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史学会专题

10月19日上午,年会正式开幕。开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担任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王莹,中共诸暨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琤,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汪红飞教授致辞,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张生教授作学会工作汇报。

致辞

王莹副所长致辞

王莹副所长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致以热烈欢迎,并对承办单位表达衷心感谢。她提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两个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规律性认识,中国法律史学研究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她呼吁学者们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为法学界搭建平台,培养人才,不断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与制度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服务提供智慧支持。

中共诸暨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琤致辞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汪红飞致辞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汪红飞教授表示,法学院将持续推进开放政策,积极招募优秀人才,打造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他鼓励与会者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法律文化,响应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号召,为中国的法治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他代表学院感谢各界的支持,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张生汇报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张生教授向大会汇报了学会2023-2024年的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法律史学会加强了组织建设,深入学习党的文件,并于今年4月进行党支部改选,修订并备案了学会章程,更新了会员名录,并对网站进行了改造。在学术活动方面,学会以红色法律文化为核心,成功申请并完成了社科基金项目,与实务部门合作出版了法律文化丛书,并举办了多场学术论坛和博士论坛。同时,法律史协会拟设立面向45岁以下中青年学者的项目资助计划,以支持他们的研究。在下一年,学会计划加强党的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分支机构建设,并继续举办高质量的学术活动。

第一分会场

第一单元

第一分会场第一单元研讨由南开大学于语和教授主持,苏州大学蔡晓荣教授、北京大学张一民助理教授、香港中文大学陈冠宏博士后评议。

发言环节

点评环节评议人:蔡晓荣

苏州大学蔡晓荣教授对陈翠玉、乔素玲、唐华彰的报告进行点评。他认为,陈翠玉教授深入分析了梁启超知识体系构建背景,探讨了法理学知识体系的独特性及其时代意义,对于提升学术水平大有裨益,另外还可以再做一个比较性研究例如意义层面和对于后世影响层面等;乔素玲教授的选题极具价值和延伸性,但其可以尝试着从“动态的历史脉络”和“横向的拓展”两层面进行解构,站在全球法律史的角度去分析这种现代化转型;唐华彰教授此篇论文中尝试在经济史和法律准则两者之间寻找一个连接点,其主题宏大,若能够切入某一个微观角度效果会更佳。

评议人:张一民

评议人:陈冠宏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由山东大学马建红副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夏扬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吴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娜鹤雅副教授评议。

点评环节评议人:夏扬

评议人:吴欢

评议人:娜鹤雅

中国人民大学娜鹤雅教授对黄骏庚、潘峙宇、洪家宸的报告进行点评。针对黄骏庚的报告,她认为黄骏庚的论文实际上对所有权的社会化的行进过程做了很好不同于以往的研究。以往的法律社会化,我们可以看到更多是从这个法律社会化的主张以及背景来进行一个切入展开的这样一种分析。但黄老师更多的是集中到了民国的观念和三种社会主市场共同作用之下,促成了法制社会化的兴起对于今天的法制社会化的研究是很有益的补充。针对潘峙宇助理研究员的报告,她认为同样是以这个社会本位来作为一个论题,从民国30年代民法典来展开将法律社会化的这样一个思想的理念的讨论落实到了司法的改良,是通过分析概念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叙事,勾勒出近代中国的思想的一个多面性。针对洪家宸的报告,她认为其展现了近代学者对国际法观念的转变,也谈到了梁启超认识自身的转变,把中国放到了一个所处的国际去分析,这是很有价值的。

第二分会场

第一单元研讨由胡兴东教授主持,中国海洋大学教授李勤通、武汉大学副教授钟盛、华东政法大学的姚远副教授评议。

点评环节评议人:李勤通

评议人:钟盛

评议人:姚远

第二单元研讨由王银宏教授主持,中国计量大学教授王斐弘教授、江西财经大学的谢红星教授、浙江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副编审黄山杉评议。

点评环节评议人:王斐弘

评议人:谢红星

评议人:黄山杉

第三分会场

第一单元研讨由国家法官学院王立教授主持,湘潭大学刘军平教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杨晓辉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洪佳期副教授评议。

