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援助是否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市民而言,法律援助这个词非常熟悉,但深究起来许多人却一知半解。几天前,《法制日报》记者走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探寻这里发生的故事,邀请中心专家解读法律援助的内容和意义。
经济困难可免费请律师
6月30日早8时,来自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谷文渊信步走进桂林市法援中心接待大厅。去年律所与法援中心签订协议后,谷文渊每个星期都要到法援中心值一天半的班,无偿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
桂林法援中心位于美丽的漓江江畔,孤傲的伏波山下,面积500多平方米,是广西面积最大、办公条件及设施最好,办案数量和质量首屈一指的法援机构,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每天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干净整洁的接待大厅设置有座椅、LED、触屏自助查询机、远程教育终端电视,法援对象、流程、承诺、人员信息等公示在墙。
“律师,我父亲在工地做工时摔伤,由于没有签订用工合同,用人单位拒绝做工伤鉴定,我们想申请法律援助。”10时许,市民李德财来到接待大厅。
经过详细问询,谷文渊初步判断李德财的父亲符合法援对象的要求。李德财填写法援申请表后,按照规定,5日内要完成审核决定是否予以提供法律援助。
“桂林在广西率先开展法律点援服务,册子上有全市400多名律师的简介,您想点谁就点谁。如果您没有主意,我们也可以为您推荐经验丰富,细心热心的律师。”谷文渊说。
李德财欣然接受了法援中心推荐。
农民工维权享绿色通道
在桂林法援中心办理的案件中,涉及妇女的案件最多,老年人其次,农民工紧随其后。
桂林市临桂县会仙镇村民张金友就尝到了甜头。2010年4月,张金友的妻子秦连喜在桂林某砖厂工作时不幸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八级。砖厂在预付5万余元医药费后置之不理,否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秦连喜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
“当时我们找了一位社会律师,劳动仲裁阶段花了5000余元,裁决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砖厂不服诉至法院,律师费又要再缴纳3000元,我们无力再承担了。”张金友告诉记者,他无奈之下想到了法律援助,怀着试一试的心态,拿着材料找到法援中心,值班律师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委派黄明强成为他的法援律师。
“由于对方总是上诉,黄律师前前后后帮我打了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的四场官司,为我节省了至少1.5万元律师费。6月17日,仲裁委对工伤赔偿金额作出裁决,黄律师又细心地发现赔偿标准计算有误,帮我准备材料诉至法院。”张金友说,如果没有法援,他可能只能选择去政府上访,去砖厂闹事。
出现分歧可申请变更律师
在办理法援中心指派案件时,法援律师义务办案,只能得到较低的办案补贴。“补贴与平时办理的案件报酬相比相去甚远,如果案件要到偏远的县里,律师甚至需要倒贴钱。”黄明强律师说。
谷文渊觉得,法律援助是律师应尽的义务,援助对象往往都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需要律师伸出援助之手。一般来说,律师每年会接3至5件法援案件。
去年,李女士到桂林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委派律师帮她处理因非机动车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然而,李女士要求赔偿的数额与中心委派的律师依据法律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相差很大。为此,律师与李女士经过多次沟通都没法达成共识,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言语中起了冲突,李女士向法援中心提出更换律师的要求。
据了解,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虽然上述情况并不属于规定的律师更换事项,但鉴于受援人与律师之间在诉求上存在较大分歧,法援中心不仅同意了李女士的更换律师的要求,还对律师与受援人在言语上起冲突一事提出了口头批评,要求律师向受援人道歉,取得受援人谅解。
廖付生介绍说,提出更换法援律师申请的还是少数,桂林平均每年有一两例这样的要求,主要原因是双方在诉求的理解和证据的运用等方面存在一些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