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死后留下内地房产,香港居民钟某灵的香港子女诉至内地法院并提供当事人钟某灵死亡证明称钟某即为钟某灵,但内地法院无法查询其香港户籍登记信息,该如何确定钟某即为钟某灵?其子女分散在内地、香港、台湾等各地,又该如何查明其法定继承人?
裁判要旨
香港当事人的查明与认定:向内地出入境部门查询港澳台居民登记信息、向香港入境事务处人事登记处查询香港当事人登记事项。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钟某湘4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钟某灵与钟某为同一人及钟某灵的法定继承人情况,故判决驳回钟某湘4人的诉讼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查明钟某灵的法定继承人情况需要综合考量内地、香港、台湾地区等地所形成的证据,现三地形成的证据的内容可以相互印证,再结合钟某湘4人持有涉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资料原件并多年实际占有使用安置房屋等事实,应依法确认钟某灵的权利人身份及钟某湘4人的法定继承人身份。故改判支持钟某湘4人要求白云公司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指引当事人在境内外取证,并综合审查不同法域形成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保护香港居民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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