
02
探索建立精准催督办制度
助力审判管理措施落地生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突出审判管理实效,以深化改革促进审执效能提升,市二中法院以精准精细推进审判管理为抓手,创新实施催办督办制度,聚焦审判执行部门及法官办案质效薄弱指标,推行“先行催办提醒+再次发函督办”,逐项提出针对性可行性改进建议,全流程督促审判执行部门及法官,通过狠抓落实到最后一环节,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大审判管理”工作格局与精准精细化审判管理机制的有机衔接,推动审判质效均衡发展和同步提升,促使全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弱项找问题,精确实施数据指引
(二)催办督办多举措,逐层递进督促整改
(三)闭环管理抓落地,提升催办督办实效
(一)聚焦弱项,问题识别“准”
聚焦问题真查实找,针对案件结收比、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长期未结案件等薄弱指标,结合审判执行工作逐项梳理、分析症结;瞄准问题深挖细剖,横向对比全市法院指标差距,纵向梳理本院指标同比环比变化,全面准确分析和把握薄弱指标的基础信息、运行态势、问题根源;对准问题精确破解,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召集部门共商共议,逐项提出针对性可行性改进建议。
(二)压实责任,应对措施“活”
(三)督促整改,流程管理“全”
人员覆盖全,建立院党组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审管办牵头、业务部门落实、法官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从法官到部门,从个别到全部,实现全人员覆盖;催督办程序全,通过建立和完善查找、建账、催督、整改、考核等流程管理机制,实现集指标管理、过程控制、跟踪问效于一体的全流程催督办管理;绩效考核全,定期通报催督办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阶段考核整改实效,持续强化结果导向。
(一)法官质效意识明显增强
以往法官“只埋头办案不问办案效果”的习惯,成为长期制约审判工作质效提升的“瓶颈”问题。作为催督办制度的配套措施,研究室(审管办)设置了“全院-部门-法官”3份弱项指标台账、每周每月定时发送长期未结案台账、加强指标考核方式及计算方法的解读。法官动态掌控了指标数据运行态势,清晰了承办案件质效情况以及与其他法官之间的差距,既促使员额法官增强质效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审判质效,又督促法官主动查摆问题,提升弱项指标,实现审判管理工作向主动、向判前、向抓源头、向全方位转变。
(二)审判机制运行更加顺畅
通过完善催督办制度架构,优化流程管控,将审判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分散工作、平行运转的模式打破重组,将集约化管理与专业化审判相结合,使审判管理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平稳和高效。自下而上助力制度完善,催督办制度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整改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反馈困难,由审管办汇总后提交审委会审议,以基层实践成效完善顶层制度设计;自上而下形成执行合力,构建了院庭长负责、法官承办、助理和书记员协助的工作格局,通过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增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成员之间的联动与统筹协调。
(三)审判管理质效有效提升
03
探索建立新型管理培养机制
实施分类分级法官助理管理培养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市四中法院以法官助理能级管理为核心,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新型法官助理管理培养机制,不断深化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一)以法官助理能级管理实现资源合理化
将一名法官的标准办案量设定为数值1,以此为对照,根据学历、工作年限、业务能力、工作绩效等将法官助理分为0.2、0.3、0.4、0.5、0.6五个能级。制定出台《法官助理能级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法官助理能级每年调整一次,达到年限且工作考核达标的,增加0.1能级;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降低0.1能级。对产出优秀成果的法官助理,进行“优秀加能”。将“能级”作为资源配置的依据,为每个审执团队普配0.3的法官助理能级,以形成“3(法官)+1(助理)+3(书记员)”的办案基础团队。将1件民事二审案件设定为1个标准案件,以上一年度审结案件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对不同类型、不同审级案件进行折算,测算出全院标准案件量。以全院标准案件量除以普配后的全院办案团队“能量”和得出模拟人均办案量,再将部门办案基础团队人均办案量与全院模拟人均办案量进行对比,对超出的部门按照比例增配相应的法官助理能级。在能级固定后,如果某个审执部门案件数量出现异常增长,增长幅度在20%以内的,对溢出的案件调整给能级存在盈余的审执部门办理,进一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以法官助理分类使用凸显职责差异化
(三)以法官助理工作量化体现考核科学性
