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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律师信息库”简介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税是时代的要求,涉税业务是一项专业性强、门槛高的服务领域,对于律师而言,不仅需要拥有扎实的法律意识水平和法制观念,还需要精湛的税务专业知识与技能。
“税务律师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旨在凝聚专业型涉税“社会律师”,汇集法律、税务知识复合型“律师”资源信息。人才力量紧贴实际,融会贯通,拓宽思路,摆脱传统业务的束缚,迈着铿锵的步伐,通往涉税争议解决、税务咨询等中高端业务的道路。此次首批百名税务律师名单中,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共有五名律师成功入围!
税务行业有着它的原生驱动力,我们另辟新泾,抱团取暖、精准定位,“信息库”方便律师同行、财税界同仁等涉税服务共同体相互交流、合作,律师服务专业化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话题,“信息库”同时为当事人寻找具有财税专业背景的税务律师提供平台支持,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税收利益,打造良好的国家纳税环境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信息库成员标准
本“信息库”人才标准经广大税务律师共同商谈而定,自2019年10月1日(70周年国庆日)起按照以下标准收集:
(一)以“社会律师”身份执业并从事涉税服务,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律师提供职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号,实习律师提供实习证书及实习律师证号。
(二)具备财税方面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
2、持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
3、财税法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
4、办理过十起以上(含十起)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或涉税刑事辩护案件;
5、具备五年以上(含五年)税务机关工作经验;
6、担任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法律顾问五年以上(含五年);
7、在四大或证券类会计师事务所的税法部门服务五年以上(含五年);
9、在知名的专业税务律师团队服务五年以上(含五年)。
10、具备8名以上(含8名)上述9项标准之一税务律师的专业性税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或者主任。
二、关于首批“信息库”
首批“信息库”名单由中国TOP税务律师群(社会律师)的群员共同召集全国税务律师,群员自愿提交个人信息,经过认真核对,符合上述入库标准条件后形成。
截至2019年10月11日,首批符合条件的税务律师达百人,我们将纳入“税务律师信息库”。“信息库”成员均系具备财税资格证书或长期深耕于涉税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符合入库标准的成员执业注册信息、财税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等重要资料,本“信息库”将定期更新发布。“信息库”成员相互学习,认真钻研,精益求精,共同向涉税服务刚性需求市场摸索前行,我们凤凰涅槃,合作共赢、共创传奇演绎。
三、税务律师信息人数各省分布情况(共135人)
首批百名税务律师信息
北京市(6)
1、李振涛,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410230437,具有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Y180400318),注册税务师(130003450)等资格证书。联系方式:17813169960。
2、胡晓锋,北京华标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710525418,北京税务系统五年工作经验,包括税务稽查、数据管理等岗位。联系方式:13552813778。
5、史玉峰,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证号:01011902110377,注册税务师(sw00112616)、中级会计师证书。原北京国税首批中青年业务骨干(税务稽查方向),中国税务报特约撰稿人,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外聘讲师。
6、蔡静,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211482352,注册会计师(证书号:B05070727)、基金从业资格。联系方式:13671029960。
上海市(4)
2、钟黎峰,上海启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书号13101201510759346。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号330000012283,2011-2015期间执业,现为非执业cpa),持有中国保荐代表人和香港保荐代表人资格。联系方式13916449863。
天津市(1)
1、翟中玉,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201201221900600,吉林大学财税法学博士,重点法学财税法学教师。天津市国税局稽查局法律顾问,天津市银保监局法律顾问,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法律顾问。金融财税实务经验六年。联系方式:13820319960。
重庆市(11)
1、邹旺,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810021439,持有注册税务师(500002777)、中级会计师(11733335305748)、证券从业、基金从业、期货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学学士,法律硕士。2016年至2017年在国内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财税咨询工作,2018年开始律师执业工作。联系方式:15683683963。
2、唐寅秋,重庆尚亚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610318109。具有注册会计师(QY143200205)资格证书,2014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5年。
6、张行坤,重庆华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910096504)。税务师(资格证号:11222252209220105)、中级会计师、高级理财规划师等证书。1998年开始从事财务工作,先后在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工作多年,现专注于研究涉税风险评估、控制、应对;私人财富管理等。联系方式:15123681000。
7、陈志刚,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031839152,注册会计师,1996年初从事律师工作,律师执业23年;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B04320172),从事财税服务,财税法律服务15年。税务律师融民商法、刑法、税法,为交易设计顶层架构,弱化风险、合理税负。陈律师现兼任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副主任。联系方式:13002368488。
8、黄志涛,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执业证号15001201410984176,税务师(201850000250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2014年7月开始执业律师生涯,并开始深入研究税法,并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为客户提供税法服务,尤其擅长企业并购、股权设计、交易模式、用工模式的税务筹划和风险防控,以及税务争议处理和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税务刑事案件的办理。2018年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盈科重庆税法服务团队,2019年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盈科重庆财税法律部,并任财税法律部副主任。联系方式:13608395668。