点评环节评议人:杨军平

湘潭大学的杨军平教授对四位老师的汇报进行了点评。杨教授指出,武航宇教授关于伍田管理和诉讼纠纷的研究论文使用了第一手档案资料,且类型、划分及处理逻辑严谨但选题的范围可以进一步商榷以及研究的内容可以增加案件受理的主题、处理的依据和程序等。就张文勇教授之报告,他认为亮点在于对情理观的类案解读,但提出三类民事审判案件的逻辑划分或许能有一个统一的要求并期望看到情理观在每案中的具体应用、与法的关系及冲突解决方式。他对张京凯老师关于诗与法的论文运用诗词研究司法传统的论文表示赞赏,但也指出其材料不仅限于诗词。就施宇的论文,他给出了建设性意见,认为主副标题的表达不够清楚且题目存在歧义,可以进一步商榷。

评议人:杨晓辉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杨晓辉教授对三位老师的汇报进行了点评。首先杨教授对郭士礼教授关于清代州县衙门通详与命案的审转复核研究论文做出了点评,杨教授指出了衙门通详与命案的审转复核研究方向的新颖性,杨教授又提出了自己对郭士礼教授论文中关于审转复核的疑问,进了探讨研究。其次杨教授对马靖然副教授的关于清中期冕宁县知县论文做出了点评,她肯定马靖然副教授论文研究方向的优点,随后又提出了该论文可以扩大地区进行研究的建议。最后,杨教授对胡文宇讲师关于中国法律近代化初期司法制度改革的论文提出了一些建议,指出了胡老师可以从一些微观的角度对中国法律近代化初期司法制度改革进行研究。

评议人:洪佳期

华东政法大学洪佳期副教授对三位老师的汇报进行了评议。首评康建胜教授的《从群众路线到以人民为中心》一文,指出其核心虽是以人民为中心,但期望有新意,且开篇未直接点题,正文逻辑需再考量,人民中心与群众路线的差异论述可优化。次评姚澍讲师的《清代“袭警”法律规制探析》,赞其宽度,但作为法律史论文,在“袭警”概念及细节上需更严谨。终评牛鹏讲师的《清末商会理案制度研究》,认为论文详实,性质探讨深入,但最终性质认定存疑,建议增加论文容量以深化讨论。

第二单元由北京师范大学柴荣教授主持,福州大学段晓彦教授、西北工业大学韩伟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王斌通副教授评议。

点评环节评议人:段晓彦

评议人:韩伟西北工业大学副教授韩伟从问题入手进行了评议。他首先评议了山西大学副教授史永丽的《论山西抗日根据地惩贪立法》,指出该研究偏向静态文本分析,缺乏动态变化探讨及深层原因揭示;立法位阶论述逻辑跳跃,立法主体论述不全面。接着评议了孙艺佳的《华北人民政府人权保障案例研究》,认为人权保障讨论应从抗战起始,且个案复审中指令者背景特征需明确,在当下大数据背景下个案研究方法值得商榷。最后评议张晶的《边区法院历史沿革》,指出司法机构变迁动因展现不足,所举例的法院在性质溯源上有待进一步探讨。

评议人:王斌通

第四分会场

第一单元研讨由武汉大学教授柳正权老师主持。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张剑虹、华东政法大学副研究员邱唐、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高一宁三位老师担任评议人。发言环节向左滑动查看更多

点评环节评议人:张剑虹

第二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冠男老师主持,海南大学教授陈秋云、暨南大学教授马腾、河北大学副教授李红英三位老师担任评议人。

点评环节评议人:陈秋云

评议人:马腾

评议人:李红英

圆桌论坛

本次圆桌论坛由山东大学侯欣一教授主持,众多法律史领域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为法律史研究的前沿问题把脉,为未来发展方向建言。

发言人:王立

发言人:刘明昭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的刘明昭老师首先介绍了其期刊,指出该期刊转载率为百分之七,高于其他二级学科,肯定了学者们的热情与能力。在未来发展方面,她呼吁学者们多使用期刊、订阅期刊,与期刊齐心协力、互相进步,同时表示将推出多编委线上选文与运作模式,希望各位老师多多支持,期待早日在主文献中看到各位老师的代表作。

发言人:吴海杰

香港大学吴海杰教授讨论了民国时期金融法规的分散性。民国时期,中国社会处于剧烈变革之中,金融市场呈现复杂多元态势,各类金融机构和业务层出不穷,但缺乏统一规范和监管,金融秩序较为混乱。不同地区、不同金融机构之间操作规范和标准差异较大,给金融市场稳定带来诸多挑战。此外,吴教授还谈到在搜集史料过程中,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中国会计博物馆里有详实史料,许多原始档案得到良好保存,他对在史料研究过程中给予帮助的各位学者表示感谢。

