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会为您提供哪些帮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⑴咨询:就公民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解答;
⑵代书:主要是起草法律文书,为诉讼或非诉讼程序的开始提供文书准备;
⑶非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和解、调解、仲裁等;
⑷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人的代理人。
2、法律援助需要付费吗?
法律援助服务是免费的,获得法律援助后,不需要付给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人员任何费用。
3、获得法律援助有什么条件?
民事、行政案件中,公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⑵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⑶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哪些人不需要申请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在刑事案件中,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其无需申请就可以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⑴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
⑵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⑶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另外,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时,如果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也会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5、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可以在遇到民事、行政纠纷时提出。
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以及强制医疗程序中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⑵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应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提出申请;
⑶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方可提出申请。
6、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申请人向其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应当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7、用什么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或由代为转交申请的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8、法律援助一定要本人亲自申请吗?
法律援助要由本人亲自申请,确实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己申请的,可以书面委托别人办理。但有一些例外情况:
⑴申请人是未成年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但是代理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则应当是与该争议无利害关系的法定代理人。
⑵申请人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通过其近亲属代为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法律援助申请。
9、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⑴法律援助申请表;
⑵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⑶经济状况证明;
⑷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10、对经济困难有什么具体要求?
法律援助条件中的经济困难标准,是指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如果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则指申请人的个人收入)符合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11、到哪里开经济状况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以上单位出具证明有困难的,可以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居)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
12、哪些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不需要经济状况证明?
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或证明材料之一的,不需要经济状况证明:
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⑵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⑶农村“五保”供养证;
⑷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⑸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⑺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⑻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受理申请后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法律援助中心会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答复。如果认为您提交的申请材料还需要查证,法律援助机构会适当延长答复
14、法律援助申请不被批准怎么办?
如果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您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5个工作日内该机关会对您的异议进行审查并书面告知结果。
15、批准法律援助后,什么时候开始提供服务?
16、法律援助服务有哪些具体内容?
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中,法律援助人员主要提供法律咨询,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代理意见行装。
在刑事法律援助中,法律援助人员将根据不同阶段提供相应的服务:
⑴侦查阶段,法律援助人员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有关情况,提出法律意见等;
⑵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人员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等;
⑶审判阶段,法律援助人员可以与被告人会见、通信,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等。
17、获得法律援助后,有哪些权利?
获得法律援助后,受援人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人员了解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如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时,受援人可以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18、获得法律援助后,要配合做哪些工作?
⑵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与案件有关的证明和取证的线索;
⑶当经济状况或者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受援人应及时告知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