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岁女童走失,17年后一家团聚,竟然发现失踪的女儿就居住在离自己家几公里的地方,并且女儿也早已成家生子。
一、集市上失踪的女儿
1999年余某和李某两人像往常一样带着自己新进的皮鞋到街新花园去卖,带着自己的女儿余某梅一起外出摆摊,家中两个孩子没有人照顾,为了维持生计,俩人只好带着孩子一起出门。
但是在8月份的这天,却发生了令余某和李某十分痛苦的事,原来当天他们依旧带着女儿余某梅外出,由于当天生意比较好,所以就让余某梅自己在摊边玩耍,俩人为了多赚一些钱,开始忙得热火朝天。
等客人都走完后,李某发现自己的女儿余某梅没有在摊前,就喊了余某梅的名字,之前也出现过这种情况,有时候余某梅会到附近的摊上和其他摊主的孩子一起玩耍,当李某喊的时候,余某梅就回来了。
可是这时不管李某怎么喊,都不见余某梅的踪影,李某也在附近找了一下,都没有发现余某梅,这个时候李某才意识到,余某梅不见了,于是连忙和丈夫余某在附近找了起来。
两人把集市附近都转了一遍,也没有发现女儿余某梅,于是两人立即报警,请求警方的帮助,警方在接到报案后,也对附近车站找了一个,但是也没有找到。
自从余某梅丢失后,两人一边摆摊一边继续寻找儿女,附近的摊主在得知两人孩子走失后,也及时地帮忙寻找,纷纷在路人买东西的时候进行询问,有没有看到过一个小女孩,并把余某梅的照片拿出来向路人询问。
余某梅走失后,对这个家的打击是巨大的,但是家里还有年幼的大女儿需要照顾,所以两人即使再难,也在咬牙坚持寻找余某梅。
几年后,李某再次怀孕,生下了一位小儿子,小儿子的到来,也给这个家带来了些许安慰,但是李某和丈夫并没有因为小儿子的到来放弃寻找余某梅。
余某梅走失后,李某和丈夫就在此定居了下来,因为害怕突然有一天余某梅回来后找不到家,以为家里人把她抛弃了,后来身边的人看到两人找女儿找得十分辛苦,便问道:“现在你们也儿女双全了,难道没有想过放弃吗?或许余某梅现在过得也挺好的呢。”
两人听到这个后,便坚定地对询问他们的人说:“余某梅是我们亲生骨肉,没有找到她,我们是绝对不会放弃的,一家人就是要好好的,一家人在一起才是幸福。”
后来,人们在看到两人寻找女儿后,便对他们这种精神所折服,后来有好心人看到两人找女儿找得这么辛苦,就推荐他们去上寻亲栏目上试一下,看有没有一线希望。
二、失踪女儿早已成家
李某夫妇听到这个建议后,便抱着试试的想法,参加了倪萍老师的大型寻亲栏目《等着我》,然后在寻亲网站“宝贝回家”上发了关于余某梅的信息。
经过栏目组的多方查找,后来发现在附近几公里外有一位叫贾某的情况很像余某梅。
栏目组发现有相似的人后,就赶到了贾某家里,想要进行去确认,栏目组来到贾某的家里后,发现在贾某的阳台上眺望,就可以看到李某的家,一切真的有这么巧合吗?
后来,栏目组向贾某了解了一些关于贾某的情况,贾某回忆道:当时记得自己小时候和父母一起出去摆摊,父母在忙,于是自己就在一旁玩耍,不知道过了多久,发现父亲都不见了,后来遇到了养父,养父看到自己一个人在哪哭,于是便把自己带回了家。
由于年龄比较小,所以也不记得父母具体叫什么名字了,也不记得回家的路,养父看到这个情况后,便收留了我,养父但是平时对我也是挺好的,小的时候都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有时候养父也会自己买些衣服回家。
后来养父在外出打工的时候,收留了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女人,便把她带回家后做了“我”的后妈,但是不久就被后妈的家人找到了。
后妈的家人找到后妈后,不仅没有感谢养父,还把养父给告了,养父也因此进了监狱,并且还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当时我好像才16岁的样子,没有了养父的照顾后,我便担起了家里的生活重担,早早地出来打工。
在外打工了几年,遇到了现在的丈夫,便不到20岁就结婚了并且还有了两个孩子,有了孩子后,家里的生活也就更难了,于是丈夫为了生计就外出打工,我在家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照顾家庭花费的精力也挺多的,也渐渐地就放弃了找亲生父母的念头。
三、一家得以相认
栏目组得知贾某不愿见自己的亲生父母,于是便把这个情况也和李某夫妇说了一下,李某父母听到后,心里也十分地伤心。
后来,经过栏目组的努力,贾某终于答应见李某夫妇了,原来,贾某是因为养父的事感到害怕,上次养父在外边带回来了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女人被判了十年,害怕养父因为自己也被判得更重,误会解开后,贾某便同意了。
在2018年中秋节,贾某在栏目组举报的认亲大会上,向大家说出了自己的经历,李某夫妇在听到贾某的描述下,更加确定了这个就是自己苦苦寻找多年的女儿,后来便和贾某确认了自己女儿身上的特征,发现贾某和女儿身上的胎记位置一致,于是栏目组便安排,贾某和李某夫妇做了亲子鉴定。
结果先生贾某就是自己失踪多年的女儿余某梅,贾某也在栏目组的帮助下成功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李某夫妇也达成了自己多年以来的心愿,一家人终于可以团圆了。
很明显贾某养父触犯的是拐卖妇女儿童罪。
因为众所周知拐卖妇女儿童容易造成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的后果,一般来说就会导致家庭发生影响或者是社会产生动荡巨变,因此面对此类犯罪我们能够做到的一定是严厉惩罚,使得不再有那么多家庭流离失所了。
就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当中很容易触犯非法拘禁罪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能够知道非法拘禁罪指的就是故意使用非法的方式拘禁他人或者使用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本条罪名是对与他人人身自由的侵犯,属于是对人身权利的侵犯,这种行为必须要被强烈禁止。
而需要注意的是,就算是非法拘禁了受害人,哪怕没有移动位置,还在原地的话也算是非法拘禁罪。
而且还有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
因为根据法律法规能够知道,强奸罪指的就是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跟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属于侵犯妇女性自由的行为。
一般来说它会有几种实施手段。
暴力手段指的就是通过使用伤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安全来使得妇女陷入不敢反抗的地步。
胁迫手段指的就是使用语言威胁等使妇女不敢产生反抗因此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其他手段指的就是使用迷药或者是酒精,使她们陷入无意识状态,因此产生错误认知,导致发生了性关系。
因为这会伤害到妇女的身心健康,也是违背了妇女意志的行为,因此应该受到严厉惩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强奸罪的发生必须是在性行为进行时,也就是说只要是在性行为进行时违背了行为人意志,那么就算是之后妇女没有意见,这也算是强奸罪。
举个例子就是像是甲被人强迫发生性关系时本来是非常抵触的,但是因为突然认出了跟自己发生性关系的人是自己的暗恋对象,因此也不再反抗,所以这时候就不能看成是强奸罪了。
然后就属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就是指使用非法手段恶意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因为罪责行相适应原则,进行定罪量刑的时候就应该根据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性进行。
而故意伤害通常都是怀着强烈的主观恶意,因此也可能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所以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我国对于本罪一定是会严格处罚的。
需要注意的是未经他人允许随意摘取他人器官也属于是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