针对法官助理参与办案业绩与法官办案业绩考核混同的问题,单独设计法官助理工作考核标准,制定实施《法官助理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A类法官助理主要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成果产出、参与重点工作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B类法官助理主要从内勤工作、参与办案工作量、信息宣传调研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对立案信访岗位法官、审判管理岗位等特殊岗位法官助理均设置不同的考核标准。通过根据法官助理不同类别、多种岗位职责设置量化考核标准,体现不同能级、不同岗位在办案参与度、办案质量、成果产出等方面的差异性,确保法官助理工作业绩可量化可对比,业绩考核科学透明、客观公正。加强结果运用,将量化考核的业绩数据与能级调整、职级晋升、遴选法官、干部使用等挂钩。
(一)以量配能优化审判团队组建
从优化审判团队建设出发,综合考虑案件总量及发展趋势、审执部门开展其他常规工作等因素,为各审执部门配置基础团队,再通过办案量的精确测算,按照比例增配相应的法官助理能级。通过这样的“以量配能”,盘活用活了法官助理队伍。法官助理的能级管理,也转变了过往以人员数量衡量工作强度的简单模式,更加注重人员素质,兼顾了个体差异,为审判团队的灵活组建提供了客观依据。
(二)动态调整促进人案精准匹配
在以量配能之后,为应对案件在一定时期出现异常波动的问题,进一步探索了动态调整的方法。如果某个审执部门案件数量异常增长且增长幅度达到一定标准的,通过“调案配能”的方式促进人案匹配。超出一定标准的,由A类法官助理补齐能级差额或进行人员调整。动态调整为应对案件异常增长情况提供了解决方案,丰富法官助理能级管理制度功能,促进人案精准匹配。
(三)集中培养推动后备法官养成
集中管理培养让A类法官助理在同一平台上交流提升、比学赶超。通过针对性锻炼,不断提升审判能力,促进后备法官养成。A类法官助理积极参与到审判质效管理、优秀成果深度加工、大型综合性材料撰写、重点任务等工作中,也能不断提升综合能力,推动年轻干部成长。
实践成效
(一)人才培养更加有力
通过分类别、分阶段锻炼,法官助理的审判能力和综合素养均有所提升,优秀成果产出明显增加,干部成长更加有力。2022年以来,A类法官助理相对独立撰写的1篇法律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第五届百篇优秀文书,1篇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法院条线典型案例,5篇案例获评市高法院条线典型案例,2篇司法建议获评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二)人案匹配更加合理
以法官助理能级管理推动审判团队配置模式创新,进一步破解了单纯以人员数量匹配办案量的困局,审判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2022年以来,在法官人均办案量未发生较大的情况下,审判团队能级和与办案量的比例差距均控制在10%以内,人案匹配更加合理。2022年1至10月,全院审判质效评估值90.35,位居全市中院第一。
(三)人事管理更加科学
制定的一套科学且符合本院实际的评价标准,为人员调配、等级晋升、干部选拨提供客观依据,人事管理更加科学。2022年,在员额法官遴选、法官助理职级晋升、干部选任中,均以可量化、能对比的业绩数据为支撑,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员额法官1名,选任处级领导干部1名。
04
积极研发质效监控系统
科技助力审执工作提质增效
重庆市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
积极探索智能技术辅助审判管理的可行性,自主研发质效监控系统并于2021年3月上线运行。该系统依托构建的院长、庭长、员额法官三层级实时监控管理体系,实现对审执工作情况的可视化、立体化、精细化管理。
(一)厘清痛点,迅速发力
(二)全面监控,多维分析
系统囊括全院、各业务部门及员额法官个人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案件统计数据等基础信息,单独设置长期未结案、发改案件、延审案件等重点指标查询菜单,紧紧围绕市高法院工作评估体系配置算法,由电脑自动计算生成指标数据,实时计算本院任意时段全院工作评估总体得分情况及排名、审执业务部门及员额法官的指标结果及得分,并通过系统内置模板自动生成审判态势分析等报告,实现从全院—个人、上位指标—下位指标两个层面的横纵对比,充分反映审执工作中的优势、短板和问题所在。
(三)精准提示,分级管理
(一)从分散到集中
改变以往审管工作需要手动汇总不同平台的分散数据再整理分析形成报告的形式,将日常监控数据全部纳入一个系统持续监督分析,智能生成报告,避免出现数据遗漏、重复、错误等情况,扫清数据盲区,提高数据利用率,审判管理更加便捷高效。
(二)从模糊到清晰
(三)从被动到主动
(一)审管工作提质增效
(二)院庭管理精准高效
依托该系统提示,2022年前三季度,该院无非新事实新证据发改案件,“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分别为98.03%、98.67%、97.67%,均居二类地区第一位;三个审执部门结收比明显提升,综合庭结收比同比提高31%,知产庭同比提高18.91%,执行局同比提高6%,审判工作效率提升明显。
(三)办案团队效能提升
员额法官通过系统显示的承办案件各项指标数据自行监控办案进度,厘清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的优势短板所在,优化审判团队内部分工,提升内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2022年三季度,一年以上审判类长期未结案件4件,同比下降20%,优于目标值30件。
05
