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窗口、热线、网络)工作调整的提示
一、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于2020年2月3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规定恢复工作,现场办事服务实施预约办理,法律咨询实施远程服务。
(一)现场办事类服务,实施预约办理
53899700、13501709657
53899744、18917786931
53899709、18930852905
(二)咨询类服务暂停现场办理,实施远程服务
(三)对外开放区域
开放一楼办事大厅1个咨询台和1个服务窗口。二楼咨询室、三楼办公区域不对外开放。
(四)加强人员和场所防护,落实体温检测措施
进入中心的市民,请按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的,工作人员有权劝阻。中心入口处配备体温测量设备,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或者体温异常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天值守,律师咨询24小时服务。
三、12348上海法网各项在线咨询恢复服务,律师咨询24小时在线。
12348上海法网地址:
特别提示
上述工作安排和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调整,具体以市政府和市司法局要求为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