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小编及时将直播间问题整理了出来,一起来看看吧!
Q1
房屋空置未入住,需要交物业费吗?
日常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有些房屋业主未能入住,当物业收取费用时,业主往往不能理解,认为房屋还是毛坯,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不应缴纳物业费。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服务的对象不是个人,而是整个小区,即使部分业主没有居住在小区,物业服务仍在继续,并没有停止或减少服务。作为业主,即使房屋空置没有入住,但物业服务内容没有减少,服务质量没有降低,业主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而不能以“我没享受到服务”“我不需要服务”等为由拒缴物业服务费。
Q2
小区环境脏乱差,保洁不到位,能否拒交物业费?
在物业管理实践中,经常有业主因为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为由拒交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Q3
房屋出租后,物业费该由谁交?
业主将房屋对外出租,并且与承租人约定物业服务费由承租人进行交纳,但没有及时告知物业,导致物业仍然向业主发送物业费催缴通知,给业主造成了一定影响。
日常生活中,不少房东认为,自己将房屋出租后,是承租人享受了租房期间的物业服务,理应由承租人交纳这部分物业费,物业公司作为收费方,应当视情况按阶段收费,谁享受谁买单。
其实业主这样的想法是有误区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如果双方没有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由谁来支付,那么物业公司就有权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用。这是因为《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双方之间签订的,业主才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当事人,那么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与承租人对物业费交纳另有约定,物业公司也可向承租人收取物业费,当承租人拒绝交纳或者拖欠物业费时,业主仍然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交费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下,业主有权在支付物业费后,向承租人来进行追偿。
Q4
家中漏水都应由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吗?
楼顶排水管道属于房屋共有部位,根据《民法典》第942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有义务对小区内的住宅共用部位、设备实施定期养护。因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发现排水管道被异物堵塞,致使暴雨时排水不畅,事后亦未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造成业主家中损失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要注意的是,并非小区内所有设施维护都由物业公司负责,比如楼上邻居装修,卫生间防水做的不好,导致楼下业主卫生间吊顶漏水,周边墙面起泡发霉,像这种业主专有部位之间的相邻关系导致的漏水,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没有义务对小区内业主专有部位进行维修养护服务,物业公司不是侵权责任主体,此时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拒绝缴纳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业主可以基于相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5
业主家中被盗,可以拒缴物业费并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20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业主家中被盗,损失系由犯罪行为所致,物业公司并非实际侵权人,业主应向实际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
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小区和谐秩序的创建需要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一方面,业主应当自觉及时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按时交纳物业费;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应当主动站在业主的角度,对业主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改进,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不断改进物业管理服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良性、和谐相处。
图文:速裁庭综合办
原标题:《开播|物业业主,如何相处?一起来看法官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