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律师为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不收费用的。但是,办案律师经费紧张问题随之而出。日前,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提高办案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我市根据国务院、司法部有关条文规定,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给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必要补贴的暂行办法》。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我市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义务奉献为主,给付必要的办案补贴为辅的方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组织实施。中心按规定支付承办人办案补贴。未经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自行收案,减、免收委托人法律服务费的案件,不支付办案补贴。刑事案件每案补贴300—600元;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其它案件每案补贴500—800元。对特别复杂、疑难的案件或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费用支出较大的,援助人员应以书面详细说明,并附有关实际支出票据,经审查确认后酌情增加补贴。
《关于给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必要补贴的暂行办法》为行义举施鼓励
贫弱者打官司政府埋单
来自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超过70万件,而实际得到援助的不足四分之一。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短缺。据介绍,目前国家每年拨付的法律援助经费平均每人不足6分钱,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的《关于给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必要补贴的暂行办法》,有望使这一现象得到根本改变,对增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意义深远。
位于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5楼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是我市今年年初成立的全省首家专门针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的机构,它的工作人员全部都是具有律师执照的律师。据了解,从1月24日成立以来,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成功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9起,追回欠款金额252400多元。该中心主任、律师齐明亮告诉记者,这几天,他们刚刚把已经结案的29件援助案件案卷全部材料及《结案报告》报送市法律援助中心,齐明亮粗略算了一下,他们预计可以得到援助案件补贴1万元左右。而在以前,该中心的律师办理所有的法律援助案件所需费用,都得由律师自己掏腰包。
这一改变,源自日前我市出台的《关于给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必要补贴的暂行办法》。接办法律援助案件不再只是义务奉献
按照《暂行办法》,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向中心提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组织实施;市法律援助中心按《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上级交办的或其它特殊情况的案件除外;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指派本机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下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市法律援助中心按规定支付承办人办案补贴;办案补贴实行包干使用。但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未经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自行收案,减、免收委托人法律服务费的案件,不支付办案补贴。
6种事项可申请法律援助
按照规定,公民对6种需要代理的民事、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这6种事项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对此6项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此外,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辩护,无须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的可以不受条件限制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审批后30工作日内办案补贴支付到位
按照规定,我市承办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为:刑事案件每案补贴300—600元;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其它案件每案补贴500—800元;对特别复杂、疑难的案件或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费用支出较大的,援助人员应以书面详细说明,并附有关实际支出票据,经审查确认后酌情增加补贴。
我市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支付补贴的审批程序为:接受指派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10日内,援助人员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案卷全部材料及《结案报告》,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办案情况进行审查。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收到结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填写审查报告单,由主任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自接到审批材料后一周内完成审批手续。市法律援助中心自领导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承办所或个人支付办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