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有效推进公职律师工作
□本网记者陈章群通讯员江锦康
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发展公职律师队伍,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近年来,龙岩市司法局强力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创建,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龙岩市司法局结合实际抓贯彻落实,从充分认识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着力完善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和切实强化公职律师工作的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着手,向55个单位和32名公职律师征求意见,拟定《龙岩市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2022年10月,以龙岩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各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办和市直各部门,有力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措施》在中央、省有关文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公职律师的范围、目标任务、督察考核等,将事业单位纳入公职律师工作单位,扩大公职律师覆盖范围。同时,考虑到县(市、区)直部门和乡镇行政编制人员少、事业编制人员多的实际,明确党政机关可聘用具备公职律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作为公职律师,吸收事业编制中的法律人才,提高公职律师覆盖率。
考虑到各地区各部门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不平衡,龙岩市司法局实行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调配使用,即同一层级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可以由上级单位组织协调;受党政机关领导、主管的事业单位的公职律师可以由上级党政机关统筹,并由使用单位给予公职律师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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