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2024年度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发布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2024年以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始终秉持“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的工作原则及“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畅通便民渠道,优化服务方式,加强质量管理,积极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26件(其中刑事类案件2499件、民事及行政类案件662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5065件)。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强化以案释法效用,现发布浦东新区本年度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01

暴力讨薪要不得,莫让维权变犯罪

02

蝇头小利不可贪,医保基金共维护

03

“包装盒”也有知识产权,非法倒卖引祸端

04

公民信息当保护,合法权益莫侵犯

05

年少误入“兼职”陷阱,法援助其获新生

06

劳动关系无着落,法援相助终维权

07

非婚生子女落户难,法律援助解困境

08

老人安居遇困境,法援助力维权益

案例一:暴力讨薪要不得,莫让维权变犯罪

案情简介

因张某未委托辩护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张某提供法律帮助,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上海高达律师事务所范章余律师承办该案。

案件点评

案例二:蝇头小利不可贪,医保基金共维护

2019年末,朱某某在医院配药时认识了一个名为“小王”的收药人。自此,双方开启了借用医保卡牟利的犯罪历程。朱某某每次出借医保卡都可以获取几百元的好处费,对于小王利用自己的医保卡买了多少药品进行倒卖却毫不在意。2024年3月25日朱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涉嫌诈骗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取保候审,于2024年6月11日向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因朱某某未委托辩护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朱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上海夏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银萍为朱某某在审判阶段提供法律援助。

本案是一起老年人因贪图小利深陷诈骗案的案件。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贪图小利的心理,诱使老人出借医保卡倒卖药品,老人未察觉小利背后会给医保基金造成巨大损失。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援助律师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的作用,让受援人知晓合规用卡重要性,也为其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法律援助照亮了受援人前行的法律迷途,成为其在法律漩涡中得以解脱重回正轨的坚实依靠。近年来,此类案件频发,需全社会重视。一方面,应加强对老年群体法治宣传教育,防其成诈骗受害者或参与者;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完善法律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多举措预防医保基金遭挪用滥用。

案例三:“包装盒”也有知识产权,非法倒卖引祸端

焦某某系淘宝网注册商户,自2019年11月起从经销商处整箱购买知名品牌巧克力,私自定制了巧克力包装盒进行分装销售。2022年11月18日,焦某某因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接受调查,同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取保候审。

因焦某某未委托辩护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焦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上海诚行律师事务所陈先富律师作为焦某某在审判阶段提供法律援助。

案例四:公民信息当保护,合法权益莫侵犯

2022年7月,沈某加入了一个非法套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牟利的组织。该组织通过冒充各平台客服套取公民个人信息资料,然后将这些信息倒卖给放贷方牟利。沈某作为该组织业务员主要工作是冒充各平台客服联系客户获取姓名、手机号、户籍地址、身份证号、芝麻信用分等公民个人信息转交至放贷方,后客户从放贷方处可获得借款,沈某可从中获得分成。

因沈某未委托辩护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沈某提供法律援助,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梦迪承办该案件。

援助律师会见沈某后,了解其在寻找工作过程中不慎加入了该组织。沈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误入歧途,但在其意识到似乎存在违法行为时便主动离职。经与沈某及其家人沟通后,沈某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家人也愿意协助其退赔,故援助律师在开庭前与法院积极沟通,协助其家人积极完成退赔。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6日开庭审理此案,援助律师在庭审中提出沈某在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且认罪态度良好、具有自首情节,并在开庭前已经退缴违法所得,为其作轻罪辩护并建议适用缓刑。上述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8个月,适用缓刑。

本案是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案件。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发展,数字化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衍生出了许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本案中的沈某因年少无知误入了一个非法组织,最终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援助律师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向其普及了法律知识,并通过积极沟通退赔事项、争取缓刑等方式,帮助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助其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本案的成功办结不仅彰显了法律援助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切实贯彻,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也给予了社会大众一定的警示: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此非法牟利,任何侵害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案例五:年少误入“兼职”陷阱,法援助其获新生

因小L系未成年且未委托辩护人,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小L提供法律援助,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红梅为小L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援助。

在办案过程中,援助律师深入细致地了解到小L的家庭背景及案件情况。小L初中辍学在外打工,其父母对他缺乏相应的关心与法制教育。援助律师在核实案情后,耐心地向受援人小L及其法定监护人解释了案件的法律性质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建议其退出违法所得,并通过认罪认罚程序争取从宽处理。与此同时,援助律师积极与检察官进行沟通协调,详细阐述受援人小L的家庭情况及悔罪表现,尽力为受援人小L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经过不懈努力,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在给小L做过认罪认罚后,下达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小L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在考验期内,受援人遵纪守法,考验期满后,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六:劳动关系无着落,法援相助终维权

田某某在某公司承包的某建筑工地上从事装卸工作,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工资通过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账户支付。2023年11月10日,田某某在工作时从高处意外跌落,致身体多处骨折。经医院手术治疗,医药费高达几十万元。因某公司拒绝为田某某申报工伤,田某某无奈向浦东新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2024年9月20日,田某某向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的张毅霞律师承办此案。

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向田某某解释其没有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证明链不完整,获得仲裁支持的风险较大;建议其可通过与某公司负责人直接沟通,通过化解分歧,简化流程,以征得某公司能协助申报工伤。通过援助律师积极沟通、引导并催促某公司,最终某公司同意补签劳动合同,于2024年10月23日配合提交了田某某的工伤申报材料,田某某于当天收到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同时,田某某对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提出撤诉,田某某的工伤申报得以快速圆满解决。

案例七:非婚生子女落户难,法律援助解困境

案例八:老人安居遇困境,法援助力维权益

法治浦东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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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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