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顾名思义,是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即它是调整国际警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经济关系大致分为狭义说和广义说,因此国际经济法的含义和范围也分为狭义说和广义说。纵观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萌芽、发展、转折更新三大阶段,而每一个阶段游客划分为如干个时期,每个时期即前后相承,由各具特色。归纳起来,其有以下特征:
(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还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法人和自然人;
(2)调整对象是国际经济关系;
(3)从法律渊源上讲,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既含有国际法规范又含有国内法规范的综合性的法律部门。
其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联合国组织的重要决议、成文法、判例法。其中国际条约包含双边条约(多边经济条约、国际经济公约)和国际惯例(习惯、惯例、法律规范确立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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