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法官可以担任法律顾问吗?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问: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某在退休当年被甲县A公司以正常年薪聘为法律顾问,请问李某构成违纪吗?

李某在退休后违反禁业规定接受原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的聘任,与其原有职权或地位产生冲突,构成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除应受到相应的处分外,其违纪所得也应予以收缴。

需要注意的是,违反禁业规定所获报酬,是通过一定的劳动、资金投入等取得的,甚至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故对其违纪行为所获利益进行收缴时,应当扣除合理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2021年9月30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且在离任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离任包括退休、辞去公职、开除、辞退、调离等。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在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终身不得担任原任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第四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除人员和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去公职、退休的人员除符合本意见第三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被开除公职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不得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任何工作。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退休人员在不违反前项从业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行政人员的,应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规定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再保留机关的各种待遇。

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牵线搭桥,充当司法掮客;不得采用隐名代理等方式,规避从业限制规定,违规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拟在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行政人员的,应当在离任时向所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对遵守从业限制规定、在从业限制期内主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等作出承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向律师协会申请律师实习登记时,应当主动报告曾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情况,并作出遵守从业限制的承诺。

第八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离任人员离任前与本人谈话,提醒其严格遵守从业限制规定,告知违规从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不符合从业限制规定的,劝其调整从业意向。

司法行政机关在作出核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决定时,应当与本人谈话,提醒其严格遵守从业限制规定,告知违规从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律师违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业限制规定情况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更换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并及时通报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通过投诉举报调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离任人员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切实履行对本所律师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责任,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到本所执业或者工作,不得指派本所律师违反从业限制规定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律师事务所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离任人员信息库,并实现与律师管理系统的对接。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托离任人员信息库,加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审核把关。

THE END
1.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法律规定安庆芳在村(居)一级,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居)委会或当地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同时注重发挥好村(居)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的作用。 (二)功能职责 实体平台建设在功能职责定位上采用“3+X”建设模式。“3”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在公共法律https://lawyers.66law.cn/s240061929194d_i1335788.aspx
2.江苏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二、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三)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党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外聘的法学专家、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以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https://news.xhby.net/zt/sqfb/202203/t20220331_7486697.shtml
3.公职人员兼任公职律师少量取酬是否违纪?公职人员兼任公职律师少量取酬是否违纪? 问:作为公职律师(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律师),我们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向每村(社区)提供8小时公益法律服务,领取经济补贴每村(社区)每年1万元。我们付出了劳动,https://jjjc.hactcm.edu.cn/info/1045/44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