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蓬勃兴起,“网红经济”如火如荼、方兴未艾,网络直播行业强大的影响力和“吸金能力”,吸引了越来越多年轻人涉足网络直播领域,成为网络主播。与此同时,网络直播行业良莠不齐、乱象丛生,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断涌入法院,折射出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
是合同关系
还是劳动关系?
2021年12月2日,“95后”女生陈某某与盛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盛某公司经营其网络主播演艺事业,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对双方的合作范围、签约费用、分成比例,及陈某某直播时长等进行了约定。
盛某公司认为,陈某某无故停播,已构成违约,应向公司返还签约费,并支付违约金和律师费。
陈某某则辩称,她与原告名为合作,实为劳动关系,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
法院认为,陈某某擅自停播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合同履行情况、预期利益、违约方过错等因素,判决陈某某支付违约金26683元,并返还原告1万元签约费和支付5000元律师费。
是格式条款
还是未尽审慎义务?
2021年3月,胡某某与环某公司签订演艺经纪合同,约定环某公司作为其演艺经纪人,全面负责其演艺事业,双方同意建立合作关系,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后,自2021年3月8日至9月27日,胡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开展直播活动,并加入环某公司在该平台的公会。为推广胡某某,环某公司共向胡某某账号投入平台虚拟货币价值2364元。直播期间,环某公司累计获得收益37563.63元。
2021年9月27日开始,胡某某停止在该平台的直播,并于2021年11月3日起,使用小号在同一平台开展直播活动。
环某公司认为,胡某某未经公司同意,将原有账号停播,并私自注册小号,绕开环某公司所在公会进行开展直播等演艺活动,违反了演艺经纪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胡某某支付违约金、律师费,并依约注销为履行合作而新开设的自媒体账号等。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环某公司与胡某某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胡某某作为签约一方主体,理应对包括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双方签订的合同与环某公司及其他主播签订的合同在收益、合作期限方面亦有所区别,故对胡某某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同时,法院认为,胡某某未能提交证据证明环某公司存在被注销或进入破产、清算、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形,不足以证明环某公司存在根本性违约;而胡某某在合同有效期内开设小号进行直播,存在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院结合合同履行情况、预期利益、违约方过错等因素,判决胡某某支付违约金24415元。
此外,法院认为,胡某某的小号并非为履行涉案合同而新开设的账号,环某公司无权请求胡某某注销该账户。环某公司提供的现有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律师费已经实际发生,故环某公司请求胡某某负担律师费,法院不予支持。
是聊天互动
还是违反保密义务?
2021年5月31日,谢某与小某公司签订艺人经纪合同,约定由小某公司作为经纪公司,为谢某的直播、演艺事业提供独家经纪代理服务,协议合作期限为3年,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等进行约定。
合同签订后,谢某于2021年6月至10月期间,与其他主播以团播形式开展直播活动。2021年7月至9月,小某公司向谢某累计支付报酬218305.89元。合作过程中,小某公司为提升谢某的知名度,向运营人员支付工资63086.54元,向包括谢某在内的直播团队投入平台虚拟货币价值5500元,投入设备、服装等款项16692元。
2021年10月14日,小某公司与谢某签订保密协议,对保密信息、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法院认为,关于违约金额的认定,谢某未能举证证明违约金明显过高,小某公司也未能对谢某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说明,故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过错等因素,判决谢某应向小某公司支付56392.54元作为违约金。
如何在保持网络直播这一新型互联网业态活力的同时,又促进其健康发展,已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包括《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在内的一系列行业规范、指导意见等,旨在打出法治组合拳对网络直播行业进行规范,逐渐将网络主播行业纳入法治轨道。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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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点评
郑金雄
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双聘教授,法律传播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涉网络主播行业案件的难点在于,我们的步伐虽然迈向数字时代,但我们的法律制度、司法思维还在工商社会,这需要我们进行代际交替的努力,法官准确厘定了自媒体账号的财产属性、权能划分、实名认证性质,以及各方当事人在有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等,在继承现代法学仍然准确有效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数字导向的法律思维、法律方法重构。
在人类发展的文明史中,任何能够引起技术、经济以及社会飞快发展的事物,一般来说同样也会引发更多纠纷类型和纠纷数量。网络视频平台的迅猛发展,为更多的小微企业在波涛滚滚的流量中收获了丰厚的营销成果。面对由此引发的纠纷,司法的责任就是提供坚固的河堤,既确保技术河流的奔腾不息,又约束泛滥,该类案件的示范意义大概于此。
原标题:《法律知识|避免网络直播野蛮生长,法官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