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时期,目的是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竞争,提高当时社会的生产力。在罗马时期,当时的市场经济主要以小作坊、手工业、农民等为主,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来维持自身的生活,保障市场经济能够良好地运转。当时的市场经济体现为占有形式,民法目的在于对占有关系进行调整,从而更好地保障个人在市场中的利益,进而使市场的发展更加地稳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矛盾日益突出,如市场经济中的盲目性、无序性等问题,很难在民法中找到解决办法,导致通过民法无法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地管理,民法便产生了一定的局限性,在市场经济管理方面则表现为盲目性。为了保障市场经济能够稳定发展,加强市场经济的调控能力,便诞生了经济法,通过经济法来弥补民法在市场经济调控方面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民法在市场经济方面的不足之处,填补了民法中的法律空白。
(二)调整范围交叉性
经济法和民法之间起到了相辅相成的作用,两者之间通常以道德准则作为交叉点,保障两者能够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例如:民法中对道德准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诚信、公正等,这些道德准则在经济法中同样适用,说明道德准则可以作为两者的交叉点,对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经济法在维持市场经济平衡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民法则是对个人的行为准则进行约束,避免个体在市场经济中违法。两者都可以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作用范围。若是超出两者的作用范围进行市场经济活动,则违反了两者的法律规定。经济法和民法调整范围的交叉性主要体现如下:一方面,两者在市场经济管理方面具有交叉范围,处于该范围的市场经济问题可以统一进行管理,从而提高市场经济的管理效率。另一方面,两者不交叉且相互独立的部分,需要通过道德准则等方面进行连接,使两者能够形成相互统一的关系,更好地作用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调整形式互补性
经济法和民法在调整形式方面具有一定的互补性。民法体现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主要作用对象为人,属于个体范畴,对人的行为规范进行限制。经济法作用对象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人与经济的关系,保障人与市场能够和谐相处,通过限制人的行为来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另一方面,经济与市场的关系,保障经济能够对市场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对市场经济状况进行调整,使市场经济更加地稳定。从两者的调整形式来看,民法调整的对象为人,而经济法调整的对象为市场经济,这样便建立了人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保障两者能够和谐发展,既不能损害到个人的利益,又要保障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由此可见,两者形成的互补关系可以有效地改善个人发展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保障市场经济处于良性运行状态。此外,两者之间形成的互补性还可以消除个人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使经济法和民法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能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一)法律属性不同
经济法和民法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民法一般强调的是个体,将人作为管理对象。经济法一般强调的是市场经济,以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性作为主要目的。例如:在纳税方面,民法强调的是纳税人应该怎么做,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规范,使其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纳税者。而经济法强调的是纳税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通过良性税收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社会市场的稳定性。经济法和民法的作用对象不同,使得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进而使两者产生一定的区别。在权利属性方面,民法可以赋予人民群众一定的权利,如所有权、经营权等,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市场活动,并且不可以违反民法中的规则。经济法则是以市场作为参考依据,间接地对人的行为进行影响,规范人的市场行为。例如:当某种物品发生通货膨胀后,将会导致物品价格降低,这种影响为市场方面的影响。为了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地调控,需要间接地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使物品能够在其他地区进行售卖,进而有效地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保障市场能够稳定期发展。
(二)调整特点不同
经济法具有公共性、干预性等特点,对市场经济的规则进行规定,使市场经济具有良好的发展关系,从而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地调整与把控。民法具有平等性、公正性等特点,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既要起到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又要平等、公正地对人的行为进行管理,保障民法能够顺利地落实。在经济法中,平等、公正并不适用于市场经济,其作用对象应该是人的行为,通过行为的平等、公正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民法中,公共性、干预性并不适用于人,作用对象应该是市场经济,通过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来保障市场能够稳定发展,由此可见,经济法主要对市场经济进行管理,民法作用对象为人的行为,而人身关系却不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市场经济同样不属于民法的范畴。由于两者的调整特点不同,使两者形成了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虽然特点不同,但却有密切的联系。
(三)主体对象不同
