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效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7章,包括总则、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
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新旧条文对比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完善了安全防范规定,明确了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等反间谍安全防范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有关方面积极开展反间谍宣传教育的职责,专门机关指导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同时,明确了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责任和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制度等。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规范演出市场秩序的通知》已由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要求切实规范演出票务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黄牛”炒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已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要求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五、《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法释〔2023〕1号)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9次会议于2023年2月14日通过,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该批复明确了“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