构建“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全面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长寿区法院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契机,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司主导”“府院联动+良性互动”“旁听庭审+法治培训”“实质化解+宣传推介”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深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2021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位列全市法院前列。
(一)坚持“党委领导+法司主导”
(二)强化“府院联动+良性互动”
(三)优化“法治培训+旁听庭审”
(四)创新“实质化解+宣传推介”
(一)领导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
有效争取党委、政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支持,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近三年以来,区领导带头出庭应诉6次,带动全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履行出庭义务,形成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为常态、不出庭为例外”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推动理念创新,激发制度活力
(三)构建协调机制,化解纠纷矛盾
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向诉前、诉中、诉后拓展延伸,诉前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协调,诉中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法律依据和程序合法性作出阐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释法明理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促使双方消除对抗情绪、换位思考、信服裁判。
(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自2021年起持续保持在100%,该项工作被市高法院写入2021年度工作报告。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能力、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有效缓解,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果愈发丰硕。
(二)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公正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力推进行政机关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收案量自2019年以来连续四年下降;2022年,行政机关败诉率降至8.19%,为四年以来的最低值。
(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显著
2020年以来,协调化解行政争议700余件,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52.17%,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2021年区人大对长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在区人大组织的满意度调查中,社会各界对长寿法院行政审判的满意度达100%。
06
构建网格化审限管理体系
落实分级分层全流程节点审限管控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合川区法院多角度全方位精准施策,构建案件审限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审限责任,有效控制和预防长期未结、久拖不决案件,审判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一)抓网格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化
明确审限管理员、结案管理员权责清单,实行多层次全流程动态管理,实现审限管理网格化。在各审执部门设审限管理员1名,负责对本部门办理案件中审限变更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对距离审限不足20日的未结案件进行流程跟踪,对超过法定审理期限的未结案件变更审限的情况进行核查,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的办案进度进行台账跟踪并向庭长汇报。设全院审限管理员1名,每周对全院未结案件的审限进行监督,对距离审限不足10日、已超审限及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分别发送提示单至部门审限管理员、庭长、分管院领导进行监督管理,并将已超审限(期限)的未结案件台账抄送督察室督办。设结案管理员1名,严格负责结案审查,对存在审限变更的案件严格审查变更法定事由是否存在、变更期限是否合法、审批流程是否合规、佐证材料是否齐备,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案件承办人整改。
(二)抓系统建设,实现管理信息化
(三)抓依规履职,实现行权规范化
(四)抓评查追责,实现考核实效化
(一)以制度规范化促思想转变
(二)以形式多元化促过程监管