经济法和民法具有不同的主体对象,因而在法律主体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如下:在权益方面,经济法维护的是市场经济权益,目的在于保障市场经济稳定,降低人为因素对市场经济的影响。民法维护的是个人权益,目的在于个人能够在市场中更好地发展,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主体对象方面,经济法涉及商户、公民、企业等,民法主要为自然人或者其它组织,两者在主体对象上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民法的立法宗旨在于生命财产安全,经济法的立法宗旨在于市场经济稳定,这也就导致了两者的主体对象不同,民法强调主体地位平等,而经济法则无此要求。主体对象的不同使得受保护的主体不同,只有两者之间相互配合、共同作用,才能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利益本位不同
经济法和民法具有不同的利益本位,经济法强调的是市场经济的整体利益,目的在于市场经济能够稳定发展。而民法强调的是个人利益,目的在于个人能够从市场经济中得到收益,保障个人经济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具有极大的区别,并且两者呈现包含的关系,即个人利益包含于整体利益。从利益本位角度来看,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同等重要,只有个人利益得到了保障,整体利益才能处于较高水平,市场经济才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市场经济整体利益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这样将会导致个人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使个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等遭到威胁,进而导致权利失衡。因此,经济法和民法的利益本位目标相同,无论是整体利益还是个人利益都同等重要。
1.民商法的概念从字面意思看,民商法是民法和商法结合的产物,例如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等都属于民商法的范畴。民商法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起到了微观调控的作用,它主要是用于调节、处理共同从事某一项经济活动的各个经济个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虽然民商合一不断的深化,但是二者之间依然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其中,民法的保护对象是个人权益,例如人身权、财产权、自由权等等,可以说民法是调节市场经济过程中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法律。此外,商法的保护对象主要是市场经济活动,保证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与可行性。
二、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2.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与经济法之间的联系二者的本质相同从宏观角度上来看,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手段来保证市场经济的稳定,推动国家的发展。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它们是同质的,二者之间的区别不但不会产生矛盾,反而会起到互相补充、互相弥补的作用。二者的作用范围相似虽然民商法和经济法属于调整市场经济的两个不同的法律手段,但是在实际的经济调整过程中,二者的作用范围还是存在很多交叉的地方。例如公司法、合同法既属于民商法的范畴,同时又属于经济法的范畴。二者的法律要素相似概念、原则、制度、调整方法是我国法律的四个基本要素,不同的法律之间各个法律要素的主体不尽相同。而民商法与经济法的部分法律要素是通用的。公司法人制度、诚信原则在两部法律中都有所体现。
三、结语
关键词:市场经济;财政税收;税务工作
一、引言
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不确定性越发强烈。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的支柱,是国家和政府的经济行为,税收是维系国家财政与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保证之一。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越发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市场供给,也就带来了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市场经济稳健发展,使市场竞争趋于良性,如何完善市场经济发展的效果,使市场经济的成果贡献于社会主义建设目标,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而税收则是国家在不过分干预市场发展的情况下,引导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方向的有效手段。
二、市场经济发展的缺陷
(一)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市场调节的自发性指的是部分生产经营者出于追求经济利益的目的,将不合格的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引入市场进行销售,而不顾市场规律和职业道德,利用市场监管的漏洞,赚取不义之财,罔顾人民群众的健康和食品安全。这样的自发调整也会导致社会阶层的过度分化,阻碍社会的长远发展。
三、财政税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税收对投资水平的影响除了消费水平,市场经济发展受到投资水平的影响,当人们的投资水平提升,市场经济发展也会提升。当国家财政税收降低,人们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更多的资金投入促使各行各业有更多的发展和前进的动力,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税收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进出口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水平,财政税收降低,能够使外贸企业成本降低,在国际市场上有更大的价格竞争优势,有效推动和促进“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的施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能够有效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财政税收对社会就业率的影响就业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当就业率高,说明市场上劳动力充足,人均收入增加,确保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国家降低税收水平,对企业来说,有更充裕的资金可用于招揽人才,企业敢于并有能力提供更多岗位,从而使就业率稳定增长,而企业有更多筛选人才的机会,也就有了更多更强的发展动力,产品和服务也就有更多创新发展的空间,最终推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
