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十条第第三条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二款规定的爭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爭诉规匸的爭由失效后,、T爭人提起民爭诉讼,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讼,请求确认物权归b的,应当依法受理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十依法受理。界议登记簿记裁的爭项错误界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乍法院对案件的实体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的.可以申请见正登记。审理。理。不动产登记簿记載的权利人书面同总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片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載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井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界议登记,申请人自界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
4、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勺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第四条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总转让第四条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总:.转移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者设工建设用地使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款、勺事人签订买卖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1依照物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的.应半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朮.认定其不发生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物权效力。障将來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总,处分
6、器和机动午等的物占有,虽未经登记,让人的债权人主张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其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所称的“善总:第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宦的除外: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抗善意第三人。第七条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分割共有不第七条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在分割共有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不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改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以及人R法院在执
8、构的法律文付或者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依据民法典动产登记的物权人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第二百三十五条至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至第三十七条的规2请求保护J1物权的,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请求保护兀物权的,应予支持。应予支持。变更、转止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吿物权或者可能妨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
9、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書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未做修改第三百寒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第九条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民法典第三百牢五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半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第九条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休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
10、,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十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十一条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第十一条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未作修改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约定不明的P按照下列惜形确定: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情形确定:(一)转讣人向其他按份共冇人发岀的包含(-)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內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何的,以该期间为准
11、;该期间为准:(二)通知中未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二)通知中未戦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0;H:(三)转讣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三)转讣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倚从有人知道或者应为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知道或者应、勺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十五日;起十五日:(四)转让人未通知,且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四)转让人未通知,且无#、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勺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十知道昴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为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丿J件的.为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丿儿第十二条按份共有人
12、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第十二条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讣其份额.1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禅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儿解鄴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有份额的P应予支持。其他按份共有人的请额的.应予支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其他按份关有人的请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未在本解样小1条规定的期间内主的,不予支持:张优先购买,或者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转让价款、増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未在本解鄴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间内主更要求:张优先购买,或者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减少转让价款.增加转
13、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求撤销共有份额转it合同或昔认定该合同无效。更要求:(二)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吿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第十三条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第十三条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其他按份共右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兔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十四条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第十五条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
14、动产时,未作修改不知道转让人尢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不知道转讣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十认定受让人为善意。应*1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讣人不拘成善意的.应当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十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M、怎未作修改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汁人无处分权:不动产受il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贅记:(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界议登记:(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权利人同意:(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
15、或者行政(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査打戈托以眞他形式限机关依法裁定、决定疔门或拧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爭项: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四)爱讣人知道登记薄上记载的权利主休错误:错误:(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丿、卑有不动产(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物权。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X知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片知未作修改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6、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总: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爭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七条幼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出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第十六条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飲.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X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第十七条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抬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X爭人以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方式交付
19、。第十九条转让人将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船舶、航空湍和机动午等交付给受让人的,应、彳认定符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善总:取得的条件。第二十条转让人将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交付给受让人的应X认定符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善慰取得的条件。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出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午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