发言人:宋四辈

发言人:杜文忠

发言人:张冠梓

张冠梓老师引用乾隆皇帝“中华统续不绝如线”的理念,并提到明朝太祖朱元璋曾高呼“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而元太祖忽必烈之坟却也在帝王庙中,背后蕴含着复杂的历史规律。张老师认为重视统续对国家治理有极大帮助,研究法学应努力找到历史存在的密码,以问题为导向而非学科导向,进行多跨学科研究,挖掘其中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对于前面几位老师的焦虑,他认为法律文化应与当下连接且应淡化而不是强化,不搞二级学科,避免画地为牢。社科院研究所正以开放的姿态,期待中青年学者踊跃投稿。

发言人:周东平

周东平教授明确指出,法律史研究应回归常识,在中华法系的发展历程中追本溯源。他提出考古学对中华法系研究有重大意义,以余姚河姆渡遗址为例,该遗址出土的大量碳化稻谷彰显出非常成熟的农耕文化,虽因文字资料有限难以深入探究,但却为思考中华法系的起源提供了独特视角。在法律史研究中,要善于从考古发现中汲取灵感,借助考古成果更好地理解中华法系的发展脉络。同时,秉持疑古精神,进行科学思考。周教授还提出,在法律史研究中,既要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又要在法律移植中积极吸收域外经验,以开放的视野和创新的思维推动中华法系在当代的发展与完善。

发言人:春杨

发言人:夏新华

夏新华教授对湖湘法治文化的创新性发展进行深入阐述。首先,强调要明晰湖湘法治文化的概念与定位,在本土湖湘文化中、比较视野中、中国法制近代大视野中以及中国式近代化进程中研究湖湘法治文化,多维度挖掘其内涵与价值。其次,在方法创新方面,提出运用整体史观的文化认识论和方法论,以及礼法文化、法政文化、政法文化的研究范式。再者,通过学术探讨,致力于在创造性转化的基础上实现湖湘法治文化的创新性发展。

发言人:曾加

曾加教授感慨“搞法制史凭的是兴趣和情怀”,以自身经历为切入点,讲述了因对海事与海商二词的困惑,转而研究从清末海船法再到现代海商法这一演变过程的故事。他认同周东平老师的观点,认为法学研究应追本溯源,挖掘无人问津的源头问题。

主持人:侯欣一

最后,主持人侯欣一教授对以上十一位发言人表示感谢并给予高度认可。侯教授指出,当前法律史研究发生了诸多变化。一方面,随着资料日益丰富,史料越多,却越少人进行深入研究,原因在于将大量史料阅读完毕存在较大难度。另一方面,强调研究要有定理,要有学术底线,法律历史既不能在我们手下被丑化,也不能在我们笔下被过度粉墨登场。侯欣一教授的深刻见解为法律史研究指明了方向,激励着法律史研究者们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在法律史的研究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

各分会场汇报

圆桌论坛结束后,四个分会场分别派出代表,逐一汇报分会场情况。主持人:闫晓君

主持人闫晓君教授首先欢迎了各位相聚于烟雨江南,同时依次有请了四位作分会场汇报的青年才俊作了十分钟左右的会议报告。

汇报人:张一民

北京大学助理教授张一民是第一分会场汇报人。她指出,分会场会议讨论了20篇聚焦于转型中的学术史和制度史的论文,会议主题明确且集中。其中会议的两个单元由南开大学的于语和教授和山东大学的马建红教授分别主持,评议人包括来自苏州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多位学者,整个讨论阵容强大,体现了跨校合作与学术交流的重要性。

汇报人:钟盛

武汉大学副教授钟盛是第二分会场的汇报人。他表示,第二分会场的20篇论文选题高远且范围广泛,包括思想史、立法文本、刑事法律制度、民事与经济法律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等领域。研究层次多元化,既有宏观也有微观视角,在求新方面表现出色,包括观点、理论视角和方法的求新,如从常见知识中发现新问题,从老话题中挖掘新视角。最后中青年学者参加积极且表现突出,有多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参加,他们的报告出色。同时感谢评议人员给出精彩点评,尤其是对论文不足之处的犀利意见。