分别在监督、管理、引导上下功夫,推行“定量分析、实名通报、精准跟踪、及时反馈”管理模式,探索形成科学合理、严格规范、职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四位一体”审判管理模式。以通报、排名、评查、绩效扣减、取消评优资格等多种形式体现在结果运用上,深化审限长效治理机制。
(三)以管理立体化促责任压实
通过对审限管理员、结案管理员、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分级分层逐项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全流程各节点实行全面管控,基本形成“到案到人”全方位立体化监管体系,构建网格化的审限监管模式,形成了由法官自我管理、审限管理员协助管理、院庭长主责管理、审管办专门管理、政工纪检部门协同管理的大审判管理格局。
(一)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逐年上升
2022年1至10月,审限管理员共发出审限监督专项通报24份,合川法院督导系统共发出法定审理期限督导1249条,审管办共发出评查报告6份,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5.06%,比2021年、2020年同期分别上升1.74、2.38个百分点,逐年稳步上升。
(二)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治理取得实效
(三)审判案件平均审理时长逐年缩短
2022年1至10月,合川法院结案率83.05%,比去年同期提高4.6个百分点;结收比99.84%,比去年同期提高11.72个百分点。审判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长55.35天,比2021年、2020年分别缩短11.21天、20.58天,取得良好成效。
07
健全审委会典型案件挖掘指导机制
重点打造高质量优秀案例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丰都县法院完善审委会典型案件挖掘机制,优化优秀案例培育路径,通过明方向、增实效、提质量,推动优秀案例成果培育工作实现从“点上开花”到“面上结果”的新转变。
(一)强化审委会典型案例挖掘指导职能
(二)强化审委会典型案例编写过程参与
对进入台账的案件,承办法官首先对照优秀裁判文书的标准认真撰写裁判文书,撰写过程中按庭室分类由一名资深审委会委员指导,合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并在案件生效后一周内将裁判文书发送至审委会秘书,作为备选优秀裁判文书上报。承办法官及时与专职调研人员沟通联系,按照审委会纪要中载明的典型案例方向,在案件生效后一个月内撰写相应政策性案例,审委会秘书收到反馈后一周内与供稿人员详加核实讨论、持续修改完善,合力推动优质案件转化为优秀成果。今年以来,累计重点编选优秀裁判文书备选5份、典型案例备选6个。
(三)强化院庭长对典型案例编写的监督管理
(一)审委会职能作用转型
(二)优秀案例培育路径创新
(三)案件监督管理方式加强
进一步加强并创新案件监督管理方式,院庭长对典型案件除通过“三会”机制,查阅卷宗、查看案件流程等方式监督管理外,还可通过审委会对纳入优秀案例培育台账的案件进行指导,对编写培育情况予以跟踪监督,监督管理内容涉及案件进展情况、案件庭审办理情况、裁判文书制作、案例文稿编写等方面,实现对典型案件全流程全方位监管,促进院庭长监督管理作用有效发挥,确保案件审判质效提升。
(一)优秀成果数量显著提升
立足审委会工作运行实践,坚持案件管理与案例发掘相结合,促进全院各条线涌现出一批质量优的精品案例、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共培育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2篇、优秀庭审三等奖2场、最高法院典型案例1个、重庆法院典型案事例7个、优秀司法建议1篇。
(二)审判案件质效持续向好
通过审委会听取审执工作汇报和类案研究讨论,总结提炼裁判规则、裁判思路、裁判标准,形成类案裁判指引。强化典型案例等优秀成果的实践运用,为后续同类纠纷做好示范判决。
(三)干警调研能力逐步增强
在发现判断、培育打造优秀成果的过程中,通过审委会委员的“传帮带”作用,承办法官、法官助理的调研写作能力、裁判技能、政策掌握能力不断提升。今年以来,被市高法院表彰调研先进集体1个、调研先进个人1名。
08
强基固本科技赋能
“云端小马”解锁“便民代码”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渝中法院贯彻落实市高法院强基导向“六项工作”,以“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为牵引,自主研发“云端小马”智慧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范例,精准解决法官“难找、难见、难沟通”问题。全国和市级多家主流媒体、最高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智慧法院进行时”公众号对“云端小马”智慧诉讼服务平台进行了宣传报道。
(一)“2条入口”并轨接合,实现全口径指尖链接
(二)“5份菜单”门类齐全,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
根据当事人的诉求类型,“云端小马”智慧诉讼服务平台设有“小马接听、小马约见、小马辅调、小马说法、小马快办”五个菜单,确保看得明白、选得准确、用得舒心。“小马接听”主要提供查询案件流程、风险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小马约见”主要提供法官接待、庭长接访、代表委员参与多元解纷等服务;“小马辅调”主要提供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调解、社区法官上门调解、网上司法确认等服务;“小马说法”主要提供法治宣传、投诉建议等服务;“小马快办”主要提供家庭暴力受害人法律指导、预约云上共享法庭等服务。一个小马菜单就是一项诉讼服务,点击菜单就是选择服务,法官服务意识更强,当事人用户体验更好。
(三)“4项机制”协同运作,形成全周期闭环管理
