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你》反对“校园欺凌”,“莎姐”为你解读电影中隐藏的法律知识

“你往前走,我一定在你身后”、“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电影《少年的你》上映3天便收获无数好评,同时也引发了大家对“校园欺凌”的讨论与思考。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电影中有哪些隐藏的法律知识你必须知道?检察官又是如何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0月30日,重庆检察第五分院的“莎姐”检察官通过电影中的情节为大家一一解答。

场景一:

高三学生魏莱对同班同学陈念长期霸凌,当做出殴打、扒衣服、撕课本、剪头发、拍裸照录视频,这样严重伤害他人的行为,事后她就只说了一句:我只是玩儿过了。

“莎姐”检察官:

电影中这个情节正说明有的未成年人没有后果意识,毫不在意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对于生命、对于法律根本没有敬畏之心,所以针对青少年普法宣传非常有必要且非常重要。

“莎姐”在行动: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组织辖区9个基层检察院共同开展“帮助未成年人检察百千万”行动,建立心理辅导团队和法治宣讲团队,通过围绕办理百件未检精品案件、帮助千名留守儿童,对辖区万名未成年在校生定制法治教育,开展为期3年的行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截至目前,在辖区已设立13个留守儿童爱心观护点,确定了10所中学、职校开展长期性、系统性、跟踪式法治教育,先后开展了近100场法治教育课堂,将范围扩大到特殊教育中心的聋哑孩子、对口帮扶的贫困山区儿童等。

场景二:

同样是校园欺凌,陈念的同学胡小蝶在面对魏莱的欺凌,她选择了沉默和自杀,哪怕老师一直在告诉大家有问题可以找大人帮忙。而陈念在沉默过后终于将自己受到欺凌的事情告诉了警察和老师,施暴者被退学。

当你没有足够力量保护自己的时候,一定不要放弃向大人们寻找帮助的希望,反对校园欺凌,永远是从校园开始。学校是防治校园欺凌最有效、最前沿的阵地,建设法治校园刻不容缓。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与大坪中学共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建立检校合作开展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检察长任法治副校长,确定“尊法班”“尚法班”“明法班”,开展跟踪式法治教育,“莎姐”检察官分别担任不同班级法治辅导员,采取主题授课、互动、情景剧、问卷调查等形式,以防治校园暴力、网络安全、情绪管理等为内容,教育青少年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法治意识,并为同学们赠送《莎姐讲故事》普法故事书。

场景三:

魏莱家庭完整,家境优渥,成绩优异,魏莱爸妈始终把孩子的优秀拿来当作骄傲的资本,而无法容忍自己的孩子变得不优秀。当陈念被魏莱欺负报警后,警察和魏莱父母进行沟通时,面对既定事实,魏莱妈妈还是选择维护自己的孩子。以至于后来魏莱欺负陈念有大叔要报警时,她并不是真心认错和悔改,一心只想用钱了事。

校园欺凌所暴露出的家庭教育问题至关重要,家庭环境对孩子性格和行为的塑造非常关键,家长对于孩子不仅仅要做到“养”,更要做到“教”。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家长要给予孩子充分的关爱,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有问题要及时引导,同时也要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让她知道父母永远都在自己的身后支持自己,避免遇到问题独自承受,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

“莎姐”检察官们走进校园、社区,专门为家长们开设量身订制的普法讲座,传授如何帮助青少年防范侵害、预防犯罪,让家长们更好地教育引导孩子。该普法学堂受到各年龄段家长们的普遍欢迎。

场景四:

魏莱因害怕陈念报警,请求陈念原谅,但她却将自己对陈念造成的伤害轻描淡写地说出来,陈念最终受不了魏莱的语言“暴力”,而将魏莱推下楼梯造成其死亡,朋友小北为保护陈念试图帮她顶罪。

面对校园欺凌,千万不能报“私仇”,要理性寻求成人的帮助。法律规定年满14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18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无论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一旦触碰了法律的底线,都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试图代替或包庇,最终都逃离不了法律的严惩。

“莎姐”检察官提醒,青少年如果不幸陷入了危险,要牢记四条:首先要沉着冷静,牢记生命第一原则,不要轻易做出任何可能激怒犯罪分子的语言和行为;自我激励,告诉自己一定能得救,一定能想办法保护好自己;要机智周旋,巧妙与坏人沟通,尽量稳定其情绪,使对方放松警惕;要留意细节,对过程中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细节保持敏感,并尽量牢记于心。

THE END
1.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平湖中心小学举办“拒绝校园欺凌”法制讲座 反对校园欺凌 做守法好学生,远离校园欺凌 当校园欺凌发生时,你该怎么办? 时政述评《预防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青春》 班级日志116/预防校园欺凌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首页 万象 文化 人生 生活 健康 教育 职场 理财 娱乐 艺术 上网 https://www.360doc.cn/article/4950397_1121658710.html
2.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平湖中心小学举办“拒绝校园欺凌”法制讲座。为了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共建平安校园,强化青少年法律素质,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 反对校园欺凌 “反对校园欺凌,争做和乐学子”倡议书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为此,学校政教处和少先队大队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428/06/4950397_1121658710.shtml
3.普法宣传关于校园欺凌,我们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学习起来吧! 01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通常表现为打架、斗殴;辱骂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2MTY3MzY4Mw==&mid=2247493281&idx=1&sn=a6fab300691155c221c87161d6ac1546&chksm=ebe362296a6c2b2fe6adb196a076795c288dc0bcf8df7b0911b41b76de29f5a1bd61d39b0879&scene=27
4.校园法律知识(精选8篇)篇2:校园法律知识 1.校园暴力: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言语暴力、网络暴力等。如果发生校园暴力,需要及时报警,学校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教育、调解、惩罚等。 2.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指对他人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如:言语侮辱、恶意中伤、敲诈勒索等。如果发生校园欺凌,需要及时报警https://www.360wenmi.com/f/file25v5ti0q.html
5.我校人文学院到汉中市陕飞一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情景剧表演暨为了提高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知,防范和遏制欺凌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6月15日上午,人文学院组织26名青年志愿者到陕飞一中开展“抵制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情景剧表演暨法律知识普及活动。陕西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党委书记熊敬明、副院长付恒阳及钱德敏、李丹、蒋丽等5位老师及汉中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汉https://news.snut.edu.cn/info/1003/18439.htm
6.涉“校园欺凌”法律依据典型案例汇总12.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试行) 13.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14.检察机关与各方力量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典型案(事)例 15.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卢某某等人校园欺凌案 16.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https://www.douban.com/note/86281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