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占座行为的暂行规定

针对广大同学反映的图书馆占座不文明行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在积极与学生沟通协商、广泛征集并听取学生意见后,出台了《图书馆关于阅览区读者占座不文明行为的暂行规定》(附件一)。该规定将于12月3日(周一)开始试运行,特此告知广大同学,望同学们相互监督,自觉遵守图书馆入馆规定,文明使用公共资源,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览秩序。

此外,图书馆还将不定时检查占座行为,若发现以物品占座超过半小时以上的情况,将按规定清理占座物品。对占座物品处理方式如下:凡属图书馆书籍(未借阅)当日归架,凡属个人物品统一存放到指定书车上,食品按垃圾处理。违规读者凭一卡通到一层总服务台登记领取个人物品,一个月内登记超过3次(含)的读者禁止入馆一个月。图书馆不承担占座读者个人物品丢失的责任。

规定具体实施办法请参见:

附件一:《图书馆关于阅览区读者占座不文明行为的暂行规定》

附件二:《图书馆关于清理占座物品的通知单》

附件一:《图书馆关于阅览区读者占座不

文明行为的暂行规定》

图书馆关于阅览区读者占座不文明

行为的暂行规定

图书馆阅览区为读者阅览、自习的公共场所。目前,部分读者占座行为已严重影响图书馆正常学习秩序。为维护广大读者公平使用图书馆阅览空间和利用图书馆资源的权利,经征集并听取学生意见后,图书馆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1.根据《图书馆入馆须知》规定,读者在阅览区一人一座,禁止任何形式的抢座、占座行为(读者在座位上留下个人物品,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即属占座)。

2.被占座位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后来读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为避免纠纷,后来读者可到图书馆一层总服务台领取《图书馆关于清理占座物品的通知单》)。

3.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学生志愿者有权对读者占座行为进行批评,并清理占座物品。对占座物品处理方式如下:凡属图书馆书籍(未借阅)当日归架,凡属个人物品统一存放到指定书车上,食品按垃圾处理。

4.违规读者凭一卡通到一层总服务台登记领取个人物品。图书馆不承担占座读者个人物品丢失的责任。

5.一个月内占座超过3次(含)的读者禁止入馆一个月。

6.请广大读者相互监督,自觉遵守图书馆入馆规定,文明使用公共资源,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览秩序。

7.此管理规定从2018年12月3日起开始执行。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

2018年11月29日

图书馆关于清理占座物品的通知单

根据《图书馆关于阅览区读者占座不文明行为的暂行规定》,读者在阅览区一人一座,禁止任何形式的抢座、占座行为(读者在座位上留下个人物品,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即属占座)。

1.被占座位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后来读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

2.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学生志愿者有权清理占座物品。凡属图书馆书籍(未借阅)当日归架;凡属个人物品统一存放到指定书车上;食品按垃圾处理。违规读者凭一卡通到一层总服务台登记领取个人物品。图书馆不承担占座读者个人物品丢失的责任。

THE END
1.图书馆关于占座行为管理办法二、暂离:如需临时离开座位时,应在手机的预约程序上点击暂离按钮,同时在桌面明显位置留下纸条,注明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和离开时间。 三、图书馆工作人员巡馆发现座位有物无人且没有按前款规定留下纸条,或纸条没有写明离开时间、写的时间明显不符的,或超过规定的离开时间未返回的视为占座。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对占座的https://3zt7td4f.mh.chaoxing.com/engine2/general/32250227/detail?engineInstanceId=3252128&pageId=447611&typeId=6736496
2.图书馆借阅区及座位使用规定第八条 读者需自行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丢失损坏,图书馆概不负责。读者自觉遵守开放时间,闭馆时自觉离馆。服从和支持工作人员按章管理,对拒不执行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读者,图书馆将协调保卫处、学生处和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施行,由校图书馆负责解释。https://lib.ahpu.edu.cn/9789/list.htm
3.的暂行规定(2022年10月修订)服务章程巴中职业技术学院为共同维护一个正常有序的阅览学习环境,保障读者公平、有效地使用图书馆的公共阅览座位,倡导文明阅读行为,坚决杜绝占位现象,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占位是指将书、书包、衣服或任何其他物品置于阅览座位上超过2小时而读者不到,或擅自搬动阅览椅于他处等现象,图书馆禁止任何形式的占位。 https://www.bzzyjsxy.cn/s.php/library/item-view-id-18341.html
4.图书馆占座构成盗窃罪吗解析:在一般情况下,图书馆内的占座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所谓盗窃罪,乃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https://www.64365.com/ask/3502319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