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服务范围

本报讯(记者余梦迪)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完善工作程序,并加强对法律援助的保障和监督,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自2001年出台以来,《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作为全国较早的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作用。然而,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条例与上位法新规定及国家新要求之间出现了诸多不一致、不协调之处,亟须进行全面修订。

那么,新修订的条例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强化和完善?

条例进一步丰富了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将“行政复议案件代理”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同时,根据江苏省实际情况,扩大了法律援助服务的范围,将享受义务教育权利、遭受校园欺凌、农作物和养殖产品受损等情形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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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9月27日下午,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于2001年制定出台,是全国较早出台的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2005年作过一次修改,为推动江苏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距之前已近20年,期间上位法和国家相关规定http://www.ifaxuan.com/news/t/3267.html
2.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发布文号: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规范法律援助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或者减费提供法律服务的活动。 社会团体https://china.findlaw.cn/info/lvshi/lsflfg/147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