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二十条硬措施
一、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本校安全岗位职责,明确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校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人员为各岗位安全的具体责任人;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构建“人人抓安全、事事讲安全”的工作体系,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每年至少修订1次安全工作方案(班子更替及时修订),更新管理人员,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所辖各学校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结合实际,积极完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运行机制,创新综合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大检查、专项考核等,及时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推动整改,督促所辖各学校各部门安全责任落实。市教育局加强督导检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督促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推动“三管三必管”责任落实。
三、严肃追究校园安全监管责任
四、严格落实重要节点包保责任
五、严格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六、严格落实侵害强制度报告制度
七、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贯彻落实制度
市教育局印发或转发的各级安全文件,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必须作出安排部署,对文件处理有记录,该组织全体教师或班子学习的必须组织学习。各级各类学校要给合本校实际,对文件要求事事有安排、件件有落实。及时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闻令而动、听令而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八、严格落实“三机制”研判制度
各校(园)“一把手”对本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亲力亲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各校(园)要建立健全以年级、班级、小组、楼道、楼层、寝室、路途等为网格单元的排查机制,组建排查小组,对学生在矛盾纠纷、情绪变化、涉网行为、家庭关系、恋爱情感、违规离校、自杀自残、索要钱财、下水游泳、打架斗殴等各方面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每周至少一次汇总分析研判,明确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校(园)长每周要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调度班级网格化排查情况,分析研判风险,部署安全稳定工作。
九、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落实排查整改责任,重点是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室)、财务室、锅炉房、围墙、水池、体育设施、学校门面出租房、在建工程、交通标志标牌、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危险化学品、防汛抗旱、防雷电、地质灾害等。排查时要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销号不放过”。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主动与公安、市监等行业部门联动,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净化育人环境。
十、严格落实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
十一、突出安全应急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落实到人、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帮助学生掌握与其年龄段相适应的避险逃生能力和自救技能,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中小学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年至开展2次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的学校每年至少开展2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十二、突出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治
十三、突出防性侵防校园欺凌
十四、突出校园消防安全
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消防条例》《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推动消防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安全教育主要内容;要建设校内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进军训活动。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老化电气、电路、学生宿舍电源线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以及避雷、用电、燃气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整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实现消防安全“零”事故的目标;加强学生冬季烤火取暖安全教育,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十五、突出溺水预防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预防学生溺水摆在突出位置,强化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要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监护人身上。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近年来发生溺水事件的学校,要主动提请属地党委政府,协调水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切实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把联防联控落实到每一个村和社区,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安全防控全覆盖,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十六、突出交通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避让车辆,不要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要突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超员车、报废车、农用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生实行接送制度,农村小学实行路队制。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多人乘坐摩托车;严禁学生在公路上设置障碍、向行驶车辆投掷石块,严禁12岁以下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加强与交通部门联动,全面排查面包车、私家车等非法营运接送学生。
十七、突出“三防”建设
加强人防建设,提升治安防范水平,配齐配强安全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组织教工治安联防队、护学岗、应急队等,配齐配足安保装备“八小件”,定期培训训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物防建设,学校门口安装防撞装置和升降柱,实验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应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完善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设施设备,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减速带等;加强技防建设,完善学校大门、围墙、食堂、图书馆(室)、财务室、实验室、教学楼、仓库、操场、楼道、重要出入口、周边复杂路段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覆盖率达100%。
十八、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强化分类指导,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进行分类化解。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合法不合理的,要解决合法诉求,思想疏导化解到位;对合理不合法的,要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到位,促其息诉息访;对不合法不合理并坚持以访牟利、以闹求决的,要依法处理到位。对一时不能化解的要实行严格包保稳控责任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网络信息搜集分析,完善舆情信息研判机制,积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十九、突出校舍安全
加强学校围墙、校门、门房、警务室建设,着力解决“无围墙、无校门、无门房、无警务室”的问题,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加强校舍排查改造力度,对于D级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和拆除。对C、B级危房要立即加固排除,保证安全使用,对一时排除不掉的要封闭不安全的部分校舍并停止使用。加强学校围墙、堡坎的监测维修,严防倒塌、滑坡造成师生伤亡。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安装完善楼道、楼梯照明,并保持完好,按照国家标准加高、加固楼道栏杆、楼梯扶手。彻底消除通道和楼梯上的堆积物,消防障碍。要平整楼道、楼梯,解决楼梯台阶高低宽窄不科学问题,要着力解决厕所蹲位少等易造成学生拥挤问题。加强锅炉等特种设施的安全检修。
二十、突出地质灾害防范
主办单位: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办单位:兴仁市园区管理办公室兴仁市新闻中心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