11、袁道平,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执业证号15001201610204949,重庆首届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证书号B03320121),重庆律协财税专委会副主任,重庆国际税收研究会副秘书长,重庆税务学会常务理事,15年财税工作经验,联系方式:18983871369。
广东省(17)
1、许义娜,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911625823,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0059482),资格证书。2003年通过注册会计师、2004年通过注册税务师、2007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专注于税务犯罪、税务争议解决。联系方式:13189013312。
2、刘春海,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办理转所中,新执业证号正在审批)(资格证号:A20074201060645)、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号:Y182500006、税务师(资格证号:2017410002818)、准保荐代表人资格。联系方式:13213024422。
3、吴拥军,广东国晖(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911681673,西南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方向硕士,广东省、广州市律协税法委委员。联系方式:18122120138。
4、李丹,广东为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810059387,具有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Y172801453。
5、游静云,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111171808,具有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2015440002080)。联系方式:13826000973。
9、曾凡胜,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810074616,上海财经大学94级财税方向硕士研究生,税务师已过四门,具有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联系方式:18938847610。
10、林杰涛,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910251699),税务师(证书号2018440303713),财税实务经验五年。联系方式:15814011828。
12、王永敬,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深圳)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810179786,全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一批高端人才,武汉大学会计硕士及法学博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香港保荐人代表等资格证书。1997年通过律师考试,2001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0041153),法律+财税+金融实务经验20年。联系方式:13924627009。
14、蒋凯丞,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191019041110553),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全科合格证号(QY182800057),有三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经验。
15、刘治国,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书号:14413201410054737。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2009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及税务师考试(资格证书编号:0083375)。具有19年的财税工作经验。2013年开始在律师事务所从事财税法律工作。曾代理争议标的额5千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及代理过税务行政复议。著有《中小微企业主要税务风险及对策》,主要工作及研究方向为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资产重组税收代理、股权或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服务等。联系方式:18933588020。
17、陈纯彬,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号A20184401065760,具有注册会计师(474702471026),注册税务师(2017440004981)。2016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2017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十年。联系方式:18665298664。
福建省(9)
1、王晓辉,福建麦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910077441,管理学硕士,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收法治专业,具有注册会计师(QY121900062),注册税务师(0091868),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等资格证书。2009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2016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201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财税实务经验十年,华税学院高级讲师,吾法吾天讲师和中华会计网校讲师,办理多起税务行政争议案件,专注于税务争议解决,并购重组税收筹划、不动产类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联系方式18906913772。
3、方美羡,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511302708,具有税务师资格(2018350002953),基金从业等资格证书。联系方式:13645004562。
4、林双,福建闽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13011806110204,具有注册会计师(3520190057)、基金从业资格证。2009年在地级市财政局预算处任职五年,联系方式:15060183070。
5、苏小榕,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0110612295,1998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曾在福州市国税部门任职,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大学税务硕士校外导师,财税实务经验二十四年,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联系方式:13609535313。
6、胡聪颖,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911078009,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人才库国际税收研究子库成员,具有注册会计师(QY181900111),注册税务师(0095643)资格证书。2008年进入江苏省淮安市国税局工作,财税实务经验十一年。联系方式:18060689796。
7、方玉宗,福建巽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3502201710217030,第三届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具有注册税务师(0072636),中级会计师,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格证书。2007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十二年。联系方式:13799798633。
