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内附:湘西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详细地址和服务电话)时刻

2024年,湘西自治州启动“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法治宣传“滴灌工程”,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分专题、分阶段开展法治宣传,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提供法治保障。法治新湘西公众号特开设“一月一主题”专栏,通过法律法规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展现活动成效,助力活动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解读

二、法律援助的服务形式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

四、对重点群体的特殊保护

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按指印。

符合《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当事人申请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应当提交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及时补办有关手续,补充有关材料。

八、法律援助人员的义务

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者终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不得损害受援人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人员发现有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

九、受援人的义务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

受援人应当向法律援助人员如实陈述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情况,及时提供证据材料,协助、配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十、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

地址:吉首市吉凤街道办事处湘西州政务中心三楼

地址:吉首市乾城大道西侧乾元小学旁市司法局一楼

地址:泸溪县武溪镇株洲路红星小区270号司法局一楼大厅

地址:凤凰县沱江镇南华路24号司法局临街一楼

地址:古丈县小古丈坪沿河南路201号古丈县司法局二楼

地址:花垣县凉水井蚩尤大道县司法局一楼

地址:保靖县迁陵镇酉水南路28号四大家后栋政务中心二楼

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大坝坪(校场路10号)县司法局二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行政大道东侧(新体育馆旁)司法局二楼

THE END
1.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内"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这道题是不是很难呢,如果不知道答案,接下来看一下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一下正确答案哦。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https://www.duote.com/tech/202210/264369.html
2.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法律援助案件的相关人员遇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A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向受援人收取财物 B 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 C 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D 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E https://www.100xuexi.com/question/questiondetail.aspx?tid=2720&pid=baa8354c-a3d0-4b59-84df-e0ca06b89e15&qid=7606294c-7aae-44c7-b841-ab68b59ff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