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律师志愿加入市法援中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队。本次值班律师招募分为刑事法律帮助值班律师与咨询窗口值班律师两大类,请有意愿的律师在相应链接报名(符合条件可兼报)。
一、刑事法律帮助值班律师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心公益、诚实信用、认真勤勉。
2、专职从事执业律师三年以上(执业年限计算至2023年8月15日),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至少五件以上。执业期间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在刑事法律帮助、认罪认罚、刑事速裁案件办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二)工作内容
1、参加值班工作。根据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在看守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办案机关及工作场所值班,或根据案件需要预约值班。
2、履行值班律师工作职责。根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第6至10条规定(内容详见尾页附后),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包括符合标准的的各项法律帮助。
以工作日值班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节假日值班),轮流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场所现场值班。
(四)值班补贴
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每人每天500元。
(五)报名及审核程序
2、审核。由市法援中心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确定入选人员。
3、聘任与培训。报名律师经审核通过的,由市法援中心开展刑事法律帮助值班律师工作培训。
二、咨询窗口值班律师
2、具有两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执业年限计算至2023年8月15日),执业期间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且具备与所参加的值班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素质;
1、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在法律援助中心或驻外窗口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和网络法律咨询并做好记录;
2、来访群众在法律咨询过程中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协助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3、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的同时,登陆福建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做好值班咨询信息登记工作;
4、完成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以工作日值班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节假日值班),在中心受理大厅及政务中心、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等驻外窗口现场值班。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请点击链接:
3、聘任与培训。报名律师经审核通过的,由市法援中心开展咨询窗口值班律师工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