8、黄诗成,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厦门)执业证号13502201510939030,原厦门市国税稽查局公职律师,曾长年抽调国税总局打骗税、虚开工作组,十五年税务工作经验;2017年3月专职从事税务律师,主要处理税务稽查应对、涉税争议听证、复议、诉讼事宜;联系方式:13606055165。
浙江省(11)
2、吴拥军,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1810050793,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具有税务师(2016320003643),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等资格证书。联系方式:13358179310。
6、王伟华,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0710606619,注册税务师证:2018330005712,总会计师证:190300112261;财税实务经验10年。联系方式:13989818488。
9、董杰,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302201910107095,具有税务师(2018330201340)、会计师、JLPTN1等证书,联系号码:15205804956。
11、周亚,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302201911118828,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高端人才,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113A0026)资格证书。2009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2011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近十年。联系方式:13396654935
江苏省(20)
1、罗春华,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0310304638,江苏省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南京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委员会副主任。联系方式:15380990777。
2、郭治国,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法律硕士,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自然人税费方向),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系统十年工作经验,在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基层税务局均有过任职经历,从事过税务稽查、发票管理、个人所得税、税务督察、国际税收等工作,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人才库、国际税收人才库,业务大比武天津市稽查方向第一名。
3、杨洁慧,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10011901210030,具有注册会计师(QY141900159),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等资格证书。2009年大学毕业即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后于2018年加入通税律所,主要从事税务方向的非诉业务,财税实务经验十年。联系方式:18951660378。
4、朱强,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0510676798,税务师(管理号:2018320007726)注册建造师(管理号:1561315611532008035),本人拟结合多年建筑工程类案件的诉讼经验,把建材建筑业财税+法律服务做好。
6、项国,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经济学博士,执业证号13201201910097662,USCPA(54845),ACCA(3736292),国际会计师公会AIA资深学术会员FAIA,英国财务会计协会IFA资深会员FFA,(22635)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资深会FIPA.(20727),剑桥大学财务管理师(证书号:421058100059)财税实务经验19年.联系方式:13913880868。
7、郭守敏,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611985943,注会非执业会员(全科证件编号:QY181500176)。联系方式:13913984650。
9、张林华,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0810762223,2014年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号SW00118178,代理涉案一千万以上骗取出口退税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两件(诉江苏省税务局),正在办理涉案一亿元以上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案(一审判十年,二审介入,目前已经发回重审,有望无罪辩护成功)联系方式13656227318。
10、顾培君,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0210546226,具有注册税务师(2017320006364)。2017年通过税务师考试,联系方式:13584804361。
11、林燕燕,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1011122728,具有注册税务师(00000689)资格证书。2015年通过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三年。联系方式:15295671651。
13、刘辉荣,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1610433934,注册会计师(QY141500853),财税实务经验4年,税务实务主要方向为破产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解决,联系方式13862120399。
14、程晓艳,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执业证号:13205200011891469,具有注册税务师证书(证号为2018320008304),2018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三年,联系方式:13073326477。
15、李贤军,北京市中伦文德(常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证号:10041901110029),具有注册会计师(QY181500804)注册税务师(SW00118119)高级会计师(15210322)中级经济师(201400132001)证券基金等资格证书,财税实务经验22年,经历集团内外多起重组并购业务。联系方式:13016891116。
16、高军,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1120539551,教授、法学博士(财税法学方向),主要从事税法研究和税法实务,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律协税法培训师资库专家、财税业务委员会委员,担任数个税务局法律顾问。
17、王国崇,江苏德儒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1020774321,具有注册会计师(3220150427),联系方式:13951213715。
18、唐步龙,江苏六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8201820047178。教授,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322009A222),专注于节税筹划与股权优化业务,联系方式:18961236706。