汇报人:韩伟

汇报人:马腾

暨南大学教授马腾是第四分会场的汇报人。第四分会场的主题分别围绕法律教育、知识、思想素养等题材和基层地方治理、规约习惯等问题展开。在评议环节,海南大学法学院陈秋云教授总体概括式点评,肯定报告从多学科角度分析,但提出在现代社会治理界限问题上应更清晰认识的期望。汇报人马腾教授作为评议人对几篇报告点评,提出民族法律史研究应突出特殊性、借鉴古代礼制研究分出礼法关系、民间习惯研究回应民间法基本问题等建议。河北大学法学院李红英老师点评提出原因差异分析、传统与现代关联等建议。

闭幕式

10月20日上午,在中国政法大学的顾元教授的主持下,大会进入闭幕阶段。

王帅一秘书长在大会总结中提到,中国法律史学会自成立以来已有40多年,我们在法律学科领域内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全国范围内的法律学科平台,特别感谢法律学的会员们多年来的支持。热烈欢迎各位专家学者、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的学术活动。特别感谢余钊飞老师及其团队,他们为本次年会提供了超一流的服务,为会议的成功举办做出了巨大贡献。

下届年会将由吉林大学与沈阳师范大学承办。作为下届承办方代表,刘晓林教授表示,在2024年的中国法律史学会年会上,共同见证了一场学术品位高、研讨气氛宽松的盛会。感谢所有成员付出的努力。他表示,中国法律史学会2025年年会将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和东北地区的法学重镇之一沈阳师范大学法学共同承办。明年年会的主题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轨道、渊源和方向。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武航宇教授特别感谢了本次会议的承办方。他介绍了沈阳师范大学的概况,并就明年年会主题、论坛设置以及沈阳当地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展开介绍。最后,他代表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诚挚邀请各位学者明年到沈阳相会,并承诺将尽全力确保会议的成功,让大家在学术交流的同时,体验沈阳的独特魅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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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的笔记(7)2016-09-19 17:50:34 笔记是你写在书页留白边上的内容;是你阅读中的批注、摘抄及随感。 笔记必须是自己所写,不欢迎转载。摘抄原文的部分应该进行特殊标明。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324413/annotation
8.天下.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四版)书名:天下.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四版) 作者:张晋藩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9年10月 入库时间:2019-11-11 定价:158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为了挽救民族危机,爱国的官僚、士大夫奔走呼号改良政治与法制,并且在风起的革命压力的推动下,促使晚清政府修订法律,使传统的法律与西方的近代http://www.law-lib.com/shopping/shopview_p.asp?id=8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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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邢万里 【摘要】本文主要围绕着中国法律的传统进行分析,思考了中国法律的传统理念和内容,进而研究了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问题,希望能够为今后的中国法律的研究带来参考。 【关键词】法律;传统;转型 【中图分类号】D9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33-0294-01https://www.fx361.com/page/2018/0507/35010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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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国近代企业史的研究范式及其转型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天府智库这个时期的核心问题是中国民族资本企业的性质。为了说明中国民族资本企业的性质,学者们不得不把目光延展到中国近代企业的起源、产生的历史条件、途径等问题,由此近代企业与传统工商业的关系、买办、官僚垄断企业、政商关系、商业资本与工业资本的关系、传统中国的经济结构、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的市场规模等问题都得到了持续关注http://www.sass.cn/109001/39313.aspx
16.中国传统法律的近代转型研究中国传统法律的近代转型研究曹建军 与从封闭、宗法、专制的传统社会到开放、民主、法治的现代社会的社会转型相适应,法律在近代实现了从传统的“礼法合治”到近代法制的重大转换,完成了从传统法律到现代法治转型的第一步。研究近代法律转型,对近代法制史研究及当代的法治建设与社会文明都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https://wap.cnki.net/lunwen-2005151307.html
17.政科前沿熊光清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转型:从近代中国国家观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在中国古代政治体系的运行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传统帝制国家解体和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的过程中,中国政治文化面临着艰难的转型。在近代中国,政治体系变革与政治文化转型表现出彼此推动的特征。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转型的表现形态复杂多样,其中国家观念的现代转变无疑非常重要。中国近代国家观念与中国传统国家观念有https://www.360doc.cn/article/16295112_1062386792.html