四、财政税收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促进资源合理再分配,确保收入公平性市场经济发展的自发性使社会不公平现象频发。财政税收的调节作用能够有效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社会不公现象减少。随着市场需求日益增大,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也越来越多,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财政税收成为调节竞争关系的重要手段,而商品价格也受到一定影响,回归到相对正常的范围。此外,通过财政税收还能够更好地平衡市场经济布局,通过税收再分配的方式,缩小不同阶层以及城乡收入差距,使市场经济更具活力。财政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来自于人民,其目的是服务于人民。税收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服务和军队建设,这些领域必须依靠财政拨款而非市场化的行为来发展。财政税收使这些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服务于人民,保障人民安全、幸福的生活,也是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财政税收的调整有助于资源的合理再分配,也调节了不同群体的收入水平,不但服务于经济,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
(二)有效调节社会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财政税收的一个重要作用是调整需求总量。当经济扩张时,总需求量急速增长,国家以紧缩性税收政策和高税率降低需求,以遏制不健康需求的增加,达到稳定经济的目的;当经济衰退时,国际采取扩张性税收政策,扩大减税降税涵盖范围和优惠幅度,刺激社会需求增加,使市场经济保持稳定。财政收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守护者,当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收入政策予以调整、纠偏,使市场经济转回正规,稳步行进。总而言之,财税手段能够有效保障资源配置,减少社会不公;调整供需关系,确保公平竞争,稳定市场价格;缩小城乡差距,平衡市场格局,激发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三)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激发市场经济新活力国家能够通过税收政策,实现对不同产业、行业和企业的扶持。以高新技术为例,大量财政税收减免和补贴政策使它们能够放下包袱,大胆进行开发、研发、创新,从而从每个个体开始启动转型升级,最终促进了整个产业升级,使市场经济的重点从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税收政策的实施也能协调市场上不同产品的利润差额,使产品结构更加合理。这样一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更加有序、有活力。
五、促进财政税收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策略及建议
(二)坚持公平为先、区别对待,增强税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适应性财政税收的两大根本属性是公平和效率,税收支撑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公平税收是市场经济的快速需求,也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切实有效保障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公平税收,才有公平竞争;有区别,才有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效落实。税收既要公平,也要有所区分。公平即税收政策应覆盖到全部市场经济参与者,区别对待则要求税收政策根据不同发展区域、不同产业,有相应的帮扶政策,同时要注意在这个过程中尊重市场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丰富调控手段,增强税收的调节作用要理清财政税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不断增强财政税收和区域发展以及产业规划的相互协调,以税收政策配合产业和区域发展目标,引导不同阶段和环节所必需的生产资料的进入,以促进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另外,财政税收对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转型十分重要,要充分借助税收政策,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引导粗放式生产经营向精细化生产经营转变,强调研发创新,鼓励产品升级。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建设方面,要注重税收政策对发展第三产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税收政策要想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贡献,就要针对区域、产业,给予优惠政策、帮扶政策,从而减小因税收带来的收入差距,并以此带动生产资源和结构的合理流动。税收是调节手段,也是指路旗帜,通过不断调整税收政策和制度,才能够使税收政策发挥指导区域和产业各项资源变化、发展、创新、升级的作用,实现税收政策的普惠性和规范性,创建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
(五)充分借助税收调节优势作用,合理利用内外资源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实现对生产资料的调节,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最基础条件。我国当前劳动力充足,土地资源多元化,但缺乏科技和资本注入,这样的现状,必须通过税收调控政策,吸引外部资金,通过先进科学的管理措施,注重新科技、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借鉴,再配合劳动力优势,实现生产要素的配置升级。为了实现生产要素配置升级,必然要对税收政策和调控手段进行升级,才能有效鼓励和引导对外劳动力输出以及外部资源引入的吸引力,从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管理
中图分类号:F121文献标识码:A
一、社会主义是否应该发展市场经济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的重大问题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完全成功的,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实际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一些国际友人也充分肯定了我们取得的成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深入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尊重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产生了具有社会主义内容的特殊规律;具有市场经济一般的许多共同的运行形式,又产生了许多不同既往的新的市场经济运行形式。它是在否定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市场经济新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一种重大探索、重大突破、重大进步和重大创造。它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宏观管理、综合平衡条件下更加活泼,更有生机,更有适应调节能力和创造创新能力,能够更充分地调动各个方面、各种因素发展生产力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分配方式以按劳分配为主和走共同富裕道路。这些既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否定。