19、朱勇刚,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2201710151384,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职称,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号021102024),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省高新技术企业财务评审专家。2002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工作经验26年,律师工作3年。联系方式:13301532166。
20、张楠,江苏智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3201911094444,注册会计师(Y171500420)、税务师(2017320006217)、中级会计师等证书。财税实务工作经验十一年,联系方式15895218055。
湖南省(7)
1、詹卫军,执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1211329614,税务师(00001448),中级会计师(管理号11828015152318),17775812633。
2、易冬华,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证号:14301201811069862,注册会计师(QY162700257)注册税务师(00006104)。曾在政府部门从事财税工作5年,后为湖南省某检察院公诉人,辞职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专注于财税领域及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社会职务为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联系方式:18974965682。
3、陈松祥,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证号:14301201311463764,税务师(2018430003096),联系方式:18673157765。
5、宋槿篱,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301199421964810,目前主要从事涉税非诉法律服务,包括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税务风险评估等。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自1995年开始先后在湖南财经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从事财税法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中国财税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财税法研究会企业涉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联系方式:13574875883。
6、王晓雪,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实习律师证刚被收回,执业证尚未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43201901122),新人一枚,请各位前辈多多指教。联系方式:18273161017。
7、贵黎,湖南律畅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1010588696,注册税务师(00122445),中级经济师(14063403)等资格证书。2014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联系方式:15874137928。
湖北省(4)
1、李静,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1810027208,具有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Y182600065),税务师(管理号2018420003255)资格证。联系方式:18807189186。
3、喻哲鑫,湖北楚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1610974088,中南民族大学2016级经济法学财税法方向硕士研究生。联系方式:15927015983。
江西省(2)
2、邹庆豪: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607201910031326,具有税务师资格证书(2017360002149),前税局公职律师,税务工作12年,主要从事税政法规工作。
安徽省(4)
2、李嘉桐,上海汇业(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401201911083888,具有注册会计师(Y181600012),注册税务师(2017340003562),基金从业(201803327225422032),剑桥商务英语BEC高级B2等资格证书。2017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联系方式:18515165446。
3、耿亮亮,安徽元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710861191,在安徽的区、市、省三级税务机关多个岗位工作9年,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00006034)。2008年通过司考、2016年过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十年。联系方式:18156508587。
山东省(7)
2、姜冬冬,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6201910109290。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号:QY151400543),税务师(资格证号:0007914),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号:FG00037297)等资格证书。2015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2016年通过税务师考试及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4年,联系方式:13723957239/18615030200。
4、于喆,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2201110598341,首届中国税务律师培训班学员,曾在青岛市税务局工作十四年,财税实务经验二十多年,联系方式:18669848075。
5、赵波,山东远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3201910079988,注册税务师(0054054),2015年度注册税务师协会高端班人才学员,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联系方式:15269340816。
6、王俊杰,山东众成清泰(潍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证号:13707201210505499,税务师(2018370005178)。2018年通过税务师考试,专注税务领域与公司法领域。联系方式13465365370。
7、陈健,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7201711783447,具有税务师资格(2018370005884)、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18年通过税务师考试,具有财税实务经验3年、检察院及律师法律工作经验7年。经济学学士,具有法律+财会专业背景,专注涉税刑事辩护、涉税争议解决。联系方式:18764696766。
四川省(5)
1、刘章,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0610133252。具有税务师(2018510008168),管理会计师(NJ02170819002239)等资格证书。现任律所税务部负责人,曾负责房地产企业,药企的资产重组,某台湾企业和明星的自查自纠,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建筑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务风险应对专项。
3、徐晓东,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5101201210158486,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另有经济师等初中级职称和基金证券资格等小证,经验若干年,联系方式:18011441656。