制定《“云端小马”服务管理办法》,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清单,逐项制定标准工作规程,建立落实“当事人—坐席员—联络员—承办人”双向互动工作机制,确保从入口到出口环环紧扣、从当事人到承办人件件落实。一是当事人定期回访机制,定期回访当事人对事项办理的满意度,不断改进和完善诉讼服务。二是坐席员及时办理机制,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需转办的转办后1天内回复办理,确保不拖、不卡、不欠。三是联络员逐项销号机制,部门联络员建立转办事项专门台账,严格落实“一事一号”,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四是承办人限期反馈机制,及时联系当事人后,随即向联络员反馈办理情况,确保当事人知晓、联络员知情。
(四)“3个平台”联结支撑,构建全覆盖诉源治理
依托“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品牌,擦亮扮靓“云端小马”窗口,做优做强诉讼服务、诉调对接、速裁快审三个平台,切实构建具有渝中城市治理特色的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一是打造诉讼服务平台,利用新审判法庭搬迁契机,倾力打造4000余平方米的集约化诉讼服务中心,努力提供“有品质、有形象、有温度”的便民服务。二是打造诉调对接平台,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深化“一街镇一法官”“一庭两所”、车载便民法庭、云上共享法庭、代表委员联络站工作机制,让纠纷解决“不费时、不麻烦、少花钱”。三是打造速裁快审平台,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20个专业速裁团队,实现分流提速、简案快办、繁案精审,让诉讼过程“更高效、更便捷、更省心”。
(一)智慧诉服,畅通沟通渠道
(二)功能集成,打造一站式服务
“云端小马”智慧诉讼服务平台,集成咨询查询、联系法官、预约调解、事项办理、法治宣传等15项服务功能,努力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切实做好疫情之下的便民诉讼服务工作。此外,“云端小马”与“车载便民法庭”相结合,把智慧便民服务“一揽子”装上车,与“云上共享法庭”相结合,让公平正义实现路径更多、效率更高,打造“1+1>2”的组合式诉讼服务。
(三)闭环管理,提升工作实效
“云端小马”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实行“4+1”闭环管理模式,“四个双向”互动工作机制聚合发力,与督查管理形成“4+1”闭环管理模式,实现工作“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督查部门坚持“有闻必问、有问必答、有闻违规、从严查处”原则,严格办理当事人投诉建议类事项,严格落实“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服务专线工作通报制度,按月通报“云端小马”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办理事项处理情况,并将承办人回复的及时性、当事人的满意度、部门中干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部门、干警绩效考核体系,将监督管理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一)“小马在身边”服务氛围持续升温
“云端小马”上线运行以来,随着知名度和便捷性逐步提升,平台申请事项数量呈连续增长态势,月均增长12.3%;用户访问量、事项办结量均达到150余人次/天,用户群体逐步增多,覆盖范围逐步增大,群众在线法律咨询、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度、企业定制法律服务,逐步形成“来院知小马、办事用小马、群众赞小马”的良好氛围。其中,2022年11月因疫情防控诉讼服务场所暂时关闭期间,云端小马”智慧诉讼服务平台日均办理事项数量由日均52件增长至日均69件,日均数量增长32.69%。2022年1-11月,“云端小马”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共计办理事项18545件,用户访问量近3万人次。
(二)“小马跑得快”服务效率持续提升
2022年1-11月,依托“云端小马”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入口,充分发挥信息传递快、转办督办快、沟通协调快的优势,渝中法院“老马工作室”分流诉前案件5736件,同比增长47.68%;调解、撤诉及司法确认2552件,同比增长65.58%;平均用时不到7天,逐步形成“小马细分流、小马善调解、小马易解纠”的服务品牌印象。案件分流后,渝中法院2022年1-11月新收民事案件30675件(不含知产及金融试点案件),同比去年下降16.01%,诉源治理成效初显。
(三)“小马真方便”服务体验持续优化
坚持把“云端小马”作为前置窗口、链接纽带,检验倒逼诉服、诉调、速裁“3大平台”和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建设。深入推进“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11名高级法官“一对一”对接全区11个街道,79名社区法官“点对点”联系全区79个社区200余次;建立健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法院与派出所、司法所联动解纷,推广应用“联合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充分发挥车载便民法庭作用,进商圈、进社区、进小区、进学校、进企业,现场庭审、法治宣传70余次;提档升级云上共享法庭,异地隔空庭审、调解800余次;依托代表委员联络站,邀请参与开展案件调解、群众接待、普法宣传等活动183人次。“群众有需、小马必达”用户体验更好。
(四)“小马受监管”司法作风持续改善
