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及其有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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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7山东

民事法律行为及其有效条件

谢存海

一、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分为独立民事法律行为和辅助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民事法律行为简称“独立行为”,是指具有独立实质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所指向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止后果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法律实践中绝大多民事法律行为都是独立行为,且通常也能独立地发生法律效力。但独立生效并非独立行为的必要特征,有少数独立行为虽也具有独立的实质意义,却因缺少法律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能单独生效,要求有一辅助的法律行为予以补充,此种行为又称为待补行为,即需一辅助行为补充才能生效的独立行为。辅助法律行为只不过是独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自身没有独立的实质内容,而受其辅助的独立法律行为在没有辅助法律行为之前,因缺少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不生效。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双方、多方行为和决议行为。单方行为基于一方的意思表示成立,代表的是单方利益;双方行为的当事人利益是对立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成立;多方行为基于多方意思表示一致成立。多方行为中的共同行为,本质上是多人作出的内容相同、平行的单方意思表示,追求利益是相同的,属于单方行为的一种特殊形态,其本身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可以发挥辅助法律行为作用。《民法典》关于意思表示生效、形式、解释的规定,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能力以及意思瑕疵等规则,均可适用于单方法律行为。决议行为发生于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团体中,由团体内部成员意思表示一致成立。在非组织形态的物权共有关系中,共有人的内部关系也适用决议。无论哪种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均须符合“多数决”原则、达到法定要求才有效。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无效条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四、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有效部分生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以共有12户、每户面积相同单元为例,以参与表决人数占全体业主2/3以上参与表决为前提条件,参与表决人数等于总户数的2/3时(8人)时,其中6人同意,占比达到3/4以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参与表决人数为9人、10人时,同意人数为8人,占比达到3/4以上,合法有效;参与表决人数为11人、12人时,8人同意,低于同意占比3/4以上占比要求,但这并不影响有效部分的合法生效。即,12户业主中,2/3(8人)以上参与、参与表决3/4以上(6人),达到法定比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或者互联网征求意见的形式。”

《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由业主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实名签署意见;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七、依法行使民事权利

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八、表决程序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就是说,在各户住房面积相同的情况下,应当由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高门槛也就是以全业主为基数进行表决的条件下,同意占比等于或大于三分之二,表决结果有效通过;二是在低门槛也就是以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为基数进行表决的条件下,同意占比等于或大于全体业主的二分之一、小于或等于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表决结果有效通过。两者之间,高门槛部分不能生效,不影响低门槛部分效力的,低门槛部分仍然有效。

九、《聊城市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

THE END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有什么《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https://www.64365.com/tuwen/aabinwy/
2.「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2)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而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确认,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主动宣告其无效。 (3)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可以选择撤销,也可以选择不撤销);但一经依法撤销,自行为开始时https://www.dongao.com/wdzt/zckjs_minshifalvzd_3680183/
3.王利明论依规范目的认定合同无效:以《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6条《民法典》第153条虽然区分了效力性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但该条并没有确立一个明确的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标准。同时,在既有的研究中,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整体方法论还存在一定欠缺,导致在实践中,法院针对合同无效的认定经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民法典》颁布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对该https://www.civillaw.com.cn/t/?id=39945
4.什么叫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律师普法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1、概念:无效的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法律https://www.110ask.com/tuwen/16510582793568200196.html
5.什么叫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是欠缺民事行为生效要件的行为。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定其他情形。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595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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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普法惠民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以及隐藏行为效力的规定。 【条文理解】 这是在制定《民法总则》时新增加的内容,为《民法典》吸收。《民法https://zhuanlan.zhihu.com/p/670755953
8.(二)《民法典》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制度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以及公序良俗而遭受否定性评价,此处的违法性,是指《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民法典》将上述情形统一规范在总则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部分。应当注意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认定合同无效依据的是法律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一https://www.meipian.cn/3bn8fyv9
9.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有什么情形?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https://henan.china.com/falv/2023/0626/2530566104.html
10.民法典中的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均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范畴。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合同、婚姻家事、继承、侵权、物权等行为,本词条的梳理将《民法典》各编所涉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汇总一块,便于集中、系统学习。https://www.gskanglexian.gov.cn/klx/zfxxgk/xzbmxxgk/xzrmzf/lcx/fdzdgknr/GGFLFW/art/2023/art_b39b804a59e74e61a0fc5f27d7bfcd6e.html
11.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探析就本文而言,笔者使用的无效民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概念上是同一的,均指不能实现当事人目的的民事行为。 结合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看,无效民事行为首先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其次又是一种不合法因而不能产生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从法律性质来讲,无效民事行为属不完全具备法律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5/02/id/151278.shtml
1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赞 评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发现更多热门视频 香港跟大陆的明星就是不一样 初见娱乐派1万次播放 30秒,好像是180左右 萝卜报告8413次播放 青岛一位姑娘带男朋友见自己的父母…… 九下卫3.5万次播放 说她是跳水界最美,没人有意见吧 长腮的游泳者1.1万次播放 女子从省外回来以为家是她的https://video.sina.cn/finance/2023-01-09/detail-imxzpytu2230071.d.html?f=dz
13.民法必考知识点之民事法律行为之三:效力体系如果民事法律行为尚未成立,则不存在效力的判断问题。无论我们判断某一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无效还是应被撤销,其共同的前提是该行为已经成立了。例如,甲、乙二人在街头已经就10克海洛因的买卖达成了意思一致,则该合同已经成立但属于无效的合同;但如二人还在讨价还价时,警察从天而降将其擒获,则买卖合同尚未成立。https://www.yoojia.com/ask/17-12178079976305454741.html
14.讲义·《经济法》2.1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本章近3年所占的分值在4分左右,其中考点主要集中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代理、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和中断。考试题型主要为客观题,重点关注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代理和诉讼时效等内容。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https://www.jianshu.com/p/a0560e0b1a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