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的普通群众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遇到什么法律服务需求,所以律师与普通人的生活有一定距离,大家对律师的认知很大部分来自《状王宋世杰》或者《精英律师》之类的影视作品。以至于律师在老百姓心中存在截然不同的形象,看港台律政片比较多的观众可能觉得律师都是社会精英,光鲜亮丽,帅气多金;看《状王宋世杰》的观众可能觉得律师就是“打官司的”“耍嘴皮子的”“抠合同字眼的”“黑的说成白的”。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在从事律师职业前我对律师的认知模糊而片面。因为之前的工作是在上市公司证券部,会接触到很多做资本市场业务的非诉律师,因此总体而言我对律师的印象是专业、精英、高薪人群。
1门外汉初窥法门
其实在中国做律师的门槛是比较低的,之前非法本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2018年改革之后就需要科班出身的法本才可以报名。即使如此,我国的律师门槛还是比较低的。这一方面体现在改革之后的法考通过率一直维持在20%以上。而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比如日韩、德国、中国台湾)司法考试通过率都只有个位数,在这些地方通过司法考试可以实现社会阶层的跃升,比如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和文在寅都是在成为律师之后草根逆袭。另一方面,在英美法系的国家本科是没有法律专业的,必须要读到硕士或者博士才能学习法律,拿到学位之后才可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在中国大陆只需要法学本科毕业就可以参加法考。
2半路出家进入律师行业
在决定做律师之前我也在通过网上查资料和线下咨询做律师的校友了解了律师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得到的答案几乎清一色是律师前三年如何困难,这个群体如何焦虑,如何获得业务资源这一类的答案。作为一个没有什么资源积累的非科班出身的小白,当然可以预见到半路加入律师行列会是一条不平坦的路。最终促使我决定做律师的原因有以下三个:
一是我对于证券事务工作的排斥。上市公司证券部的工作主要是信息披露、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和协助中介机构开展资本运作,从专业上来说还是有一定的专业壁垒。但是工作内容繁琐而重复,几乎每一个事项都有相应的法规约束,必须循规蹈矩不得越雷池半步,否则就会涉及信披违规、交易违规等等。继之而来的就是交易所处罚(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或者更严重的就是证监会处罚(警告、罚款、证券市场禁入等)。虽然这类处罚通常都是给董秘之类的高管,但证代作为实际干活的人也不可避免地会承担相应的压力。再加上工作内容十分重复,感觉永远在开会,永远在做信披,季报中报年报循环往复,临时公告应接不暇,这些工作做第一遍还会有新鲜感,做久了难免产生职业倦怠。
二是职场中年危机,很多公司都不招35岁以上的人,在上市公司混日子暂时还行,未来如何发展却不确定,毕竟能从证代升到董秘的也还是少数,总不能做一辈子信披工作吧。相反律师的成长路线就比较清晰,随着资源和经验的积累,律师的路会越走越宽,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律师“越老越吃香”。而且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还不会存在失业一说(尽管大部分人执业即失业),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做律师做到至死方休。同时律师还顶着精英人士、专业职业、社会正义维护者等种种光环,对于圈外人会有一定的吸引力。
三是虽然知道律师行业的种种艰难,但总会觉得自己会有所不同吧,觉得自己会是一个幸运儿,或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克服各种不利的条件。总之最后是下定决心迈入了律师队伍,成为一名法律民工。在律师行业打拼了两年多,有过身体力行的经历后才有机会讲述局外人所不知道的律师行业现状。
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从总体看来看律师行业确实是一个相对高薪的行业,比如上海律师2021年人均创收接近100万,苏州律师人均创收五六十万,杭州律师人均创收六十多万。当然创收只是营业收入,需要扣除掉五险一金及各种成本后才是律师的纯收入,最终拿到手可能只有创收的六成左右。但即使是税后收入,律师的平均收入在一个地区也属于高薪的范畴。
