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1911年之间,晚清政府为了挽救整治危局,开始了自上而下的大规模的修律工作。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大清民律草案》起草完成。这部法典由沈家本、伍庭芳主持修订(沈家本是近代新法的代表人物,著名法学家)。
这部法典于1911年8月完成,10月就爆发了武昌起义,尚未颁布,清廷就崩溃了。
这部法律,主要是复刻德国及日本的民法典体例和内容,还尚属于学习模仿阶段。
二、中国历史上正式诞生的第一部民法典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1929-1931年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该法典在国统区适用20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废止。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法典立法工作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you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WG”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
四、《民法典》终于来了
这次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法典将会在两会期间表决通过。
《民法典》颁布以后,也就意味着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婚姻法、担保法等单行法律同时废止,那么,紧接着依据这些单行法而产生的司法解释,从理论上讲,因单行法的废止也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