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律师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并参照国际法律服务惯例制定。一、一审案件1.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①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2%。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③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2.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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