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在地区的地方法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单位一般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但无论是否提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您好,这个需要看信息公开
您好,股东借款一般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定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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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示例
两个人因为起争执打架,一方重伤住院,另一方当场被抓,已经关在看守所一个月了,家属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取保候审怎么办理?情况有多严重?会坐牢吗?家属可以去看守所探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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