而市场经济的优势主要是利用价值规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这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过去我们只注重发挥前一方面的优势,把后者误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而加以忽略甚至抑制,为生产力发展设置了障碍。这两种优势本来是社会主义制度都具备的,只是过去我们没有发现这一点,而现在也还未能完全认识这一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摆正了市场与宏观管理的位置,既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重视发挥宏观管理的重要作用,使两者的相互关系走上了正确轨道。宏观管理或称全局管理是从国民经济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对经济进行管理,它立足实际、放眼全局,实现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并尽力避免市场失灵问题,使市场运行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符合整个社会平衡协调、有步骤、按比例全面发展的要求。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本质差别
毋庸置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当然有共性,如市场经济运行的形式和规律等。其中,“看不见的手”对社会资源的配置,是市场经济共同的最重要的基本规律。因此,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成果,有利于我们理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性,掌握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规律,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共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市场经济不仅是资源配置的方法,也表现了生产关系的性质,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存在着一些特殊的运行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所有制基础不同
发达国家一方面是物质生产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另一方面是消费和债务高增长。其消费不是建立在物质生产增长上,而是建立在入不敷出和掠夺发展中国家廉价劳动力和资源的基础之上。2010年,美国国债达到11万亿美元,2011年上升到15.3万亿美元,加上其他债务,总额已超过50万亿美元,占GDP的比重达到70%和税收的674%。2009年,美国债务占全球债务的39%,居世界首位。不仅国家负债累累,而且居民也举债度日。2008年,美国平均每个家庭负债21.7万美元,家庭私人负债占CDP的比重达到98%,负债比自有资产高50多倍。2010年,欧洲的公债相当于GDP的80%,其中英国为100%,法国为77%,意大利为106%,希腊为135%。高负债实际上是用别人的钱或未来的钱来维持自己眼前的高消费、高福利,表现出资本主义制度的虚弱和无奈,并成为经济危机产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
美国不仅利用举债掠夺发展中国家用辛勤劳动创造的大量物质财富,还利用美元作为储存手段和结算手段的特殊地位,通过大量印钞、汇率变化和美元贬值等手段,将危机转嫁给世界,更使发展中国家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发达国家一、二产业比重下降、虚拟经济和债务经济急剧发展,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是“生产力发达的反映”,而是表现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寄生性和腐朽性。有生产才能有消费,发达国家在生产下降的情况下依靠投机、举债来维持自身消费,进而成为全球经济的破坏者和掠夺者,使能够获得高额利润的虚拟经济成为资本主义腐朽性发展到新阶段的重要特征和反映,食利阶层人数迅速增加,资本主义寄生性愈发突出。发达国家凭借其资本优势和技术优势,不断剥削发展中国家,使发展中国家成为它们的打工者、出口市场和廉价原材料供应地,使寄生阶级发展为寄生国家,以至于一些失业者宁肯拿失业救济金赋闲,也要把赃、累、危险的工作让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工负担。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于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之上,关键生产资料掌握在劳动者手中,保证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一致性,从而在根本上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共同占有,使生产力得到根本性的解放,并解决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矛盾,原则上消除了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源。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存在矛盾和对抗性,因此需要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加以解决。
(二)资源配置方式存在差别
(三)宏观调控目的和作用不同
总之,两种市场经济从所有制基础到运行内容、运行目的都有本质区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克服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矛盾。虽然还不成熟,许多方面还有待完善,但是它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适应了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并不断发展完善,是当今人类社会最先进、最优越的经济体制和具体经济制度。
三、几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一)怎样理解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
“在宏观调控下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原则。但是怎样理解“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呢?有的同志把这一问题理解为单纯的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配置,是让“看不见的手”完全自由地配置资源。这种理解是不完全的,没有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固有内容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几项内容:第一,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第二,资源配置的基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即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第三,市场在各个环节配置资源的核心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第四,在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优势的同时,尽可能限制市场的局限性和盲目性。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之意。有人把市场的作用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提出经济领域的完全自由化;反对以公有制为主体,提出以非公有制为主体,让国有经济退出一切竞争领域。这种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放弃宏观管理的观点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必将带来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怎样看待和进行宏观管理