坚持全周期闭环管理,汇聚内外结合的监督合力。回访调查结果显示,“云端小马”好评率从72.7%上升至98.5%,法官“难找、难见、难沟通”问题明显改善,干警精气神和干事创业劲头持续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自觉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最好的诉讼服务、更好最好的审判效益、更好最好的执行兑现”的行动自觉更加强烈,“法治小马、阳光小马、高效小马”的良好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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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行政争议律师调解工作室
推动辖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九龙坡区法院联合辖区司法局,在重庆市率先开展行政争议律师调解,创建“行政争议律师调解工作室”,构建独立第三方居中调解行政争议的新兴模式,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一)建立“多方合作+严格准入”工作平台
一是制定形成工作方案。联合辖区司法局出台《关于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行政争议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实施方案(试行)》,确定各方权利责任,对律所、律师从事的调解工作进行积分制评价,司法局可将律师及律所所得积分作为对其工作业绩评估的主要依据,为行政争议律师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严格人员准入标准。经司法局审核,年度考评优秀的律所和律师方可进入法院汇总编制律师调解员名册,名册中列明各律所、律师基本信息、擅长领域及所获奖项等。为保障律师调解质量,择优筛选了辖区8家律所,22名律师集中予以授牌、发放任命书,建立优质工作平台。
(二)采用“诉前委派+诉中委派”调解方式
一是合理优化委派机制。立案阶段,立案庭专人负责对接起诉人,了解基本情况,评估诉讼风险,并及时与行政庭共同会商,案件涉及重大敏感、群体性等因素的,可以引导起诉人申请委派律师调解。诉讼阶段,承办法官为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可以引导当事人申请委派律师调解。
(三)构建“律师调解+业务指导”工作模式
一是优化律师调解内容。调解前,律师调解员认真研读案件材料,与法官沟通交流,明确争议焦点。调解时,律师调解员尊重行政争议双方的意愿,识别争议所涉真实利益需求,合理引导正确诉求,对案涉争议进行整体性、彻底性的一揽式解决。调解后,律师调解员将调解情况及时通报法院。
三是构建示范裁判机制。针对群体性诉讼,在调解陷入困境时,选取个案作为示范案件,通过公开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等形式,以判决促调解,实现案件最终实质性解纷。
(四)形成“风险评估+追踪管理”治理机制
一是推动律师参与重大风险决策。针对案件的调解情况,律师调解工作室充分运用案情报告等形式,及时对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预警及治理建议。引导律师调解工作室参与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通过参与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方式,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二是加强案件追踪治理。行政庭专人负责案件诉源治理效果持续追踪、承办到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落实协调方案,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行政机关履职等事项,用足用活司法建议,持续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构建更加和谐政民关系。
三是完善双向交流机制。定期开展座谈、培训,交流经验成果,通报律师调解中的各种问题,有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分析、及时解决,推动律师调解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进一步促进律师调解机制迭代升级。
(五)探索“资金补助+业绩考核”激励制度
一是探索补助律师调解。对于律师调解工作室接收的法院委派案件,在调解成功的前提下,与辖区司法局协商,积极探索给予一定补助,从而提高了律师参加律师调解的积极性。
二是严明工作业绩考核。对律所、律师从事的调解工作进行了积分制评价,对评估不合格的律所、律师,将予以清退处理。将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开展情况纳入立案庭、行政庭业绩考核,作为加分项,在年度考核予以奖励。
(一)首创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借力于非公权机构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仍处于探索阶段。通过构建“行政争议律师调解工作室”,有效拓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渠道,在全市法院尚属首次,具有引领作用。
(二)可复制推广。通过严管准入、联动调解、有效治理、合理激励等方式,强化律师参与调解全流程、全方位制度约束,已构建律师参与调解规则和机制,具有可复制推广价值。
