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英文名:College、Institute或Academy)主要指门类科目较少、专业性强的高等教育机构。学院可以作为独立的学校,同时很多大学也拥有自己下属的二级学院(与系相同)或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设置的独立学院。
法律专业:LawMajor。
专业是“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的各个专门领域”,是大学为了满足社会分工的需要而进行的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专业的本质内涵,表明了专业的范围、对象和功能,而“专门领域”是大学区别于其他层次教育的特征之一。
本专业毕业生以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而著称。要求学生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法等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阅读专业外文书刊。
在能力方面,学生应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实务及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首先,法学可以对社会发生直接和间接和影响。第二,法学的对象、分科、方法都是实在性的。第三,法学在实践中产生,其发展也是为了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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