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是受理阶段,当事人需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申请人。双方需在此阶段完成预交仲裁费用、提交答辩书、整理证据材料等准备工作。
3.是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委员会会通知开庭日期,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并享有辩论、表述最后意见等权利。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和解或调解,若调解不成,则由仲裁庭作出裁决。
4.是裁决阶段,仲裁庭根据调查清楚的事实作出裁决,双方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后申请补正,并应自觉履行裁决结果。若对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仲裁程序从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并符合受理条件时开始。
1.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这一时刻标志着仲裁程序的正式启动,后续将按照仲裁规则进行受理、组庭、开庭审理、裁决等程序。
在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若因故不能按时到庭,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并说明理由,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无故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若仲裁庭认为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将交由双方共同约定或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
4.当事人应认真听取仲裁庭的裁决,并在收到裁决书后自觉履行裁决结果。若对裁决不服,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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