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并不只和安全部门有关系。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知多少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意义重大
首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其次,它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还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由此可见,《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
有案例、有真相
关于国家安全的案例
《案例回放》
案列一:
王某某,男,汉族,1957年生,原系广东某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7年,王某某多次向境外人员提供我国第三代核电招标项目方面的有关材料和内部消息。其中机密级国家秘密2份,情报1份。2009年,省高院终审判决其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入狱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曹某是一家网店的小老板,其在网店公然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等数十种专用间谍器材,并沿街兜售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钥匙扣密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被我国家安全机关缉捕归案,由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提起公诉。
人人有责
维护国家安全不是一人的事,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