可是,统计学家说过不要试图跨过一条平均深度为1.5米的河流。在平均水平的背后,是律师行业内部分配的极度不平均,如果要算行业内部的基尼系数(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指标,指标越高分配越不平均),律师行业一定是名列前茅的。律师是一个下不保底上不封顶的职业,社会资源丰富的律师一年创收可以达到上千万甚至几千万,而初出茅庐的青年律师一个业务都没有也是有可能的。在律师行业中存在着严重的“二八现象”,近些年甚至在向“一九现象”演化。
律所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一些品牌大所和红圈所占据了法律服务市场中的高端资源,形成了创收在律所之间的两极分化。
4公司制与合伙制的争议
律所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公司制,一种是合伙制,当然这里说的是管理模式,律所的注册登记类型大多数都是合伙企业。在公司制律所中,合伙人相当于是老板,负责承担律所的运营成本并开拓业务,有的律所也会招聘专门的市场开拓人员;律师则是律所聘用的员工,不管业务做得如何,律所都要给他们发工资,当然业务好坏会有绩效奖金的差异。
在合伙制律所中,律所仅仅是律师执业的一个平台,因为律师法规定了律师不能单干,必须挂靠在一家律所名下才能执业。在这种模式下,律师和律所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没有人给律师发工资,律师需要自己寻找业务获得创收,没有业务就意味着没有收入,会面临生存问题,对刚出道的青年律师非常不友好。但这种模式好处是多劳多得按劳分配,可以充分激发人的积极性。合伙制律所更像是个体户的集合,律师之间几乎没有分工,大多数律师都是“万金油”,虽然有专业标签,但实际上是什么业务都做。
近年来也有一些律所管理模式结合了公司制和合伙制的特点,在合伙制的模式下内部形成一些团队,团队合伙人招聘一些助理作为授薪律师,按照公司制的方式管理。这种融合的模式可以兼有公司制和合伙制的优点,当然也可能兼有其缺点。
5自由背后的不自由
为了更形象地说明这个问题,我一直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律师就像是野生动物,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广阔天地任我闯荡,但是却时刻面临饿肚子的问题,如果不努力觅食就会饿死。而打工人则像是圈养动物,有吃有住,但就是没有自由,还必须按照主人的意思去行为。主人养着你要么是想吃你的肉(榨取剩余价值),要么是你有情绪价值(当宠物),个人的自由和尊严都会受到限制。野生动物讲究的是丛林法则,适者生存,所以律师大多数都很有狼性——热衷社交、终身学习,出能讲座授课,入则著书立说。
适者生存在律师行业的表现就是“卷王”才能在这个行业生存下来。因此律师热衷于读MBA、EMBA、DBA,学习知识是次要的目的,最重要的目的是混圈子积累人脉。在各种协会、商会中律师都是最活跃的群体,我了解过上海某市级商会里总共有一百多个会员,其中律师就有20多个。在各种社交场合,律师也是削尖了头往里钻,以至于常常出现律师互发名片的尴尬场面。为了宣传专业,律师出书的也越来越多,但水平也良莠不齐。
6先有业务还是先有专业
社会分工是提升生产效率的必由之路,各行各业莫不如此,但律师行业似乎是个例外,因为大多数律师都是“万金油”,彼此之间合作也不密切。特别是刚出道的律师,为了在行业立足基本上对于业务都是来者不拒,在吃不饱肚子的时候是没有资格挑食的。同时,由于资历尚浅,青年律师也无法通过足够多的案件形成专业优势。但是对于客户而言,总是希望找到最靠谱、最专业的律师,如果律师不够专业则无法获得客户的委托。因此,先有专业还是先有业务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我认为,大部分常见的法律服务并不需要太高深的专业知识,比如大部分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只要律师具备最基本的逻辑和朴素的正义感即可胜任;劳动案件、工伤案件在熟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一些案例检索和研究基本也能够胜任。青年律师可以通过这些案件来打怪升级,在解决生存问题的同时积累一些办案经验。
有一部分法律业务对于律师的综合法律素养和业务经验要求是比较高的,比如投融资业务、刑事业务、并购重组、IPO业务,这些业务通常不只涉及某一个部门的法律,而需要对不同部门法融会贯通,业务过程中还涉及许多实务环节,没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和实践经验是难以胜任的。对于大多数律师来说,先从简单的业务做起,在行业站稳脚跟后再向复杂业务渗透,在业务量足够多的时候再选择专业化才是可行的路径。在一穷二白的时候走专业化路线可能走入死胡同,当然公司制律师不适用这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