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吧~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的内涵是什么让我们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安全的内涵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11个基本内容
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国家安全工作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以经济安全为基础
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
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
构建国家安全体系
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分工
全国人大
1.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2.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1.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2.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3.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4.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2.宣布战争状态
3.发布动员令
4.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
1.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2.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3.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中央军委
1.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2.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
3.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
4.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
5.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中央国家机关
1.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地方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应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
1.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2.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
反间谍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间谍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国家情报法
为了加强和保障国家情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并于6月28日起施行。很多人觉得这部法律“高大上”,神秘莫测又知之甚少,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那么,对于已开始施行的国家情报法你知道多少?
1.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和保障国家情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情报工作作用
01
国家情报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情报参考。
02
为防范和化解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提供情报支持。
03
维护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
3.国家情报机制
国家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分工协作、科学高效的国家情报体制。
集中统一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对国家情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国家情报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国家情报工作整体发展。
分工协作
建立健全国家情报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领域国家情报工作,研究决定国家情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军队情报工作。
4.国家情报工作的坚持原则
国家情报工作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分工负责与协作配合相结合的原则。
5
各单位及公民的责任
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情报机构、军队情报机构(以下统称国家情报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情报工作、开展情报行动。
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与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密切配合。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国家和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纪律严明,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04
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国家对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
6
人民的权益
国家对在国家情报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