(三)怎样看待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基础,也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前提。虚拟经济是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有实体经济的发展才能有虚拟经济的发展。虚拟经济的根本任务是为发展实体经济服务,如果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的需求自行发展,就可能导致经济泡沫,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客观规律表明,经济发展过程中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关系的规律是不能违背的。这一点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如此。对此,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动摇,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动摇。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都反映着一定的生产关系,其性质和内涵都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目前,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已经超过国界,成为各国之间密切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全球化现象,我国也已深深融入其中。这给我国带来经济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经济、金融风险。因此,应当逐步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使其成为国际储备货币之一,从而建立多元竞争的国际金融体系。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立足于广阔的国内市场,扩大对外开放规模,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使对外开放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关键词:会计协调;会计准则;国际贸易;世界贸易组织
一、我国会计协调的必要性
我国开展会计协调活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吸引国际投资的需要
从现代意义上讲,良好的投资环境已不仅仅限于交通、通讯、资金、市场、资源等硬环境,而且还包括会计、审计、税收等在内的软环境。因此,我国要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必须为它们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而开展会计协调活动,使我国制定和遵循的会计准则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无疑将会对更多的外资投入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二)发展国际贸易的需要
国际贸易的数量和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发展国际贸易,也需要国际可比的会计信息。这就要求在国际贸易中双方的会计准则能够协调一致,以便于相互沟通与合作。对我国来说,要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必须开展会计协调活动,以减少和消除我国会计同国际会计间的差异,提高其国际可比性。
(三)跨国公司发展的需要
(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
“世界贸易组织”(WTO,前身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作为“经济联合国”,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构成了战后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共同维护世界商品、资本、货币的流通秩序,促进了战后世界经济体系的长期稳定增长。它的宗旨是主张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实行自由贸易。它的基本作用是把各国的商品贸易联合起来,在国际市场和缔约国市场之间充当桥梁。为此,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各缔约国必须用共同的经济语言向其通报本国经济的发展进程、目标及其他情况,它有义务检查监督各缔约国与其活动目标是否一致。它既致力于消除关税贸易壁垒,又采取反倾销措施,促进全球贸易的发展。通过它的作用促进了全球在贸易、金融和生产方面的一体化。这种一体化迫切要求各国会计准则协调一致,以通用的商业语言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合作。因此,开展会计协调活动,实现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的接轨,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我国会计协调与保持中国会计特色
我国在会计协调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如何处理会计协调与保持中国会计特色之间的矛盾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会计界一直争论不休,至今尚无定论。笔者认为,会计协调与保持中国会计特色之间其实并无根本性矛盾,而且二者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
三、我国会计协调存在的问题与需要考虑的因素
(一)问题和矛盾
我国会计协调实务研究的影响,受会计核算目标的制约,但总体来说,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相比,存在以下几种矛盾。
1.统一性与自主性的矛盾
我国的会计准则由国家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实施,企业只是对会计准则的贯彻与执行。在这种统一性的会计规范方式下,会计方法的规定比较严格,企业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而国际会计准则,由民间职业会计组织制定和公布,对企业会计所作的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涉及到具体方法的、具体帐户的设置,可以由企业从允许备选的方法中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