(三)相对独立性。律师作为司法从业人员,属于民间法治力量,作为第三方居中调解行政争议,具有较高信服力。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律师能够有效对于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判断,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司法公信力有力彰显。
(一)案件调解质效明显,纠纷化解耗费小
自运行以来,在多方支持、配合下,律师调解成功113件,调解成功率达30%,从源头上降低行政争议的数量。与此同时,律师调解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时长不超过1个月,一站化通办优势明显,行政争议化解效率高、程序简、耗费小。
(二)联动调解效果出众,群众满意度高
自运行以来,调解成功113件案件均高效化解,其中,促成行政机关履职87件,促成行政机关赔偿补偿3件,促成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21件,促成行政机关改变行为加第三人民事赔偿一并化解2件。
(三)调解申请积极性高,示范效应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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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促进督促程序适用
助力繁简分流走深走实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江津区法院以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为目标,通过要素化申请、电子化审查、轻便化衔接等系列创新,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健全“调解+督促+速裁”的繁简分流机制。今年1-10月,该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6877件,同比下降13.8%。
(一)以要素化、清单化简化督促程序启动
制定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督促程序案件工作指引》,细化程序适用识别标准,加强诉前分流引导,明确告知当事人督促程序具备简便高效优势,引导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给付金钱案件先行转入督促程序处理。对诉前调解中债务人拒绝参与调解,但案件符合督促程序适用的,由调解员建议转入督促程序处理。针对金融、物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分类施策,与辖区银保监分局、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联动协作,建立常态化业务沟通机制,倡导涉金融借款、物业纠纷优先适用督促程序。针对信用卡、物业合同等类型案件制作要素式申请表,通过清单方式列明案件基本要素,固定事实和证据,使程序更易启动。
(二)以电子化、标准化加速督促程序运行
规范支付令形式审查标准和范围,以特定申请事项框定审查范围,明确事实要件、必要证据、证明标准等审查重点,确保精准高效。创新督促程序文书模块式生成机制,优化制作5类常用文书模板并嵌入审判系统,通过系统的信息识别与自动提取、回填功能,批量、定式生成支付令文书。运用文书智能纠错系统进行初审,并由承办法官复核。全面推行支付令电子送达,制定实施《全流程网上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细化电子送达效力确定规则,联合区司法局、区律工委组织辖区293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签订《电子送达承诺书》,承诺对所代理案件优先使用电子送达,并同步建立电子送达查询系统。
(三)以轻便化、一体化规范督促程序衔接
(一)补齐督促程序适用短板助力繁简分流
聚焦督促程序适用问题,加大适用力度,创新“调解+督促+速裁”层层分流、递进解纷机制,通过精准识别案件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促进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间信息共享,加强程序转换衔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借力信息科技加速督促程序运行
以全流程网上办案改革试点为契机,将最新信息技术应用于网上立案、在线审查、文书生成、电子送达等督促程序适用各环节,并通过优化机制配套,实现科技创新的可持续性与实践应用的效果叠加。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以电子化为主要特征的督促程序得到广泛适用,实现司法服务“不停摆”“不打烊”。
(三)聚焦重点领域以点带面渐次推开
在金融、物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类型案件要素式申请,倡导涉金融借款、物业纠纷优先适用督促程序,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扩大督促程序重点适用领域。
(一)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深入
(二)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三)诉源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
充分发挥非讼程序分流案件作用,构建形成诉源治理新格局。2022年以来,江津法院信用卡纠纷、物业纠纷等重点领域诉讼案件同比下降22.17%。今年以来,江津法院办理督促程序案件中,有972名债务人自动履行债务,申请人撤回支付令申请,占比达71.68%。促成46名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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