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请论述司法过程中程序公正的重要意义。
五、案例分析题
2018年3月23日,张某在一处建筑工地上盗窃价值400元左右的物品时,被工地的工人当场抓获后扭送到派出所,经民警询问,张某交代了自己违法的事实和自己的身份情况,但张某随身未带任何身份证明,张某自报地址公安机关查无此人,最终公安机关对张某按自报身份作出处罚,七十天后,张某对公安机关处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一级机关不予受理,张某又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张某的行为造成的是违法还是犯罪
(2)公安机关能不能在查清事实后对张某按自报身份进行处罚为什么
(3)张某能不能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
(4)张某应向何地、何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
61.【参考答案】
程序公正,是指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条例及其他政策时应遵循公正合理的程序安排。程序公正在司法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一,程序公正是限制司法恣意的制度前提。通过程序公正来限制审判者的任意性,表现为控、辩、审等角色的分化和独立。
第二,程序公正是促进法官在自由裁量中进行理性选择的有效机制。程序的公开化可以及时纠正审判中的各种错误意见,司法程序可以较为有效地避免法官的刚愎自用,起到兼听则明的效果,实现裁判选择的最优化。
第三,司法程序公正是法院依法独立解决纠纷的保证。程序公正可以较为有效地排除法律、法规之外的干扰,正当合理的程序可以使纠纷及时、有效、公正、合理地解决,体现法的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结合。
【参考答案】
(1)违法。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中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
(3)不可以提起复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张某在70天后提出行政复议,已经超出了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限,故张某不可以提起复议。
(4)张某应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
在确定行政诉讼的管辖时,首先要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复议机关不作为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不作为”,既包括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任何决定的消极不作为,也包括复议机关明确作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决定的积极不作为。因此在本案中张某的救济方式有两种:(1)直接起诉原处罚决定,被告为原公安机关;(2)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被告为上一级公安机关。
其次根据行政诉讼被告确定级别管辖。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最后根据行政诉讼被告和级别管辖确定地域管辖。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张某应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