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王某与叶某构成共同犯罪,其中王某是主犯、叶某是从犯;
(3)叶某,自首而又重大立功。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甲提议搞点钱花。于是,三个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造成丁重伤。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被迫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并均分。
请根据刑法理论回答问题,分析甲、乙、丙在犯罪中的定性,并说明理由。
(1)甲、乙、丙构成共同犯罪,犯抢劫罪;
3.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使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雨,被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力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现请回答下列问题:
(1)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卡车受损,损失应由谁承担
(3)甲能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
(4)甲能否要求退车
(5)甲能否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6)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
(7)甲能否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1)有效。
(2)卡车受损应由工厂负责。依《合同法》第142条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此时卡车尚未交付,所以应由出卖人某工厂承担。
(3)不能。因为作为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某工厂并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称的“经营者”,甲也不是该法所称的“消费者”。
(4)能。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甲不能同时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根据《合同法》第116条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6)能。根据《合同法》第113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面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甲的经营收入损失可视为因工厂履约不符合约定而给甲造成的可得效益的损失,且这种损失能为工厂在订约时所预见。
(7)能。因为,这两种违约金适用的情形并不相同,而工厂同时构成了迟延履行和瑕疵履行两种违约行为,故这两种违约金责任可以并用。
4.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问题:
(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
(1)因张某的救助行为使二者之间发生无因管理关系(2分)。
(2)应当由女子偿付(1分),因为此系张某实施管理行为所造成的,而且张某自己没有过失;答“此系实施无因管理而发生的损失和合理的费用”亦可。(2分)
(3)能(1分)。因为此为张某在管理事务中支出的必要费用(2分)。
(4)由女子偿付(1分)。因受益人对无因管理行为中发生的正当债务有清偿之义务。或答由张某偿付。因该款系张某所借,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2分)。
(5)不能。因为无因管理是无偿性的(2分)。
(6)不应赔偿。因为此系在紧急情况下无过失造成(2分)。
(2)甲在共同犯罪中是主要提议者,应从重处罚;
(3)甲乙丙对丁对殴打行为是抢劫罪对连续状态,造成丁重伤是甲中对三个人进行处罚对一个法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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