4、杨志宏,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5101200910971864,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秘书公会联合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与国家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入库人才、四川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成都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四川省老年医学学会理事;中非关系咨询(THECHINAAFRICAADVISORY)国际机构中国区首席代表。专业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十年,能熟练使用英语、法语,阅读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在涉外法律和涉税法律服务领域,先后为多起涉税刑事案件、及涉及中国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开曼群岛、塞舌尔共和国等地的税收筹划,以及美国和意大利公民在华税收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国际贸易纠纷、国际并购、海外投资、国际合资合作、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等领域创造了多项涉外涉税法律服务成功案例。联系方式:13550368879。
云南省(2)
1、高伟,云南泊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53021908110389,具有注册会计师(QY182300120),注册税务师(2018530002595),计算机四级网络工程师(41308100469679)等资格证书。2019年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云南省内某著名税务师事务所任职。联系方式:13150757100。
辽宁省(5)
2、李敬先,辽宁省卓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2101199410422753。高级律师、法学教授、独立董事、会计师。辽宁律师协会财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主任及沈阳市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六年财务会计后转入法学教学及律师事务共计24年,其中,辽宁大学人文学院的税法教学任务都是我完成的办理过孔令罗、刘义钦等涉税案件。组织八期"辽沈地区财税律师论坛"。参加全国性各种税法会议包括巜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会议。
广西(8)
2、龚湘游,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0710982226。2002年入职广西国税系统,2007年广西自治区国税局公职律师,2014年专职律师,财税实务经验17年。联系方式:13907717628。
5、覃干丽,广西万益贵港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证号:20101905210017)。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0224552209450353)、房地产估价师、中级会计师(0530130510390)、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财税实务经验23年,曾任职于县、市、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征管等岗位近22年、税务师事务所1年多,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职律师,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稽查专业人才库、广西地税十百千(百层次)人才库、广西地税系统12366专家库。联系方式:15078815369。
7、张志军,广西万益贵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0065246)等资格证书。财税实务经验20年,曾任职于广西地税系统稽查、税政、征管等岗位18年。入选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广西地税十百千(百层次)人才库、广西地税系统12366专家库、广西地税系统稽查能手、广西地税系统反避税人才库。专注于税收筹划、涉税争议解决、税务风险防控等。联系方式:13737528368。
山西省(1)
1、张青政,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1401199820815771,财税法实务研究中心主任,山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山西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86年-1990年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分配到山西省检察院反贪局查办贪污贿赂、偷税逃税骗税案件。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太原理工大学税法学教师。三十余年来,学税收、查税案、讲税法、办税案,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代理办理多起涉税争议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税刑事案件辩护,取得良好代理效果。教学与办理案件之余还注重理论方面研究,撰写论文数篇并多次在全国性会议获奖和发表。2019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涉税刑事案件实务》编委,撰写第十二章(涉税)玩忽职守罪,第十三章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共6.5万余字。组织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参与2016年12月出版的山西省律师业务指导丛书《“营改增”政策法规汇编及实务问答》第六、七、八、九部分。
河北省(1)
1、林艳,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1811589895),具有注册会计师(QY170400047)、证券从业、基金从业等资格。联系方式18603280029。
河南省(2)
1、李鹏翔,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4101200310600868,长期担任所在地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大量税务听证、复议、诉讼及涉税刑事案件,财税实务经验六年以上。联系方式:13837130067。
甘肃省(3)
陕西省(2)
2、刘春芳,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1321359007,财税小组组长,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担任陕西省西安市多个税务局的法律顾问,曾处理过多起涉税纠纷以及税务咨询和筹划,联系方式:18291924646。
新疆(1)
大型替代性法律服务机构(2)
大型替代性法律服务机构主要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证券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务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财税专业人士,并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嵇峰,德勤税务与法律部,高级经理(自2014年3月)。从事中国国际税收工作26年,含:税务总局国际司工作8年(非居民,税收协定,境外税收,BEPS专家组成员),江苏无锡国税局涉外分局工作10年。美国税法专业硕士,中国律师资格,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业硕士校外指导老师。手机号18618246016。
2、李兴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号110101505144,法律职业资格(A20095001092107)、税务师(500003067),资产评估师(35190068),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从事财务审计、尽职调查、财税咨询等业务,担任项目经理为多家上市、挂牌及大型国资、民营集团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税务咨询等服务。联系方式:1366765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